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要求老师假期给学生补课,老师问谁承担责任,校长让老师自己承担,你怎么看?

暑假到了,校长要求老师给学生补课,费用从绩效里出。因为补课是被严令禁止的,所以有老师问如果出了事,谁来承担责任,要求校长写下书面证明,证明补课是学校行为,不是老师的个人行为。但这一要求遭到校长拒绝,校长说作为一个老师要有担当,要把学校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对于这样的校长,我们能说什么呢? 有人说我在造谣,怎么会有这样的校长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后来老师妥协了,提出让教导处排课表,发给每一个老师,然后老师按课表上课,领导依然拒绝,只是让班主任自己排课并口头通知任课老师,这能让老师放心上课吗?寒假里有几个年轻老师顶不住压力上课了,暑假八月开始补课。 有人说无偿补课没事,可教育部明文规定,禁止补课,就算无偿也违反规定了。如果有人对此有意见,不要对老师说,不要骂老师,去教育部网站提,让教育部修改规定。

这个问题确实是在钻我们制度的空子。国家教育部门严格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如果是无偿补课,并不在禁止之列。

通过绩效工资解决教师的费用,这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绩效工资的事,根据国家最初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明确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占70%,奖励性绩效占30%。奖励性绩效中可以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各种待遇。

目前国家及有关学生不得补课的规定,只有2013年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可是,处于拟定阶段,后来没不了了之了。就是因为社会上普遍争议太大。大家普遍追求升学率,孩子的成绩还是关键。而且一些校长担心,如果减负行为执行得太严格,反而会产生降低学生升学率,砸学校招牌的问题。

因此,才会产生题目所述的现象。校长为了学校的成绩和升学率着想,但却无形增加了教师的负担。如果没有这种补课现象,奖励性绩效工资还是会分摊到大家身上的。

其实,像这种没有书面文件的规定,是最难说清楚的。像这种情况,如果不满的教师应当联合起来,共同向当地的教育部门反映这个问题,或许会有点作用。但是,解决不了根本,反而会站在学校和家长的对立面。

我们现在教育虽然要求素质教育,但是中考高考择优录取,都是以考试成绩为基准。作为普通孩子,要想有一个好前途,还得考试成绩好。

所以,补课这件事情虽然可以拒绝,但是还是多想想孩子和家长的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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