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非婚生子的情况很多。有的可能是单身主义,但想要小孩;有的婚姻期间没有小孩,离了婚,再找不容易。

在二胎政策放开以前,婚前生育与超生超育一同被认为是违规违纪、非法生育。以往,非法生育对单位和个人都是一条红线,若有人违反,那就一票否决,单位要被通报,领导一年内不能被提拔,个人也要被开除。所以,以往在每年的年终总结大会上,单位主要领导都要与所属干部职工签订红色的计划生育责任状,以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严肃对待和高度重视。

但是,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后,各个地方对超生、婚前生育的政策,变得稍微有一些宽松,若没有被举报,地方计生部门也不会予以追究。特别是去年出台的《政务处分办法》,更是删除了对非法超生、婚前生育的处分规定,即:对超生和婚前生育,既不说处分,也不说不处分。具体实施上,更多的地方执行的措施是不予以处分。

举个真实例子。去年,我们单位一个女副主任科员,家里比较富有,前两胎是女孩,去年6月份又生了1胎男孩。按照以往政策,她生育了3胎,属于非法超生,肯定是要被处分或者开除的。她生了孩子后,单位也知道这事,还人性化给了她90天的生育假。到现在为止,单位及计生部门斗知道这事,当然也没有人举报她,人家安然无恙,照样正常工作,照样领取工资,照样享受年终绩效奖,没有收到任何影响。

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身边实例。

我的直属上司,女性,今年42岁,八年前离异,具体原因不明,但传闻都不太好听。2018年十月,我们突然发现她竟然怀孕了。

可能我们都不是专业搞计生的人士,加上她平时也是高跟鞋、化妆之类的没有断,也可能是隐藏的太好,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孕相十足了,差不多五六个月了。

鉴于是她的私事,我们都没有过问,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过私底下都会猜测是不是婚期将近。但直到孩子出生,也没有见到孩子的父亲,反而听说了她和她孩子父亲的一些不好传闻——原配离婚,继室却不是她。

后来,关于她的谣言整栋大楼里都在传,但是她依然是那个职务,孩子也慢慢长大,单位同事也偶尔八卦一下,可具体的实情我们都不知道。

每年她都会按照要求向组织报备个人基本事项,只不过婚姻一栏依然写的是“离异”。

从怀孕到现在,没有听说她会受到什么处分之类,更没见到相关的免职文书之类,倒是负责我们单位纪检工作的人士会隔三差五的问一句:那个孩子究竟是谁的?

实情如何,我们至今不得而知。

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非婚生子在以前与超生一样均视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一票否决事项,一旦发生类似行为当年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评优评先,不得提拔晋升,影响可以说相当大,因此基于单位和个人考虑,以往发生此类行为一般都是从重从快处理,极有可能被开除处理。具体政策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略有差异,一切以当地实际为准。但被开除至少被行政撤职或降级的概率应该说是相当大的。

2015年计划生育放开二孩,特别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人口与计生部门被撤销,仅作为内设机构并入卫健委后,过去关于违反计生政策的各种严苛规定也逐步被废除或搁置。响应中央号召,各地相继调整了计生政策,不再对超生等行为像过去那样执行一刀切的“双开”。连超生都不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事业单位非婚生子更不可能被开除公职

关于这点,至少有两点可以佐证:

第一,去年生效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找不到任何关于计划生育的内容。这意味着计划生育已经不再作为硬性杠杆,用以处分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在内的公职人员。

第二,国家正在研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与计生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已经被废止或修订。其中比较代表性的,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经按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修订人口与计生法中关于“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应予开除”的规定。此举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即便违反计生政策也将不再被开除,非婚生子自然在其列。

结论:事业单位人员非婚生子不会被开除,甚至只要没有人作祟点水连处分都不会有

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怎么可能?行政事业单位开除一个人相当难。具体有多难?你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再或者触犯刑法,甚至很多人在触犯刑法的情况下,依旧开除不了。这个本人身边有实例,当事人通过操作,检察院竟然免于公诉。

至于非婚生子怎么处理,这个事可大可小,大的话可能警告或记过,小就无所谓了,具体在于本人单位。如果能够妥善处理单位关系,不告不究。

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不会的。一是婚姻法沒有相应的条款,二是公务员法也没有相关的限制。按照“凡法无禁止的都行”的原则,应不会开除。三是纪委监委也没有关于女性非婚生子的限制规定,更没有要开除的纪律处分条款。出于对妇女和婴儿的保护,有些省份出台可给未婚单亲母亲所生的小孩给予上户口等合法地位。即使在计划生育管得很严,也会给未婚单亲母亲所生的小孩上户口的,只是要提供相关证明。当时有一个硬性规定,就是一个女人只准生一个小孩。更况何,现在放开了第二胎,在女性非婚生孩,单亲家庭日益增长的现实下,出于保护母亲和婴儿,会给更多的包容。

女性在行政事业单位非婚生子会被开除吗?

