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有关“江苏盐城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先送殡仪馆再抢救”的话题备受关注。8月18日,去世女孩的母亲韩翠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到现在都不知道16周岁女儿李某洁死因是什么。上游新闻记者从滨海县官方获悉,经信访部门调查,在卫生院时李某洁就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根据相关规定需要送至殡仪馆。但由于患者母亲一直不愿下车,因此对患者母亲采取了心理应急救援措施,再次对患者进行了“急救”,救治及转运符合规范。全文来源: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

这个问题我昨天就看到了,还以为是个“笑话”,觉得提问者可能不了解情况吧?看来问题并非很简单,令人匪夷所思!

今天认真阅读了新闻媒体报道,感到非常震惊。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在120“拉往县医院抢救”时被直接拉往殡仪馆,到底是“误送”还是另有隐情呢?

我觉得这里面确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下,当时,人到底死还是没死就拉往殡仪馆呢?

报道称:滨海县陆集中学初三女生李某洁在教室突然昏倒,被送往卫生院救治过程中同时拨打了县医院120急救电话。因为卫生院的医护人员说孩子状况不好需要拉往县医院,120车到了后孩子被抬上救护车,没想到的是却被直接拉往了殡仪馆。

当时孩子母亲和学校老师都在车上,大家发现拉错了方向而提出质疑。

其母亲说“在救护车上我女儿的腿还在抖动,怎么就成了没有生命体征,直接送到了殡仪馆?”

这可真是天方夜谭啊。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就是一个笑话,真是让人闻所未闻。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疑点:

  • 120是急救车,不是殡仪馆拉尸车。请问谁给120急救车的权利可以直接“通往殡仪馆”?这人也太“胆肥了”吧!
  • 送往殡仪馆是需要开具“死亡证明”的,而他们为什么在没开具的情况下就直接拉往了殡仪馆?这点常识也不懂吗?
  • 同车的人有孩子母亲也有老师,都一直在追问为什么不是去县医院而是殡仪馆,车内的医护人员为什么不直接作答?
  • 殡仪馆在发现没有“死亡证明”后拒绝接受,120救护车这才又拉往县医院“救治”,好像是感觉到殡仪馆不接受下的“无奈之举”。这真是可笑至极,120司机就这水平,觉得人可以“先死后活”?
  • 救护车回到县医院又组织抢救了40多分钟,最终也没有挽回孩子的生命,期间往返耽误了半小时,这半小时是否会是抢救的“黄金时机”?

总之,花季少女的死因至今未明,可想而知孩子母亲的心理有多么痛苦。一般情况下,病人经过抢救没有了生命体征,医院也不会马上立刻就拉到殡仪馆的,更何况县医院还没有接受到病人实施抢救,救护车一路上反复有人提醒司机和医护人员也无动于衷。其中就是感觉有“谜团”尚未解开。

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清楚,给大家一个真实的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

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次看到这件事的时候,非常的吃惊,非常的诧异,整个流程操作有点脱离常规常理,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本以为这是最近发生的事,但其实这件事发生在两月前。由于近日媒体曝光一些细节,该事件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大部分人都和我们一样感到有些奇怪,这不符合常理。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一、生活中的常理

一般情况下,病人因抢救无效去世之后,医院负责开具死亡证明,接着家属拿到死亡证明后开始再办理亲人的后事,例如联系殡仪馆火化。医院怎么会代劳送殡仪馆?

按我这边家乡的习俗,如果人在医院快死了,一般会花钱请120救护车,要活着送到家。这里面有个民间说法。但之后去世,即使刚送到家去世,也不会叫救护车直接送殡仪馆,因为火化需要派出所开具相关的证明。

从手续上,感觉到异常,因为殡仪馆只认有效权威的派出所证明,如果单靠口头告知肯定是行不通的。

各地关于逝者的习俗都是有流程的,例如送火化前,还要给逝者念经之类,为逝者来生有福报。还例如火化前,亲属朋友们等人要去送送的。

二、根据正规媒体新闻报道,回顾事件的走线:

1.2020年6月15日下午,江苏盐城市滨海县陆集中学一个初三女生李某在教室内突然晕倒

2.校方一边将其送到当地界牌镇卫生院抢救,一边拨打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

3.在卫生院救治一段时间后,卫生院告诉孩子的母亲说,孩子情况不好,同时建议让家属转送到县人民医院再试试。

4.救护车接收在救护车上,孩子戴着氧气罩,还一直在打点滴。双腿也偶尔有抖动

5.救护车未经家属同意将孩子直接送去了殡仪馆原先准备去县人民医院抢救。

6.县殡仪馆以没有看到任何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拒绝接收

7.在家人和学校领导、老师要求下,再将孩子送到县人民医院,组织抢救40多分钟后,最终未能挽回生命。

8.县医院至今未出死亡证明确定死因。

三、相关方面的回应及一些情况

1. 当天16时45分左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打电话要求医院:“如果患者没有死亡则立即将患者送县人民医院抢救,如果已经确认患者死亡,则将死者直接送至滨海县殡仪馆”。

