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张玉环被羁押了27年,是错判案件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2020年8月4日,张玉怀被羁押9778天之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据法医的鉴定结果,两名孩子的脖子上一个有掐痕,另一个有勒痕,而且法医以孩子胃中的食物消化程度判断出两个孩子的死亡时间,证明孩子是先被杀害才进行的抛尸。
张玉怀案件疑点重重1993年10月24日,张玉环所在的乡村,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龄乡张家村,村子里两个孩子失踪,一个四岁,另一个六岁,两个孩子家一个在张玉怀家前面,另一个在张玉怀家后面。
孩子失踪后家人报警,第二天两个孩子的尸体从村子附近的水库里打捞出,经过法医鉴定,孩子并非是溺水死亡,根据残留在两个孩子胃里的红薯皮断定,两个孩子的死亡时间是上午11点半,分别是被掐死和勒死,孩子失踪第三天,26岁的张玉怀被认定为有重大嫌疑被警方带走。
1995年1月,张玉怀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以后,张玉怀开始了不断的申诉之路。
- 2004年2月,江西省高院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6年4月,江西省高院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 2011年2月,南昌中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2013年8月,再度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16年2月,再度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张玉怀案件有着很多的疑点,不能证明张玉怀就是凶手。
首先,张玉怀提供的5项证据,有3项都是张玉怀的口供,而且两次口供前后矛盾,陈述的事发地点和原因都不一致。
第二,张玉怀的口供中说自己的手上抓痕是其中一个孩子所抓,但是在抓痕中没有找到这个孩子有关的DNA。
第三,另外两项证据分别是张玉怀家里搜出的2米长麻绳和麻袋,但是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这两个物品就是案发现场所用之物。没有在麻绳上发现死者的血迹、指纹等。而麻袋当时在农村普遍被用来装粮食,没有证据证明张玉怀身上的麻袋纤维和犯罪现场的麻袋有关。
第四点,张玉怀在申述中一直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至今腿上还有被狼狗咬的伤疤。
所以在2020年的8月4日,江西省高院最终做出判决,张玉怀无罪。
张玉怀是国内已知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被羁押9778天,差222天就满10000天,虽然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自由是无价的,再多的赔偿人生都不能重来,也都无法弥补这将近10000天的痛苦。
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对于张玉环案,我们了解到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一、案件经过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第二天,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此水库正由张玉环承包。
据同村人讲,发现大孩子尸体脖子上有明显勒痕,胸口有淤青,年纪小的孩子脖子上也有U字型的掐痕。随后家属报警,一个小时后,来了两台警车。警方当场也认为是他杀,并带走了孩子尸体。
当时案件性质恶劣,案情重大复杂。公安人员夜间在村里潜伏蹲守,发现张玉环家的电灯忽明忽暗,警察认为这是不正常的,有可能代表着嫌疑人有某种紧张情绪。
两天后,张玉环被定为犯罪嫌疑人,一周后,警方宣布破案,凶手是张玉环。那年12月29日,张玉环被公安机关逮捕。那一年,张玉环26岁。
二、断案过程有些草率
这就是事件的大概经过。从警方断案的过程来看,确实有些武断,仅靠观察嫌疑人家里忽明忽暗的灯火及他紧张的情绪就可以断定他是犯罪嫌疑人,这点有些草率。
张玉环当时的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死的小孩是他的邻居,而尸体是在他家水库发现的,一般人也害怕摊上官司,所以有紧张情绪是正常的。而灯光忽明忽暗在当时有可能是电压不稳定造成的,但是如果仅靠其情绪不正常、手背上的捉痕还有手中拿的麻袋,就断定他是凶手,未免过于武断。
三、小孩死因可能多样
小孩的死也未必就是凶杀,有可能是两个孩子一起到他家水库游泳,在游泳的过程中溺水,而小孩身上的淤青,有可能在溺水时拼命挣扎所擦伤或者抓伤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被他人杀害,然后抛尸在水库。假如玉环就是凶手,那杀害小孩子目的是什么?他与邻居无冤无仇,杀两个小孩又不能得到什么金钱上的利益,仅仅因为孩子在他家水缸倒油与盐就杀人,未必太不可思议了。
有网友称:当天下雨,一村人都去晒场赶收粮食,但杨张玉环的反而不收,反而在外面看庄稼,到天黑才拿两个麻袋回来收粮食,他手伤从而何来,公安局找他时神色慌张,是不是他真不好说,更可怕的就是最怕杀人者反而得到赔偿。
这也许是巧合,水库是自家的,他到田地,到水库去也很正常。手伤有可能在田园里被野草割伤。
从警察接案到确定凶手,捕捉凶手如此神速的过程,我们可以推断,当时应该没有对小孩的尸体进行解剖,如果当时有进行解剖,溺水而亡和被杀而亡尸体的情况是不同的。
当然也有可能确实有经过解剖之后断定他杀,因此警察在他村子周围蹲守观察村子人的情况,从而确定凶手。当时不知警察是否细致侦察过水库周围,不知有没有发现什么脚印之类的㾗迹?
