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我告诉你,有行政处罚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的。原因很简单,行政处罚是轻微违法行为,而犯罪则是触犯了国家刑法的犯罪行为。
行政处罚一般是警告,罚款,拘留,或罚款十拘留。但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整改,交通违规被处罚等情况,均为行政处罚。
而犯罪则是触犯了国家刑律的犯罪行为。一般说来,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才叫犯罪。
这就是说,违法不等于犯罪。
我有一个朋友,因打牌赌钱被罚款500元。
后来要去石油队打工,按照要求,要去石油队工作,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于是他持石油队发过来的公函,去派出所开。派出所叫责任区(社区)民警在一键通违法犯罪查寻系统查询后,在公函上签了这样一段话:经查,某某人在辖区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但曾因赌博违法受到过罚款处罚。
然后将此函给内勤,内勤就开了无犯罪记录证哪给他。
这个证明是这样写的:
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某某某,性别男,住址,某某县某村某组,身伤征号:某某某经查,在我辖区无犯罪记录(有行政处罚记录)。然后。盖上章就行。
我当时问办理的人,不写曾因赌博被行政处罚不行吗?
办事人员讲,具实查证并如实写上情况,这是规定。
结束语:有个行政违法,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答案是能,因为违法不是犯罪。不过,在开具时。上面会写明你曾因违法被处罚的情况。
无论有无影响,我们都要记住一点,别犯法,更不能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平安幸福过一生!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简单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有行政处罚记录,说明你曾经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过,违法不等于犯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给你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如果对方要的是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就不会给你出具证明,因为你曾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过。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毫无疑问: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人,肯定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什么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凡是因本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刑罚的,除了犯罪时为未成年人、且判处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之外,其余所有人在以后入伍、就业等情况下,都必须如实地报告曾经受到的刑事处罚。这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也就是说,这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义务,法律强制性地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都必须如实报告,严禁故意隐瞒。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本质上就是指刑事犯罪记录。
同时,现在在入伍、上学、正式参加工作时一般会都在政审阶段,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或者主动到公安核实本人有、无犯罪记录,已经成为一项比较严格的常规性、前置性的审查程序。毕竟按照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有一些职业和高等学校是禁止录用/录取有犯罪记录人员的。
通常而言,人们常说的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依法采取了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这四种冶安处罚措施。必须明确的是:行政处罚由作为行政机关的公安机关直接管辖,并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因此,行政处罚(也就是治安处罚)的行为人,本质上仅仅只有行政违法记录。这是与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被人民法律依法判处了刑罚的犯罪记录的根本性区别。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公安部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明确从2021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这当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部门规章,我国所有的公安机关一律都必须遵照执行。
现将关键性的内容截图如下:
这个规定,实际上可以概括一句话:除了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文书确认有罪之外,其他任何部门,当然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公安机关,一律无权确认某人有罪。这是人民法院专门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应有之义和必然结果。
因此,可以直接断定: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任何人,肯定都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公安机关将个人的行政处罚记录擅自列入犯罪记录之中,就是非常明确的违法行为。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已经开出来了,以前有行政处罚记录。只要不是法院判决的都可以开!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请您放心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证明,同时也不影响您入伍,当警察,考取公务员,去民航,银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公安部已经出台规定,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才能开具这个人是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其它情况一律开具无犯罪证明。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人,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予以的行政行为。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并不成犯罪。即违法行为轻微。
犯罪则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犯罪行为。同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必需由人民法院确认并判处拘役以上刑事处罚的行为。
“行政处罚”与“犯罪”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行政处罚”适应的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适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其次,“行政处罚”与“犯罪”违法程度差异甚大。
另外,违法处罚结果迥然不同。“犯罪”必需承担刑事处罚之责;“行政处罚”则承担的是行政处罚之责,如罚款和行政拘留等。
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并没有构成犯罪,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他(她)们自然可以在公安机关开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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