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到底应不应该交?迷惘中?

记得早就说过,生育问题不能影响小孩的教育,可实际上,很多还是在捆绑中执行,不交清,想享受学位名额,基本不可能,难呀!

在这个问题上,上级部门应该按个人的家庭情况或意愿来收比较合理,同时更应考虑到个人或企业的状况而定。不能做强制性的征缴。例如很多文化低下的,家庭条件不好,地方经济收入低,又无更多耕地劳作的农民,来到城市,也只能找一低工资效益不好的企业工作,而这些企业后续都不保,但国家仍强制性要上交这样那样的社会抚养费,这是强人所难。试想一下,在一家低效益的私企,它能按最低层的保底工资(1900元至2000元的工资给你,)那么还要扣除社保什么的,那么你能拿到手的,大家都会算了。难道就不要生活和其他费用了?另外这样的企业一旦倒闭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失业,而这笔费用无法续交?这方面也沒有一个保障稳定的说法。又或是说当你交了10年,但你因失业或身体状况无法工作了,也无能完成续交的,又怎么办?这些也没有个保障说法。工资待遇高,生活条件好的发达地方,可能不在乎这些,但对经济落后地方或家庭较困难的人来说,无疑是无法接受的。所以我觉得一切都应有个完善理性的说法和尺度,而不能强制性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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