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可以。如果全国所有家长都不补课。那么就会回到上个世纪80—90年代。一个班上老师讲完课后,全班小学毕业大约40—50%的孩子在90分以上。然后他们中再淘汰一些,进入优质高中。
完全没有问题!
但是凭什么我的孩子要掉下来。智力不足,用补课和勤奋来补足!这就是现在的家长!
不补课,无异于缘木求鱼!这就是教育的矛盾之处!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城镇教师搞不搞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能否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因果关系。
当前学校课后服务产生的原因原因一:家长有要求。大部分家长对课后服务有要求,主要基于四点:1.安全的原因。中小学校放学时间,尤其是小学放学时间早于家长下班时间,如果让学生自己回家,安全隐患很多。2.管理的原因。学生自控能力较弱,如果回家较早,许多孩子不是玩游戏,就是进网巴,不便于管理。3.学习的原因。学生回家较早,作业无人辅导,不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4.经济的原因。如果将孩子交托管,不仅学习上的辅导不专业,而且开支要大许多。
原因二:上级有文件。正是由于广大家长有要求,基于学校性质的公益性、服务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如岳阳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8月26日就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原因三:教师有意愿。学生课后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在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家教家养的情况下,教师通过自己的劳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获取一定的劳动补助,大部分教师还是愿意的。
义务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义务教育是免费教育,学生如果不在学校吃饭,不购买教辅资料,一分钱不交也是可以读书的。学校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如教师工资、学校的建设和维护、学校办公费用等,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不可能,也不允许向学生收取。
综上所述,城镇教师搞不搞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能否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义务教育完全可以正常运转。可以说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这两者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题主提出的问题给我的理解就是学校正常运转是靠补课得到的经费来维持运转的。
义务教育学校能不能正常运转是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行的,教育经费是按照季度进行拨付的。现在我们这里的小学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是每人每年810元,其中700元是省级财政拨付的,110元是县级财政拨付的。
自从我县争创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县以来,就增加了110元的地方资金补助。
义务教育经费的足额拨付大大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效益,保障了学校的日常开支。
另外,教师的工资是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的。从争创省教育示范县以后,所有教师工资就采取“乡征县管”的方式发放。意思就是乡镇把本镇内应该发放的工资交给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到了每月11号左右,县财政局就把工资拨付到位了。
这种方法,可以及时发放工资,防止出现工资拖延克扣的现象。保持人心稳定。
现在实施的课后延时服务,是教育部响应广大家长接孩子难,辅导孩子难的诉求下实施的一种惠民政策,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自从2019年秋季开学以后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大大缓解了家长接孩子难得的现状。
各地收费情况也不一样,并且收费都用于参加延时服务的教师了。
我们这里是每天3元钱,收费不高,家长都能接受。
延时服务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的学生就缴费,不参加的学生按时放学。
通过半年多的实施,发现家长比较认可这种服务。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城镇教师是否提供课后服务,与义务教育能否正常维持运转没有关系,没有城镇教师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正常运转:
一、城镇教师补课是教育部门严厉打击的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课后服务是各地教育部门在教育部指导下为解决城镇双职工下班接孩子难的问题,制定的地方性政策,是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03-04 来源:教育部
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意见》强调,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从各地各校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的效果看,家长非常认可此项政策。因为解决了家长放学接孩子难的问题,学生在课后服务中完成了当天作业,参加了各项活动,效果好,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满意的是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实施指导意见之初,网上出现大量攻击学校违规补课的帖子。
三、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国家立法,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结论:义务教育学校是国家立法保障的公益事业,现有的保障机制能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城镇教师是否补课(课后服务)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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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正常义务教育后的成绩,以学生100人计算,以总分100分计算,中考录取率不变,55%。所有人不补课,不开小灶,大家正常学习,100分5人,90-100分10人,80-90分25人,75分以上10人,中考录取线为75分。补课后,100分10人,90-100分15人,80-90分30人,中考录取线为80分。成绩特别好的不慌,反正进重点高中重点班;成绩特别不好的也不慌,反正考不起。哪些人慌?在重点班分数线上下徘徊的,在高中录取线上下徘徊的。高考同样如此。去年高考,江西不少文科生考到490多分,高兴极了,结果录取线500多。你说敢不补课吗?
如果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维持运转?
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与城镇教师不补课(课后服务)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义务教育是为提高我国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重大举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好事情。城镇教师的课后服务是应家长的要求,为解决孩子放学后而家长又未下班的困难,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而搞的,并非学校本身要办的事情。因此,不要把两件事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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