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的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不还,他们应该如何维权?
确实农民工挣钱不容易,辛辛苦苦工作不仅没有五险一金,而且还经常会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
农民工是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往往跟着包工头工作,乡里乡亲的互相都认识。包工头是没有用工资质的个人,大家之间说白了,实际上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建筑业居多。
国家为了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一方面推动按照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受伤有所保障。另一方面,推出了社会保险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没有参加工伤的单位,在认定是工伤以后,相关责任主体不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为了解决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承包房地产工程的企业一般在项目投标的时候,要缴纳一部分工资支付保障金。比如依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一)总承包特级企业10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80万元,总承包二级企业60万元,总承包三级企业40万元; (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60万元,专业承包二级企业4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20万元; (三)劳务分包企业20万元。如果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工资保障金按两倍缴纳。这实际上是通过承包和分包企业的约束督促承包、分包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保障。万一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相关分包部门可以申请保障金支付。
而且按照规定,施工企业不得将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克扣或者拖欠民工工资。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农民工的工资肯定会得到有效保障的。
尤其是年底前各个领域都会集中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黑心的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不还,他们应该如何维权?
农民工工资拖欠我们应该怎样合法维权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二、 农民工讨薪申请可以走哪些法律程序?
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凡发生在建筑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投诉。
5、凡发生在非建筑企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企业所在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投诉,也可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三、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