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养老金从1月补发,医药费是否从一月补发?你怎么看?
养老金和医药费,确实有复杂的关系。
正常来讲,养老金是养老保险的待遇,每年按照国家的要求,从1月份开始进行养老金调整。这也是大家常说的,从1月份开始补发调差。
但是医药费,也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划入金额并不一定跟养老金的金额相关。
比如北京市,70岁以下老人每月返款一百元,70岁以上老人每月返款110元。
上海市返钱标准高一些,75岁以下每年1680元,75岁以上每年1890元,每年4月份一次性拨付。
深圳市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基数的8.05%拨付,比如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是8348元,2018年每月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高达408元。
青岛市确实是按照退休金的4.5%划入个人账户。如果这么干,对于养老金只有一千多元的退休老人来说可就亏大了。因此,青岛设置了保底原则,70岁以下每月最低80元,70岁以上最低90元。
如果每年养老金基数调整后,和社平工资调整后,确实会从相应的调整时间开始补发个人账户医保金待遇。
不过相对来说,医保退休政策各地确实是不同的。退休后每月往个人账户里返钱,一般不会太高。
因为,退休人员毕竟不需要交纳医疗保险费了。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要求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过,国家层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而且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是有各地根据当地的医疗保险收支情况确定。
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实现养老保险上的全国统筹,医疗保险更是处于各自为政阶段。医疗保险最初设定的缴费比例是8%,个人2%,单位6%。现在不少地方由于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压力问题,缴费比例已经逐步上升至10%,甚至12%了。医保基金的收支原则基本上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收支平衡。虽然我们当年交过医疗保险,但是当年就花完了,不像养老保险一样累积个人账户。
因此,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人的压力,对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返钱比例一般是比较保守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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