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否需要证据?
工伤认定当然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怎么能进行工伤认定呢?人云亦云,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实工伤认定的证据一般是最直接最现实的证据,一般来说证人证言,然后医院的就诊记录。如果是采用急救方式,应当有救护车的出车记录。用人单位派车送往的也得需要相应的证人证言,甚至交通记录。用人单位的相应监控等等。
大家要注意,发生工伤一定要及时救治。一般来说,发生工伤都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产生的一些意外性伤害。如果是有责任人,我们还可以再找责任人申请二次赔偿,不影响工伤的待遇享受。
如果是上下班过程中发生车祸,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书。因为必须是职工承担非主要责任才可以。而且还要提供家庭住址和单位地址,确认是必要的交通途径。
当然也有视同工伤的项目,不过主要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死亡事件。
基本上来讲,工伤的认定也会存在相应的争议。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首先上上级人社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通过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维权。
多数来看,职工提报所有证据材料后,工伤鉴定部门,必须对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反驳才可以认定,只要有存疑的就不可以否认工伤。
举个例子,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认定工伤最头疼的事。但是,根据法院的判例显示,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工伤鉴定部门否认是工伤,是会败诉的。因为相应的行政部门并没有否认,职工承担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的可能。
所以,发生工伤之后,一定要多方寻找证据才是正确的做法,避免证据简单被否认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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