2.县院保卫科立即向120调度中心通报此特警大队的要求。120救护车收到120急救站负责人的指示,将死者送至县殡仪馆。

3.信访办回复,合规合范。依据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心理应急救援的规范进行。

4.警方通报,相关工作正在调查之中。

5.镇卫生院病历,上面并没有明确记载女生在转院前就已失去生命体征信息。

6.事后,记者采访学校,校方无任何回应。

四、逻辑怪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网友们的疑问总结。

1.女生教室晕倒,如果在镇卫生院已去世,按常理后面的事不再有,例如先送殡仪馆,再送医院抢救30多分钟,孩子母亲说40多分钟,时间的差异,符合逻辑,可能哪一方记错或计算时间方式不一样。

2.如果女生在镇卫生院已去世,一般情况下,镇卫生院不会建议孩子母亲把孩子转县医院。

3.如果女生在卫生院已去世,一般情况下,120救护车不会接收一个去世的人,何况还在车上打点滴。这里即使没有孩子母亲所说看到孩子双腿偶尔抖动了,也让人感到十分的诧异,给去世的人打点滴。

4.如果女生在卫生院已去世,就算救护车帮忙送殡仪馆,也让人感到奇怪。救护车是急救车,随时待命应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平时,我们出钱,让他们送,他们都拒绝,理由是救护车是急救车。

5.为什么警方主动打电话给县医院?特警大队打给医院的电话,还指出一个相对明确性的选择建议。此事放到我们生活中,可能性很小。类似学生晕倒不幸去世的新闻,从沒看到他们会介入。生活中,我认识的熟人在学校工作,遇到此类事,也沒看到这个现象的存在。

6.救护车的人未经孩子母亲同意就送殡仪馆,虽说有指令,难道不怕家属闹吗?医患关系的前车之鉴在新闻也报道过不少。一边讲人道主义接收,一边又做不符合常理的事。

7.殡仪馆的接收规定,这个是需要相关的证明。对医院来说,这是最熟悉不过的事。没开证明,也没说不开证明。在这里少了一个警方的电话说明,如果有,殡仪馆很有可能会接收。

8.如果殡仪馆不接收,人已去世,按常理不会重新拉医院去,等待证明送回来就好,即使有家属和校方的强烈请求,一般情况下,救护车上的人会报警,等待警方过来处理。

9.为什么已去世还要抢救?一个去世的人拉回医院抢救几十分钟,闻所未闻,一般情况下,医生会拒绝抢救,不会由着家属或其他人,毕竟有正当理由。如果怕家属闹,医院通常早就报警了,等警方处理。也不至于抢救表演几十分钟安慰亲属,既浪费人力物力,又要给家属增加经济负担,这个做法有些荒诞。大医院的医生一般很忙,即使不忙,也不会那么做。至少在目前,我还没听到其他医院有如此做法。

10.医院不懂人世间的常理吗?人去世后,亲属朋友们都会看最后一面,这个是显而易见的现象,看惯生离死别的医院更不会那样做,这么急于送殡仪馆,违背常理,有何目的。

11.关于“人道主义”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心里应急救援的规范来处理的符合规范的纸质文件,孩子母亲多次索要,可医院迟迟没有回复。一个正式的规定文件,沒什么见不得光的。为什么要遮遮掩掩?

12.信访回复的内容:120急救站的医务人员为安抚患(死)者母亲亲属及其老师,继续组织抢救约30分钟,仍然无法挽救患者李某某的生命。这句话有矛盾点。人死了,还能抢救得回来?

以上是网友主要的几个疑问,归纳总结来说,就是不符合逻辑常理,可能有隐情。这些疑问,只有调查清之后,才能释怀。

此事件,唯一符合逻辑常理的做法:殡仪馆按照没有相关证明材料拒收的行为。

本是灿烂的年纪,应该如花绽放。拍摄于家乡的南屏山

一个花季的女生离世,本是惋惜的事。为何有一些不明不白的事?为何不按照人世间的常理,好好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稀奇古怪的做法,缺乏一个常理上的逻辑,还是需要一个调查,给出让人信服的逻辑证明。

此事的关注度很高,社会需要一个真相,不希望公信力又蒙上一层阴影。

及时公开真实让人可信的证明,才是拯救公信力的关键,才不会丧失公信力。

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我觉得有几个环节必须弄清楚,才能给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热心人士以交代。

一、女生因何昏迷?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了意外,按照一般程序一是告知家长,二是采取措施施救包括校医急救、打120急救、紧急送医等等。在此过程中,必须要查明女生生病和昏迷的原因,以便向家长和学校通报,总不能不明不白就送去火化吧?另外,因何故身亡,必须有结论,这些都得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怎么能直接拉去殡仪馆呢?!

