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裹脚也叫缠足,是在一种极其残忍的审美观下,诞生的畸形社会现象,坑害了无数女人。“三寸金莲”之所以成为社会现象,绝不仅仅是文人偏爱,而是社会共识,但文人的推动,是罪魁祸首。
古代文人士大夫对小脚的偏爱,达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乃至出现了品评小脚的专著,甚至民间自发的“赛脚会”也涌现了!
缠足的历史沿革缠足起源于哪个朝代已经很难考证,一般认为始于隋唐,兴起于宋朝,到了明清,缠足已经成为基本的社会道德要求,无论家庭出身,女子都要缠足,否则就被人耻笑,嫁不出去。
隋唐时期及以前,有缠足的文献资料出现,但大多数属于的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五代时期的李后主是第一个被明确记载的“小脚控”,他有个妃子叫窅娘,是个混血女子。窅娘应该是个天生小脚,平时喜欢以帛缠足。
李后主制金莲高台,让她于上起舞,喜欢得不得了。由此,后主宫中的女人也开始效仿窅娘,开始缠足。
比较公认的且有确切资料记载的缠足,出现在北宋,南宋缠足的历史,已经由出土文物证实。从出土文物可知小脚的大小:脚长不超过14厘米,脚宽不超过5厘米!金莲不金莲另说,尺寸上一点也不夸张。
从元朝到明朝,是缠足社会化的阶段,小脚已经完全超越了审美,变成社会道德。如果谁家女孩不缠足就会被人耻笑,甚至嫁不出去。就连堂堂一国之母的马皇后,也因为脚大,被世人讥讽。
到了清朝,顺治皇帝曾几次下令禁止缠足,无奈社会风气使然,到了康熙年间就不了了之了。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顺治曾经下旨,有缠足入宫的女子一律处死,到后来,连满清的女子也都学会了缠足!
晚清第一个提出废除缠足陋习的是康有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还成立了一个“中国天足会”,倡导妇女放足,禁止对幼女缠足。
真正将缠足陋习彻底打倒的是孙中山,自他就任临时大总统开始,就督促落实妇女放足运动,一直到三十年后,妇女缠足才逐渐在中国消失。
丧心病狂的缠足手段缠足是一个相当痛苦的历程,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一点不为过,简直无法想象,母亲们是如何下得去手,将自己的女儿虐待成这样!并且家家如此,人人如此,文化道德害人,爱可以变成刀!
如果你认为缠足仅仅是以布压制骨骼生长,那就太天真了。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手段是,通过人为制造创伤,使软组织坏死,关节脱落坏死,导致发育畸形,在通过定性,形成“三寸金莲”(怎么看都觉得是对金莲二字的侮辱)!
大致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让大脚趾以外的四指向脚掌翻,直到与脚掌贴合,形成三角形尖脚。
- 第二阶段,让外脚骨也向脚掌侧内翻,形成窄窄的细脚。
- 第三阶段,让脚弓隆起,迫使脚尖与脚跟靠拢,形成短脚。
以上三个阶段至少一年时间,最后形成的是又短又窄,呈三角形的一双小脚。为防止骨骼再生长,以后终生以布缠脚,约束生长。
为了完成三个阶段的改造工作,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要让自然生长的骨骼和肌肉变形,就必须人为制造创伤。通常家长在女孩裹脚布里,夹杂碎瓷片等尖锐物体,逼女孩走路,把脚扎得鲜血淋淋,然后伴以淋水、放虱子等手段,导致发炎溃烂......
最后的结果是,肌肉坏死,关节脱落。整个过程,孩子忍受多大的痛苦,难以想象。有的孩子忍受不了,偷摸剪布,还要受到责打和二次缠足的痛苦!
我已经用了尽量不刺激感官的方式,简述经过,细节远比这个更让人难以忍受!
畸形的审美观三寸金莲之美,放在今天几乎无人可以接受,实在想象不出来,看着畸形得让人汗毛倒立的小脚,美从何来?
可是古人就是乐此不疲。有个自称“评花御史”的王八蛋叫方绚,清朝人,写了本书叫《香莲五观》,对女人的小脚进行了分类点评,形成遗臭万年的“香莲十八名”,真该把他的脚也缠起来,再问问他还美不美!
明朝正德年间,民间还流行起了一个“赛足会”,家家女孩藏脸晒足,任凭男人们评头论足。最后选出状元、榜眼和探花,获得名次的姑娘身价百倍,媒婆挤破门楣。
宋以前,妇女缠足仅是个案,纯粹个人行为,就像今天,有人愿意放在好好胳膊不要,非得刺得跟野猪似的,不犯法,别人管不着。到了宋朝,尤其南宋程朱理学兴起后,出现了对女人道德层面的约束和摧残。
正是这种可怕的倾向,形成了社会普世价值观,给缠足赋予了特定的道德含义。由此缠足从个人畸形的审美,上升到了精神层面,道德成了杀人工具!
