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牵扯到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再加上民事案件维权。想提起诉讼,非常渺茫。
虽然,我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推出近30年,《劳动法》已经颁布了26年,确实养老保险参保也是一个难题。有很多老同志年近退休甚至退休了,才会纠结没有参保的问题。
这个情况下,首先应该做的是劳动关系的确认,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是个人说、自己认为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的。劳动关系的确认一般需要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
另外,自己缴纳的社保,说明自己已经自谋职业了,很有可能对自己确认劳动关系不力。因为单位可以说自己已经缴保险,我给你交不上。双方按照劳务关系来确认。
再说明确一点,即使确认了劳动关系,社保部门应当是将个人缴费记录退回,只退个人账户部分。单位再补交上,实际上我缴费时间重复的话,对于个人没有太大影响,对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际上是亏了。除非双方进行案外调解,达成一致的赔偿。
另外,民事案件维权只有三年有效期,超出有效期法院也不管。像劳动监察维权只有两年有效期。劳动者一般时间久了很难提供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空口无凭就是尴尬。所以,我们的各种权利,会随着我们拖拉,慢慢的利益受损。一般建议劳动者还是趁早维权,多数情况下都能得到超出预想的回报。拖拉晚了,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有人说应该对企业严加监管,可实际上我们的中小微企业生命力是很脆弱的,监管严格了,我们的市场经济主体将会大大减少,能够解决就业岗位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先保障大家就业,然后再考虑维权问题。这就是效率为先、兼顾公平,的一种考量。
希望随着经济越来越发达,我们国家能够达到美国的那种人人都必须缴纳社保的社会环境,希望大家的收入越来越高!
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其实这不属于上诉,而应当叫追索。我们通常指的上诉,是指一审法院审理以后,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才可以向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你既没有一审,也没有仲裁,哪来的上诉呢?
按照你自己的描述,实际上是和原单位的社保缴费纠纷问题。但是由于你在用人单位工作或是离开用人单位之后,并没有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社保的补缴问题,离职时也没有向社保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投诉,而是选择自己先自己进行补缴,并已经办理了退休,退休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再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补缴的社保费用,实际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追索行为。
但是追索行为是属于民事性质的关系,虽然是由劳资纠纷或是社保纠纷引起,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追索期,过了追索期,比如举证、证据的收集等都非常困难。要追索用人单位应该为自己缴纳的社保而没有缴纳的,最佳的时间点是在单位上班时或是刚离开单位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如果及时向社保部门举报,劳动关系的确认比较好办,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比较好查,只要查询社保缴费系统,没有用人单位的缴费信息,就可以证明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事实存在。
但是你当时为了不耽搁自己退休,自己去将社保补缴了,并且顺利办理了退休,即使劳动关系能够正常确定,但是用人单位是否缴纳社保的事实变得不确定,而且有很大的争议性,因为社保缴费系统有缴费信息,而且你也办理了退休,但是这个钱是你补缴的还是单位补缴的,事实的认定比较麻烦。加之追索的时效性已经超过了三年,社保部门也好,劳动监察部门也好,仲裁机构也好,能不能受理都需要打问号。
但是做人做事都要讲良心,如果属于良心企业,既不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不会当初不为你补缴,而要让你自己去补缴,所以要和单位协商解决难度也比较大。作为单位老板,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初衷,其实就是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省下的钱都是自己的利润,都是自己包包里的钱。现在已经时过境迁,要想通过和单位协商,要求以前的单位来补偿你已经补缴的社保费用,这种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
综上所述,当初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了,并已经办理退休三年,在这种情况下,要去找原单位的麻烦,争取原单位能够补偿自己补缴社保的费用,这种想法应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在现实中,不属于上诉的范畴,只能属于追索的范畴,但是追索的渠道、主体资格、证据材料等都过了时效性,所以成功的可能性不高。
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这得看你的单位的具体情况。如果单位效益不好濒临倒闭或已经倒闭,起诉已没有实际意义。如果单位效益好,就可起诉,要求单位退还本该单位交而单位却让你自己交了的那部分钱。
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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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三年,还可以上诉吗?很明显是不可以上诉的,首先作为法院来讲他不会受理,因为社保纠纷的问题,实际上这个事情并不归法院管辖,而是应该由社保主管部门来负责处理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社保局它有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解决这样的争议是合理的。
但是你已经过了三年的退休时间,那么很明显是过了这个追溯期,一般情况下劳动监察规定是在一年之内必须要进行申诉,那么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才会受理,你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时间,即便是劳动仲裁也是不会受理,因为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两年之内,所以说你退休三年以后才想起这个事情的话,那么是没有办法来处理的了。
虽然说企业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保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当时如果说你提起这样的一个申诉,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只要是核实清楚认定完成,就可以要求你所在的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但是你自己补交,并且已经退休三年过了追溯期,那么是无法挽回你所交纳的这个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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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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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三年。还可以上诉吗?这个是不可以上诉的,首先作为法院来讲,它是不会直接受理,因为社保所产生的纠纷,因为社保的纠纷隶属于社保部门的管辖范围,其实应该由社保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来处理这个问题。
但是劳动监察是有一定的实效性的,一般情况下规定是在一周年以内必须要进行申诉,只有在一周年以内的才,属于时效范围内的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才会受理,那么很明显你已经退休三年是不具备这样的一个实效性,所以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也是不会受理的,对于你来说是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补偿的。
在这里我可以提示一下,那些还没有办理退休的人员。我们想要申请劳动监察一般的有效期是在一周年以内,必须要在这样的时间段内完成劳动监察的申诉,那么如果说你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也要在两周年以内完成劳动仲裁的申诉,一旦过了这样的一个有效追溯期,那么任何部门都不会受理,当然作为法院来讲,也不会直接受理关于社保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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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自己补交,已退休3年还可以上诉吗?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自己已经补交了,但是已经退休3年了,还能要求企业给予补交吗?
这种情况,退休人员是不能要求补交的。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关于社保的缴纳办理社保的时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入职30天内是必须要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缴纳社保的基数:应按照参保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而不是一刀切,全部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强制性的,不由企业意愿决定。
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写放弃投保证明,此证明无效,如果员工自己写放弃投保证明的,后期又通过劳动监察要求企业补交的,企业也还是需要给员工补交的,所以员工自己不缴纳的就相当于给企业埋了个雷。
二、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维权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社保缴费基数的不足,一是没有缴纳社保的补交。
社保缴费基数不足的,可以随时要求单位补足,没有时间限制,归社保稽核部门管。
但是未缴纳社保是归劳动监察管,有时效2年。
但也分几种情况:
01.如果你一直在在这个单位干,那没有2年要求,可以随时要求补足。
02.如果你在这个单位干了5年,前3年没交,后两年交了,就没法投诉。如果前4年没交,后1年交了,可以投诉。
3.如果你从一个单位离职超过两年的时间了,就没法投诉
4. 退休的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监察不受理。
所以已经退休了,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是不支持补交的。
三、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索要的权益1.符合条件应缴未缴社保的,员工要求补交的,企业应给予补交,并由企业缴纳滞纳金。
2.员工发生工伤,及生病住院除了自费费用外都由企业承担,女员工生育的费用及产假工资由企业全额承担。
3.如果员工以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每干满一年一个月的标准支付。
写在最后的话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符合条件可以追偿。但是退休人员要求补交之前的社保,大部分地区劳动监察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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