二、未经家长签字确认,是谁?又是为什么仓促宣布学生死亡?

据相关信息透露,女生在乡镇医院抢救未果后转送县医院并在急救车上继续抢救,是谁、为什么在家长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就匆忙宣布死亡?他们是否有资质宣告病人死亡并出具死亡认定书(显然没有,殡仪馆因此拒收)?其中有没有其他干扰因素?

三、哪怕宣布死亡,为什么不拉到医院查明死亡原因,却未经家长同意途中转到了殡仪馆?哪怕学生确实已经无生命特征,也应该由医院查明原因宣告死亡,并出具死亡认定书。未查明学生病因和死亡原因就匆忙送到殡仪馆,既不符合程序,也不通情理,还不符合法理。结果呢,没有死亡认定书,殡仪馆根本不敢接收!

这一系列的问题纠缠不清,不仅学生家长不同意,社会大众心里也会充满质疑。

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眼我看到这个题,脑子就一下子炸了,在当下,怎么会发生如此之丧失人性之事?太恐怖了,此事如果不大白于天下,那家的家长还敢放心自己的孩子能平安地上学,会不会也有一天遭此厄运?太震惊和奇葩的一件事,真可谓是闻所未闻,大跌眼镜,让人惊讶于红尘世界的丰富内容,远远地超出小说里的情节!

真的,我很难相信这个真实的事件,它怎么会是这样的让人不可思议,是有关人员的疏忽,或是内有隐情,才造成了这个奇闻的发生?

尤其是学校,他们是如何处理该事故的,怎么会允许不可思议的悲剧发生?

为什么?是逃避责任,还是不愿和害怕担当?

医院没证明,怎能判断死亡?为什么要急急地没有任何手续就送往殡仪馆?

既便是死亡,也必须有专用的殡仪车辆负责运送,其它的任何车辆都是属于违规操作,这点起码的常识天下人尽人皆知,为何还会犯如此让人匪夷所思的错误?

在种种违背规范和常理的背景之下,所直接产生的结果,怎能让人信服?怎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到底是怎样的真相促使相关的当事人,如此匆忙犯下最低级的错误?

我相信,这里面,恐怕会有让我们难以认可和接受的残酷运作,绝不会是一件简单草草的普通案例吧?到底真相何为?

只可怜了,一个花季少女花苞尚未绽开,生命就匆匆凋零了,且不明不白,还扔下了伤心欲绝的母亲,独自哀伤悲愤于长夜!

黄梅不落青梅落,有哪个母亲能忍受,有哪个母亲不五内俱焚?

因此,我们十分理解,强烈期待事件的真相及早大白于天下,有关当事人,必须有个坦荡的说法,对得起良心,负起应有的责任!

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江苏16岁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这个操作着实让人看不懂。女生死亡的原因尚未调查清楚,而且在医院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情况下,这么仓促地将尸体运往殡仪馆,不禁让人心生疑虑。

他们这么做,征得女生家长同意了吗?即便主观判断已经死亡了,也应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记得国外有个妇人,在下葬的过程中,还起死回生了呢!一切皆有可能。

不是当事人,是不明白失去子女的感受的。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女生才16岁,正是二八年华,令人羡慕的年纪。父母怎忍心让她离开。

父母肯定是不愿意接受女儿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的现实,也不会同意就这么随意地将其拉到殡仪馆去火化的。这样既让自己的内心感到不安,同时又觉得对不住离去的女儿。

只能说某些细节没有做到位,导致死者家属出现了不满的情绪。宁愿相信忙中出错,也不想看到某些人敷衍了事的做法。

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这个事件反映了什么问题?反映了人民医院救护车医生即失责又尽责。

江苏一女学生,由于在学校里突然间晕厥,先是被送进卫生院抢救,可是在卫生院的时候就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卫生院决定转院到人民医院再进行抢救。

然后,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卫生院把女孩接走了,但是,途中发现女孩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所以,中途直接把女孩送到了殡仪馆。

那时的医生心里的想法是什么?如果还是送到医院去,在医院死亡了,家属肯定会闹,在医院里闹的话,那么,他肯定会受到责怪,为了“尽责”,不让家属在医院闹。所以,他们就把女孩直接送到殡仪馆去了,当然了,他们这种做法对于死者及家属来说,肯定是失责的。

一个16岁的女孩,花一样的年纪里,突然间就去世了,做父母的肯定痛苦不堪,可是,医生的做法更让死者家属痛恨,毕竟,都没有直接送到医院就中途往殡仪馆送了,任何一个做父母的心里都难以释怀的。

最后:在卫生院的时候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再送到人民医院救治,那么,本来就该送到人民医院去,如果抢救不了了,那么,不管家属闹不闹,医院都好处理这件事情。可是,直接送到殡仪馆去了,这件事情肯定就难以处理了,作为救护车上的医生来说,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不管是否能够抢救的过来,都该送到医院去啊,对病人“失责”,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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