据说孩子出事那天,有外乡拾荒人进村,他是否也是嫌疑?这种种皆有可能,我们没办法主观臆断,现在事隔多年,大约接收案子的警察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既然法官可以断定张玉环无罪,那么相信也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之后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们可以主观推测,但仅是个人看法,我们更应该相信警察及法律的公正!
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张玉环案具体怎么鉴定的不详,是否解刨不得而知,报道上仅说法医鉴定为他杀(农村有些时候是排斥解刨的)。
溺水死亡与死后抛入水中这对法医来讲,一般的溺水症状常识肯定也可以基本判断的,但人命大案岂可用常识判断,理应解刨。因此上,如果法医是通过解刨鉴定两名小孩是死亡后抛入水中的,仅仅从医院鉴定的层面上来讲,法医鉴定是死后抛入水中是可信的。溺水后一般都有水性肺气肿,以及呼吸系统的各种变化,这对于专业法医来讲的话,压根就不是什么有挑战性的医学难题,因此上只要确实是解刨鉴定的,死因是可信的。而且客观来讲,法医也没有必要把分明溺亡的人故意说成非溺亡的。
但是根据各种报道里一直都在提小孩脖子上有伤,个人推测可能没做解刨鉴定吧!有可能就法医根据外伤加医学常识判断定的! 那就存在其它可能了!
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这个问题@英雄拒绝黄昏 来回答。当时这个案子差点就以溺水事故来处理的,后来准备掩埋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小孩有掐的伤痕,另一个有麻绳勒过的痕迹。于是他们马上报警。
警方到场的时候发现一个是掐死的,一个是勒死的,因此认定为他杀。
这两个孩子是张玉环的邻居,一个住前,一个住后,张玉环住在中间。
当时警方马上找到了张玉环,发现张玉环很慌张发抖并且手上有伤痕,同时还发现了他家的绳子,因此认定张玉环就是杀人凶手。
张玉环的孩子和死者(一个四岁、一个六岁)年龄相差不大,一起玩耍闹矛盾很正常,会不会因此而招来杀身之祸?当然这个警方并没有证据。
张玉环回来之后,受害者家属心有余悸,很快就搬走了。除了比较亲的几户人家来看过张玉环,其他都没来过。现在还有不少村民认定张玉环是凶手。
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以后认为张玉环杀人证据不足,坐了26年牢的张玉环重新获得了自由。
孩子,是他杀,这是没有疑问的。现在关键是如何捉拿凶手才是重要的。
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据说,案发后那两个孩子的尸体没有解剖过,既然孩子的尸体没有解剖,警察是怎么知道孩子胃里的食物,是在什么时间吃的呢?
当年有人举报张玉环在案发当天上午回了三次家,第一次是10:13,第二次是11:30,第三次是13点。而警察在两个被害孩子的胃里检测到的食物证明,孩子是在11:30左右吃的,尸体竟然没有解剖,那么这胃里的食物是怎么检测出来的?