作为一名负责干部工作10多年的老同志,我谈一谈个人观点:非婚生子,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与法律无关。放在职场上,以非婚生子的名义,开除女性,属于典型的职业性别歧视。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您的问题,我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规定,给予解答:非婚生子不会被开除,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收入和提拔晋升。

一、非婚生子的身边案例

先谈一谈我曾经的一名基层领导。

这名领导姓王,是副科级领导干部,其爱人也是我们系统内单位的一员,属于我们上一级单位领导。

作为干部管理工作人员,我一直奇怪一件事,我这名王姓领导是有妻子和两个孩子的,但是在档案里却显示,这名领导处于未婚状态。

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曾经问我们领导:“王副科长实际上已经结婚生子,为什么不如实记录档案”?我们领导回复我:“王副科长本人没有打结婚报告,本人按照未婚报告,我们如实记录即可,别人的私事不要多嘴”。

如今,王副科长辞职了,原因是为了和爱人团聚,结束两地分居。

回顾这些年,非婚生子并未对王副科长造成实质损失,其爱人仍旧在系统内工作。

二、非婚生子涉及的管理问题

作为体制内单位,我们单位一直执行国家的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政策。职工结婚前,必须向单位报备,由单位开具公函,职工一旦领取结婚证,必须将结婚证复印件交干部部门登记:职工生育孩子后,第一时间将出生证复印件交至干部部门,干部部门根据出生日期,核发保教费,每月300元。

根据上面的规定,如果职工本人不愿意结婚,或者不提交结婚申请,职工的档案中将永远按照未婚处理;如果职工不提交孩子出生证明,将无法享受保教费。

回到您的问题,未婚生子,只要职工本人不提交相关材料,干部管理部门将坚持实事求是,按照本人报告情况如实记录。

综上,未婚生子,只要本人不报告,是不会影响本人工作的,但是相对于其他人,不能正常享受产假和保教费。

三、未婚生子可能引发的后果

如果女性职工未婚生子,又主动向干部部门汇报,会引发什么后果?

实际上,没有这么傻的人,但是凡事都怕万一,如果真有这样的人,会有以下影响:

一、影响年终考评。一般公务员单位会在年底,对公务员全面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刚参加工作未满一年人员)等。如果连续2年评定为优秀,可以提前晋职。对于未婚生子的人,在考评时,可能会因为这件事不被评定为优秀。

二、影响提拔晋升。按照现行公务员管理规定,领导干部需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婚姻属于个人事项的重要范畴。未婚生子的女性领导在报告时,如实填写,会被批评为作风问题;不如实填写,又会被批评为不老实,很大程度影响提拔晋升。当然,如果不追求领导职务,则不受影响。

那么,女性未婚生子会不会被开除?答案是:不可能被开除。

根据公务员法,开除公务员的情形有:一是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二是不胜任本职,又不接受调整;三是本人拒绝合理安排;四是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天;五是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等。

这里面,没有一条提及未婚生子可以被开除的情形。这里注意下:第五条说的是法律,未婚生子不是法律范畴,法律主要针对的是违法犯罪。

其实,工作这么多年,我没有见到过一例公务员被开除的案例。一方面领导有自己的考虑,不想因为这事得罪人,让对方天天来单位闹事;另一方面很多时候,大家都互相体谅,都给予机会,让改正。

综上,女性未婚生子是不会被开除的,但是这种状况最好低调点,不要持续太久,它确实会按照作风问题,影响到女性的仕途。

我是@职场取经阁,目前,现行法律都是采取的生命至上原则,不论是未婚生子还是其他理由,孩子出生了,我们都应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只要程序合法合规,别人就挑不出刺来,对我们本人和孩子都是极大的保护。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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