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按照国家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会有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确实有一些人在道听途说的过程中误以为领取失业金,不用缴医保。实际上,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虽然同属于社会保险,但实际上是两者独立的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

失业保险的缴纳是职工承担0.3%~1%的比例,用人单位承担0.7%~2%。现在全国不少地区其实失业保险费率总额缴费比例为1%。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4625亿元。同期,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结余高达5.46万亿元。

失业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待遇。一般来说,是非本人意愿失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有求职意愿。

失业金连续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也许事业经营期间,国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万一去世还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为职工会发放稳岗补贴、创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待遇。

2017年末国家提出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增求意见稿的时候,提出拟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过,目前没有进一步消息。

大家完全不必要担心失业保险基金给代缴的医疗保险真实性,相应的医疗保险有真实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而且也可以认定为当地退休时医保所需的缴费年限。还是放心好了。

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自己交?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医疗保险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缴纳,实际上应该属于实际缴费,养老保险如果自己没有缴纳的,属于断保状态,不能视同已交。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的问题,其实各地以前的规定是不统一的,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必须要同时达到三个条件,即非本人意愿,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及时进行失业登记等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这三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比较严格,导致很多因为单位原因而导致主动离职的人员无法按时领到失业保险金,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结余量比较大,也挫伤了部分单位和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影响,加之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多,保就业、稳增长、稳就业成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特别是简化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手续,由原来的线下办理改为线上办理,不需要再提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这使得部分离职人员,只要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都有机会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过去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缴纳的,所以在失业期间患病就医,医疗保险基金是可以支付住院费用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会中断。

按照过去的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能缴纳养老保险的,因为一旦缴纳了养老保险就属于已经就业的标志。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纳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两个部分。单位缴纳那不用说了,只要是单位缴纳的,就标志着已经在单位上班,已经就业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如果属于个人缴纳的,属于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在我们国家的统计口径中属于就业人员,不属于失业人员,所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也要视同为就业,这样就导致了领取了失业保险基的人员不能缴纳养老保险。

最近几年,随着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失业人数不断增多,如果不允许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就属于断缴状态。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以前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调整,到现在为止,如果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有经济能力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都是被允许的,而且缴纳了养老保险以后,不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现在很多地方的失业保险金都是一次计算,一次计发到失业人员手中,这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也更为有利。

综上所述,如果在失业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因为医保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所以医保不属于断缴,而是属于实际缴费状态,医疗保障不会受到影响;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也允许缴纳养老保险了,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就属于断缴状态,不属于视同缴费。

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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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请问在领失业金的阶段。不用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属于断交还是属于视同交费?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是属于断交。因为领取失业金的阶段,那么很多地区规定是不允许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本身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实际上你中段的仅仅只是养老保险而已,因为你的职工医疗保险,是由失业进来给予单位缴纳的,所以说医疗保险这一块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那么我们养老保险,有些地区它是允许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进行正常交纳,但是有些地区则不允许正常缴纳,如果对于不允许正常交纳的地区而言,那么实际上你个人就会造成中断的缴费,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会发生相应的减少,是不会按照,视同缴费年限的方式给予连续计算的,所以说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两者也是不能够兼得的。

但对于我们领取失业金的待遇,还是更重要一些,因为毕竟失业金每个月大概是1000多块钱左右,而且同步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也相当于大概是500块钱,所以说等同于一个月1000多块钱的费用,如果你放弃了这个失业金的领取,那么对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只不过就是如果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正常的社保待遇,这样一来的话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同时你的社保又可以恢复正常的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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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社会保险法对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做出如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缴纳医疗保险的,所应该缴纳的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医疗保险是要缴纳的,但不是个人出钱,而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你的医疗保险费用。

至于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很显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该照常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不缴纳,就属于中断缴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有人说,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纳养老保险,但我们这里是可以缴纳的,同时计算缴费年限,不缴费不计算。具体政策可能各地有差异,请你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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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请问在失业阶段不需要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属于断交还是属于视同缴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肯定是属于断交这个是想都不用想的。因为有些地区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确实你是不允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大事,职工医疗保险不会出现中断的情形,你的职工医疗保险都会由失业保险进来给予代为交纳,并且自己不需要承担一分钱的费用,所以说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是连续缴费的过程,那么同时也具备享受到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的领取最长期限是不超过24个月,比,如说你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领取到24个月的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医疗保险是不需要交纳的,所以说我们只会中断职工养老保险这一块,但是这个职工养老保险的中断,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是这样规定的,其中有一部分地区规定它还是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来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所以这样的话是不会发生中断的情形的。

但如果说你所在的地区不允许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那么确实会造成终端,但是我认为领取两年的失业金,比起交纳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是更为划算,所以说宁愿去放弃这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交费,那么我们也不应该去放弃两年的这个失业金的待遇,因为本身失业金的待遇,再加上医疗保险的待遇,每一月至少应该是在2000块钱左右,那么两年的话你大概可以领不到5万块钱左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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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领失业金阶段不用交社保医保,是属于断交,还是视同已交?

失业基金会支付医保费用。

许多人在下岗失业没有找到工作之前,都会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怎么办呢?其实可以去申请失业保险金。根据政策规定,几是属于被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只要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在职时单位和个人也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都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保证最基本的生活。

具体程序为: 下岗失业职工持下岗失业证明丶身份证丶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的劳动就业站去申请,劳动就业站当月批准,下个月就可以领取。领取的失业金金额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在职时单位和个人失业金缴费满了一年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缴费满了5年不满10年的可,可以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失业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你的医疗保险虽然自己没有去缴费,由于失业基金巳经为你支付了费用,也等于是你自己实际缴费了,照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养老保险这一块失业基金不管,必须自己去缴费,否刚就会造成断缴。由于领取失业金阶段还没有找到工作,只能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参保,个人参保要承担单位和个人两部分费用,确实负担比较重。为了不使养老保险出现断缴,只要条件允许还是尽量让自己的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比较好。当然,如果确实有困难,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用人单位会依法为你购买社保,到时候再把原单位的社保转移过来形成累积缴费年限也行。只要你的养老保险累积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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