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心情不好在自己家跳楼自杀,被判赔偿八万,你怎么看?
【女子因情绪低落在朋友家自杀,家属状告对方获赔8万余元】陈先生做梦也没想到,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芳芳来家中做客,在转身准备水果时,对方就从客厅跳楼身亡了。朋友的家人还将自己告上法庭索赔30多万。陈先生说,事发当天,因为领导批评了芳芳,所以当时她心情不好,自己还开导了她两句,根本没想到会跳楼,“我没对芳芳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用语言刺激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定,陈先生承担20%次要责任,赔偿8万多元。法院解释:陈先生明知朋友当时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芳芳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陈先生理应承担责任。
公说公理,婆说婆道,不管好心还是他意。说不清理还乱。人生道义永留传,赔多赔少心公道,争非论是无君风。此事唯教诸君记,有意无意勿看别人家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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