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我16年7月上班,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承诺的是缴纳五险,由于自己疏忽大意,也就没有关注这些。后来发现单位根本没有缴纳社保,于是我去找说法,才从17年7月开始给我缴纳社保。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补缴前三年的社保吗?不能补缴的话赔偿也行。我的用工方式是劳务派遣,人家合同也不给。

正确的说法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补缴社保。

我们平时在日常生活中确实会经常遇到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很多人都知道法律规定必须要缴纳社保,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实际上是说,缴纳社保既是劳动者的责任,也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单方面申请不缴社保也是不允许的。

第二,《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主要涉及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那么就是用人单位违法了。这样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保部分不得转嫁劳动者承担。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需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还规定,滞纳金不得转嫁劳动者承担。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失业金等待遇。

所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要求用人单位给缴纳社保。可是用人单位就是违法怎么办?劳动者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征缴部门投诉企业的违法行为。

经查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应当责令企业改正,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不过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也没有被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一种持续的行为,那么自用人单位行为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比如说,用人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这一行为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持续时,单位是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开始给职工缴纳社保,这种违法行为就终止了。也就是说,2018年6月以前已经终止的违法行为就无法被维权了。

不过,2017年人社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提出,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侵害参保人员权益,直接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承担能力,加重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影响社会稳定。为维护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强化征缴清欠工作,经办机构在接到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第1款二年的追诉期投诉后,一般也应按程序受理。对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尽量满足参保者要求予以解决,以减少企业职工临近退休时,要求企业足额补交欠费的问题发生。

也就是说经办机构应该有责任追缴社会保险费,不受两年有效期的限制。比如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都完全没有对清欠企业社会保险费设置追诉期。

所以,我们一般在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候,最好首先是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在维权时效内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超出有效期的,一般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向社保经办部门维权。

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其实不叫追缴,应该是要求单位补缴,但是你是2016年7月开始上班,2017年7月单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你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三年的社保好像于法不通,于理不容,单位最多从你到公司上班开始为你补交社保的要求是合理的,但要补缴3年肯定是得不到任何支持的。

如果你是属于劳务派遣工,不管是要维权也好,还是需要补缴社保也好,你虽然是被劳务派遣到公司上班,但是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所以社保的缴纳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除非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达成了协议,工资和社保由用人单位负责的,用人单位才能为你缴纳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你缴纳社保。你是2016年7月进入的公司,那么公司就要从2017年7月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但是公司是在2017年7月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所以如果你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一年社保。但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后,按照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你辞职前公司的社保是正常缴纳的,所以经济补偿的问题可能很难得到支持。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期间社保,并承担相应滞纳金,如果公司统一补缴以后,属于你自己承担的缴费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来承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按照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也属于公司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范畴。但是公司毕竟在2017年7月开始为你缴纳了社保,所以你现在如果提出辞职,经济补偿这一条估计很难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目前的重点只能放到社保补缴上。

对于维权的方式,如果属于公司没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社会保险纠纷,只有一年的社保补缴费用大概就是1万多元钱,最好是和公司好好进行协商,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的,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提请劳动仲裁等都是有效的方式。至于你属于劳务派遣工,关键是要确定你的劳动关系是在哪里,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还是你现在上班的公司,只有这个关系确定之后,才能确定维权的主体对象,不然就有可能造成两个单位之间互相推诿扯皮。最好的办法是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入被告,这样操作起来胜算的可能性更高。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承诺上班后就为你缴纳社保的,你是从2016年7月进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到2017年7月才为你办理社保,实际上补缴的时间只有一年,如果你提出补缴三年,这是得不到支持的;至于经济补偿金由于你辞职时用人单位是为你缴纳了社保的,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几率比较低,还是要求补交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的社保比较靠谱。

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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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楼主您好,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呢?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对照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有没有发声,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也就是说你跟这家单位的劳动合同,跟社保的缴费年限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达到完全一致的状态,那么实际上是不存在任何追缴的情形。

但是如果没有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那么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并没有第一时间及时跟你交纳社保,那么也就意味着它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依法来申请,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我们的社保待遇,那么补交的期限和原则,就是根据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为准来进行补交。

而且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和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都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是由于企业单位的方面造成社保的中断所,以说它有很足的理由来承担滞纳金的待遇,所以说相对于正常交纳社保来讲,你所在的企业单位付出的成本将会更大,对于企业单位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所以按照正常的标准来进行消费企业付出的成本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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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该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逾期未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社保局、税务局投诉。

建议你需要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同时投诉要求补交社保。这样操作你的权益保护的要全面些。

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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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只要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它必须有责任有义务,来正常履行员工的社保交费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情。当然,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来缴费那么很明显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当然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

但是由于在现实操作的过程中有很大难度,为什么因为既然企业单位不愿意给你交纳社保那么即便是你口头要求企业单位来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其实企业单位可能也会是无动于衷的,所以说基本上很难是通过面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怎么办呢?我们就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正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社保旗下的一个部门,他的义务和职责就是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履行社保的参保义务所以说申请劳动仲裁是完全可以履行这样的一个义务的,当然劳动仲裁部门在申请之前,我们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是这个企业单位的员工,比方说劳动合同书,或者说上卡工资的明细或者说工资条都可以证明,那么这样的话我们依法去申请劳动监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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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可以肯定的是,题主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的!但首先要弄清楚该向哪个单位提出要求?题主的用工方式是劳务派遣,这就涉及两个单位,一个是你工作的单位也就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一个是你的签约单位也就是给你发工资的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

从法律意义来讲,用工单位是与你们的劳务派遣公司直接发生业务关系的,追缴社保的要求只能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而不能像用工单位提出。你的工资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属于劳务费,是直接从成本列支二不计入工资总额的,而劳务派遣公司是需要给你发工资的,虽然工资的来源是用工单位,但社保是应该由发工资的单位缴纳的!所以题主应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追缴社保的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如果不给你追缴社保,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甚至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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