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公司判定不是工伤,这首先他就越权了。
按照我们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想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应当有相应的执法部门进行确定,那就是工伤认定相关部门。
否则,即使用人单位承认是工伤,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关于我们的工伤待遇,大家一定要熟知。
工伤待遇主要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费报销、伤残津贴、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待遇等等。
确定是工伤之后,要根据工伤的结果来对应相应待遇。
首先,是工亡待遇,待遇主要包括三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20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供养亲属抚恤金要按照职工的工资一定比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是40%,其他亲属为30%,孤老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所有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第二,是工伤治疗等待遇,主要包括工伤治疗所需的费用,必须符合相应的工伤治疗三个目录,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等等。
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等等。
假肢等辅助器械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出。
第三,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待遇主要是工伤治疗的必需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伤残津贴,工伤1到4级伤残职工,不需要继续上班,工伤保险基金会发放其待遇直至去世。工伤五六级伤残,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才可以发放伤残津贴,有用的单位承担。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一般每年各地省政府部门会发放调整伤残津贴的通知,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标准。
第四,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当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本人的缴费基数,一次性发放7到27个月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六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经职工本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7到10级伤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但一样要支付两项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一般跟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具体标准由各省级部门发布。向山东省十级伤残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四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八个月,而有的省市只有各两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待遇必须要有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予支付是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逃逸,或者拒不支付,职工可以通过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的相应待遇,会有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索赔,这就是工伤保险基金的兜底作用。
所以,大家还是一定要先申请工伤认定为妥。工伤认定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前30天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一旦超期,工伤保险认定会不予受理的。
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首先,工伤的认定权限,在劳动保障部门,而非企业。
其次,就您描述的情况来看,确实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重点是【交通事故】,如果仅仅是骑车自己摔伤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因此也不属于工伤。
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首先应该报警,出警记录可查是不是正常上班时前时间,正常上班路线发生,没有这两条件,维权万难
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首先,判断是否工伤的认定权不在单位,而是当地的社保局。如果单位不给你去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你需带以下资料自行去社保局申报:一,本人身份证。二,本人与工作单位能确认的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牌,工作服等足以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三,从家到工作单位的线路行劲图,以证明你上班的必经路线,事故地点。四,当是是否报警?是否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五,医疗证断书,包括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资料,医疗费用发票。六,填写工伤申报表(社保局领取)。这些资料缺一不可,形成证据链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报。
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谢邀,职工在工作中和上班途中受伤按照劳动保护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个规定是比较严肃的,、必须是在你上下班的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内发生的伤亡,在此范围内只要是你赶着上班结冰路滑骑车摔倒,或者遭遇第三者碰撞,或乘车的交通工具出现意外造成你的伤亡,这些情况都可视为工伤,单位必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工资,在你出院三个月后伤情稳定后可持住院治疗原始资料去社保局工伤签定中心申请伤残签定,必须有单位出面,个人社保局是不受理的,评定有十级伤残的不同待遇和赔偿,如果单位不承认是工伤,可到上一级政府仲裁机构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在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公司判定不算工伤,职工应该怎样和单位进行维权?
谢邀。
先不论楼主骑车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有一点是明确而肯定的:用人单位无权判定员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应该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当然企业越权作出判定,也有企业自己的小九九。(下面会予以说明)
如果楼主是上班途中骑车摔倒受伤,并且也未对自己上班途中的具体情况进行明确交代,确实难以界定是否属于工伤。但如果是符合法定上班途中情形,又是自己骑车摔伤的话,是不能算工伤的。下面具体分析如下: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其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在认定工伤时不单要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还要尽量提交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检验鉴定和视频资料等证据材料。
如果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此,这里有两个关键点:(1)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所明确的支持“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单位之所以越权判定不算工伤,确实有单位自己的考虑。但如果您不服的话,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到人社局自行申报工伤。对于企业来说,一旦有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在申报工伤认定后,次年企业的工伤缴费比例都会上调,导致企业的工伤缴费成本上升。所以企业当然不愿意员工进行工伤申报。
但是,如果个人不服企业的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不报工伤的,员工可自行申报。但如果楼主个人为此申报工伤,一样需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没有这个无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则人社部门也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