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刺死同学,扬言“反正我杀人不必偿命”。如何防止他将来继续犯罪?
山东省东营市一所警察学院特警班的学生扈强,因琐事持刀连捅同学十余刀致其死亡。扬言“反正我才14岁,杀人不必偿命”。2014年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扈强有期徒刑17年。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日前,扈强被改判无期徒刑。有网友担心,无期徒刑一般不到20年都会服完,届时如何防止他继续犯罪?
少年无识无法太嚣张,这种扬言无法无天。他未到法定年龄,也是社会害群之物,毒瘤。父母管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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