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其实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义不容辞的,因为老年人,比较注重于事实婚姻,毕竟5——60岁的人了,都有了各自的儿女,他们没有太注重那些繁文礼节,只想现实点,认真点找一个爱人相伴,共度终老。对于什么再登记再领证,这些手续他们觉得并不重要,并且有些人还觉得自己儿女都成家立室了,自己再婚,有点丢人,没有必要闹得满皆知。所以,为了简单化,现实化,他们比较容易认同事实婚姻。
但实际上,我国的事实婚姻,在1994年之后,已经被取消了,事实婚姻开始不被法律保护和认可,凡是结婚对象,没有经法律登记认证的婚姻,都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
鉴于以上情况而言,老年人的婚姻也是要经过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从事实婚姻上来说,凡有过婚姻之实的(即宴请过亲邻好友,摆过酒作为承认事实的),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去承担和照顾另一方。另外,从道德良心与人行道义上来说,事实婚姻,也得尽到良心与道义之责去照顾和承担起自己的另一半。
后言:本人的思想意见是,无论你是否有登记过,只要两个是真心相爱,真心在一起共同生活,一齐牵手到老的,你都应该负起对她(他的责任),无论是生老病死,你都不应该丢弃她不管。
以上仅属个人思想,希望你喜欢。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老人再婚的目的,也就是找一个双方能够相互扶持的伴侣,有一个能陪自己说说话的精神上的依托。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上已经同居的老人,他们这种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但既然选择了同居,选择了组成一个家庭来相互服侍,那么一方生病的时候,从良心上来说,另一方应该有义务去照料对方。
如果说一方有病了,另一方拍拍屁股走人,或者是冷眼旁观,不去进扶助义务。这是不人性的表现。只知道享受对自己的付出,不回报自己的爱,这种人是自私、是冷血,毫无怜悯之情,毫无人性温暖!
但,真的是发生了这种情况,由于双方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受害的一方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只能自己含泪忍受,只能有苦自己咽肚里。
不过,人还是讲点良心好。否则,即使得不到法律的追纠,也必会遭到道德和與论的谴责。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没有结婚证的夫妻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这位朋友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1994年以前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夫妻被法律认为事实婚姻,就应该有责任和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方,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从道德从上讲,尽管没有婚姻登记,既然成为夫妻,照顾生病的一方也是应该的,责无旁贷。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这种情况不是义务是感情,如果一方生病另一方不照顾,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走在一起?老年人在一起的目的不就是互相照顾有个伴聊聊天说说话嘛难道,老年人同居也是向钱看齐吗?如果真是这样,这和老年骗子也什么区别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应该有吧,因为这是你的选择。
没有领结婚证但事实同居的再婚老人有义务照顾生病的另一半吗?
没领结婚证,就是搭伙过日子,就是互利共赢的关系,如果不是互利共赢,这种关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说,两个老人在一起,心里就要有数,到底是要结婚,还是同居。这种关系,不要把它跟婚姻比,它跟婚姻完全不同。它跟合伙人的关系比较像,你不能指望自己家里遭遇不好的事,还指望合伙人帮你摆平,不踩你一脚就算不错了[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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