为了宣扬这种残忍的道德,卫道士们不惜鼓吹“三寸金莲”之美,为险恶的用心披上了华美的外衣。缠足女人,走路只能靠脚跟和大脚趾着力,自然颤颤巍巍,一步三摇。士大夫们鼓吹,这种走路的姿势不紧不慢,端庄,一摇三晃,如花枝摇摆。
从此,“三寸金莲”就成了女德的代名词,女人们再也逃不脱骇人的摧残!
解放的不仅仅是女人的脚正因为如此,孙中山先生才会在中华巨变,千头万绪中中,不惜花大力气,解决缠足这个看似不重要的小事。其意义绝不仅解决了妇女的肉体痛苦,更重的是解放思想,破除压制在妇女身上的精神枷锁。
更广泛一点说,彻底摧毁缠足恶习,是对封建礼教的彻底清算,解放的也是中华民族受禁锢了千年的思想,让国民呼吸到先进文明的新鲜空气!
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具体女人缠足源于什么时候不可考,但史书有记载的还要从多才多艺的文艺青年,南唐后主李煜说起。
据说李煜有个嫔妃长袖善舞,身姿曼妙,精通音律,为了得到李煜的宠爱,特意把脚裹成三寸,跳舞的时候更加轻盈飘逸,李煜看后如获至宝,还特意为其造莲台为舞台,“三寸金莲”一词便是由此而来。
后来这种缠足方式流传开来,宋朝王公贵族纷纷效仿,整个大宋后来以此为选美标准之一, 说明这样的审美观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可,上行下效,这样的方式波及到普通百姓,脚越缠越小,逐渐形成风尚。
到了元明两代,只有贵族阶层才可以缠足,平民是不允许缠足的,清朝则完全放开,清朝统治者为了更好的利用这种变态工具才来巩固其统治,就把缠足禁令全部放开,直至民国后才废除。
这种陋习的形成,是由于李煜这种皇帝的示范,再加上宋后历代文人骚客的肆意宣扬,使得男人们对这种小脚格外钟情,封建社会这种男尊女卑的地位凸现的淋漓尽致,实在是古代女性的悲哀。
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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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女子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它主要是指在女性幼年的时候,就用布条将其双脚紧紧包裹起来,使其双脚产生畸形,从而使其变小。用古人的话来说,这就是“三寸金莲”,美不胜收。但实际上,这种陋习严重损害了女性的健康,是一种封建社会下极为恶劣的变态产物。
女子缠足由来已久。
据现代史学家考证,缠足最早起源于北宋后期,并在南宋时期得到较大的发展。而后几个朝代中,都可以说是经久不衰,并在明朝的时候到达兴盛时期,而我们常说的“三寸金莲”,正是在明朝时期出现的。
不过明朝裹足到达顶峰一事,其实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因为在现在出土的很多女尸中,都未发现有缠足的。所以说,明代虽然是缠足的顶峰,但是却也不普遍。有可能只是一个噱头而已。
真正的顶峰应该是清朝。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清初崇德三年,皇太极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到了顺治十七年的时候,甚至规定:
“但凡发现有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到了康熙时期,也同样是三令五申,禁止妇女缠足。但是在民间,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即便朝廷有律法也无能为力。康熙七年,禁止女子缠足的条款被废除,女子缠足将走向真正的顶峰。
清代女子的缠足之风绝不仅仅只影响了汉人妇女,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参与进来了。当然了,也不是人人都缠足,还有很大一部分并没有缠。
那么问题来了,古代的妇女为什么都要缠足呢?古代文人为何会偏爱小脚女人呢?
大致归结下来有以下四个原因:
审美使然
两性隔离制度
宋明理学的推动
处女嗜好的促进(摘选)
史料参考:《汉族妇女缠足起因新解》
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据现代学者考证,裹脚兴于北宋。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的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发展。明代的缠足进入鼎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不但要小,而且要弯。清代缠足之风蔓延之各个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为什么要缠足呢有多种说法。一说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缠足是中国封建时期,严重糟蹋妇人健康的一种陋习。
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宋代开始的,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加上当时古代女子地位不高,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
在举一个例子,当时人们思想封建尤其是对女性,基本结婚之前不能和男人肢体接触但是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 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露双足的,即使在性交也 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由此可见小脚在当时的重要性
在金瓶梅中也有一锻关于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介绍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算起,为何古代文人又偏爱"小脚"?
李煜的审美独领风骚,时尚界的领军人物!裹脚确实是男权社会的病态体现,娇柔可爱惹人怜的造物。试想当今社会,以后街上会不会清一色的萝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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