我们来回顾一下,多年前的案发现场。1993年10月25日,在村外较远的水库里发现了两个男孩(一个4岁一个6岁)的尸体。
孩子的尸体被发现以后,当时孩子的家长没有多想,以为孩子太贪玩,年龄又小,所以不慎掉入水里溺水而亡,当两个孩子在家属准备下葬时,村医发现6岁男孩的脖子上有掐痕,4岁男孩的脸上有勒痕,这一发现在当时炸开了锅,孩子的家长马上报警,警察马上赶到。
警方来到后,查看孩子身体,发现小孩身体有伤,认定为凶杀,警察来到之后,只查看了孩子身上的外伤,并没有解剖尸体,那么孩子在11:30左右进食,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呢?刚好张玉环那天在那个时间也回家一次,警方觉得他回家的时间,和孩子被害时间相近。
而张玉环和那两个被害孩子又是邻居,张玉环家在中间,一个孩子住在张玉环家前面,另一个孩子住在张玉环家后面。
前一天,张玉环家的孩子和其中一个孩子还闹了矛盾。但是小孩子在一起玩闹矛盾是很常见的,大人并不会干涉的。但是在当时,这些都成为了张玉环作案的疑点。
我觉得,如果当年把那两个孩子尸体解剖,好好检查一下,一定会查出孩子死亡情况,到底是被抛进水库的还是掉进水里溺亡的?如果解剖,这两种原因会查出来,对进一步锁定凶手很有帮助。
虽然一个孩子脖子上有掐痕,另一个孩子手上有勒痕。但这也不能完全说明两个孩子是被别人谋害的,也许他们两个在落水中时相互挣扎,相互拉扯造成的吧。但是当年两个孩子的尸体没有进行解剖,这些只能是推测。
据说,张玉环出狱后,两个被害孩子的家属搬了家,他们也许怕张玉环报复自己吧,毕竟在他在监狱待了这么多年,最后被释放,释放的原因是疑罪无从,疑罪无从并不是完全证明他无罪,只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张玉环在狱里待了26年,这也是很漫长的岁月。从一个青年变成了老年。这一过程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所以两个被害孩子的家搬走了。
如果当年警察把两个孩子的尸体解剖,就能查到两个孩子,到底是落水后死亡的,还是落水前死亡的,这样更有助于案情的进一步侦破。
去年冬天,那天下了小雪,早晨起来,我发现我家的屋后,有一只白色的小猪扔在那里,那只小猪大概有30多斤重的样子。早已在雪地里冻僵了,从那些痕迹来看,应该是别人把小猪打死后扔在我家屋后的,这明显是给我栽赃,那个小猪,我认出来了,是隔壁王大哥的。
我看到小猪后,第一时间把王大哥叫来,让他看一看是不是他家的猪。我平时和王大哥的关系还不错,王大哥来到后一看,认出是他家的小猪,他说怪不得昨晚没找到。
王大哥看到之后第一句话就说,虽然,我家的猪死在你家屋后,但我心里明白,不是你把我家猪打死的,你平时的为人,我了解,你不会这样做的。再说你也没那么傻,把我家猪打死之后,还摆在雪地里让我来看,你肯定会把猪埋起来或者藏起来,谁这么傻呀?
王大哥的话让我非常感动,我发现他家猪死在我家屋后的时候,由于太着急,根本没有多想,就把他叫来。他这样对我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我们应仔细思考原因仔细,再推断一下会更好。
当然,两小孩的真正死因还有待历史真相,或许当年还有知情人,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在真相没结论之前,也不能百分之百排除张玉环的嫌疑,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对看待这件事, 他被释放的原因是疑罪无从,也就是即不能证明张玉环有罪,也不能拍除他无罪。我深深同情两个遇难小孩,希望真相快些到来。
张玉环案,那俩孩子!警察解剖过吗?是死后抛尸还是淹死?
当时报警后,那两个孩子经法医鉴定,均为死后抛尸水中。其中一个孩子被绳子勒住颈部窒息而亡,另一个孩子被掐住颈部窒息而亡,然后凶手把两个孩子装进麻袋抛入水中。
据村医张幼玲回忆,当时两个孩子失踪后的第二天,在距村子约两公里的水库被人们发现,大家当时都以为孩子是被淹死的。就在准备下葬时,她过去发现孩子脖子上有明显掐痕,怀疑是他杀于是建议孩子父母报警。当警方赶过来后,初步判断他杀的可能性较大,最后是通过法医鉴定来确认的。
当时警方在村里通过走访发现张玉环神情紧张,双手不停摩擦手掌并且手背还有几条勒伤的痕迹,另外询问案情时他显得比较紧张。两天后张玉环被警方认定为嫌疑人且被带走,事后在他家搜出一根红头麻绳。此后张玉环被法院判处死缓,这一关就是27年。
结语:真相总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从张玉环被抓再到无罪释放,这27年时间里他经历了很多磨难。最后希望警方早日抓到真凶,还张玉环一个清白,也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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