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我认为,旧情复燃发生性关系,在已经发生中女方突然要求中止,而男方坚持,这时如果女方告男方,法院不会判决男方犯强奸罪的。不过,有一种情况的存在,会被认为强奸。

旧情复燃显示女方自愿

本案件的基本条件是旧情复燃,这说明两人的关系,这个关系就是曾经和旧情复燃。

从这点出发,说明两人是认识的,而且以前还关系不是一般,今天发生的事,与以前的关系有联系,并不是偶然。有它的必然性。

所以,可推断出事情发生并非不情愿。而是女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在行进中,女方喊停而在此中情况下男方继续,南方可认为是女方的一句玩笑话。

法律规运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我们可以分析出以下四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是条件。

一)是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客观要件如下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没有违背,即强奸不成立。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则构不成强奸。

法院判案会综合考虑

法院会综合两人以前的关系,和两人旧情复燃时的情况,即最初两人的自愿情况。

在行为中女方中止男方继续,如果女方只是说说,未采用强硬方式或手段制止,给男方造成一种说着玩而非真实中止的认识,并不是主观上的不中止,这些条件和事情的前因后来,从而考虑有罪无罪。

如果女方强行中止,而男方强行继续,构成强奸罪

比如女方喊中止,将男方强行推离自已的身体,尔后男方不中止,借用暴力手段又与女方强制继续的,煎以强奸论罪判决。

因为女方的自愿在喊停止并强行将男方推开,这时,女方的自愿完结。而男方强行又与女方身体接触,并强行继续下去,这是主关强行发生关系行为,因而会认定为强奸。

结束语,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或胁迫,其后手段与其发生关系,男方有主观上的行为。而旧情复燃,女方中途中止男方继续,不能认定为违背意愿。不过,当女方强烈要求中止,将男方推离身体,而男方强行继续,会认定有罪。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就提问中所描述的这种情况。应该也算是非常的罕见,在生活中几乎就没有听说过。如果要说句大实话,如提问中所述。女方在互动过程中表示要终止,而男方则坚持要完成。那么如果此时女方虽然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但却采用忍耐的态度,任由男方完成了整个过程。那么事后女方报案者,警方也是很难判定男方的行为就构成强奸。

因为首先两人就是老情人关系。虽然相互一度曾中断了关系,但后来又旧情复燃走到了一起。基于双方以前的情人关系。那么现在两人发生关系,也就成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情况了。但事情的蹊跷尴尬之处就在于。在双方的互动行为中,女方却突然提出要终止互动。而此时男方则情绪很高,坚持要完成整个过程。那么此时首先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因为这种互动行为,肯定是没有其他的人在现场目击的。所以其证言,也只能是出自于双方各自的描述了。那么女方又应该以怎样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在互动过程中提出要终止的原因呢?

那么再有就是,如果当时女方与男方并未发生激烈的冲突。造成了双方的受伤,或者家庭内一些物品的损坏而成为了证据?或者惊扰到了邻居,造成了有证人出现的可能。而是以忍耐的态度,任由男方完成了整个过程。那么事后女方向警方报案。女方又会以什么样的证据来支撑自己,曾经提出过中止行为的要求呢?而如果男方头脑足够清醒,坚持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完成了整个的互动行为。那么警方也是很难依据女方的一面之词,就判定男方触犯了强奸罪。而就是依据两人以前的关系状态。以及此事件从一开始发生,到后面结束的整个过程。同样也是难以支撑女方自述说法的。

所以,基于双方以前相互的关系,以及整个事件所发生的过程。首先女方是无法否认以前相互之间关系的。而对这一事件的发生,也是很难有理由来支撑,自己为何要提出终止的要求。因为这明显的有违常态?甚至还会让自己,背负上构陷对方的嫌疑。而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警方也是很难以女方那毫无道理的说词,来判定男方就触犯了强奸罪。所以是否能够受理立案,我认为都是一个天大的问题。而就算是女方后来告上了法院。基于以前双方相互间的关系因素,以及此事件中证据证言证物的缺乏。以及缺少合理的理由来支撑,女方提出终止要求的合理性。所以我认为,法院通过庭外调解,使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最大。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女方不告,啥事没有。女方一告,男方涉嫌强奸。

这事上,女方占有主动权,有拒绝和喊停的权利,不停就违法了。旧情复燃发生关系,这时候两个人是两厢情愿的,正进行时,女方反悔喊停,要求立刻中止,男的也该立刻中止。

女方中止了,也要求男方中止,男方却坚持,这种坚持意味着是违背了女的意愿,强行来的行为,这就构成强奸要件了,涉嫌强奸了。

男的在这事上真吃亏了,本来认为旧情复燃,火烧的正旺的时候,谁知道女的突然浇了盆冷水,把火浇灭了。男的这发泄的外火要憋成身体里的内火了。伤害身体不说,还要面临强奸的审判,亏血本了。

因为旧情复燃发生的关系,正在进行中,女的让男的急刹车,再急刹也会造成冲撞。所以,男的可能被判强奸,因有感情交集,会视情节减轻处罚。

男的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早点防范,提前制动急刹,以免受罚,不然就亏大了。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看这个中止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中止呢?如果是在性行为过程中女方要立即中止而男方将继续进行到底,直到问题解缺,而事后女方告他強奸那男方应该是不是属于强奸呢?我认为男方强奸罪不能成立,因为你事前是同意的,现在你叫他急杀车,就算要杀车也要有个惯性,这样你不是性虐待吗?首先你是违反契约精神,所以法院不应受理此案,由双方自己协商处理。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这种事情绝少出现,却被你拿来当提问,我只能说你是人才。

既然这种事情还真发生过,我就给你分析分析掰道掰道。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叫强奸?强奸就是违背妇女意愿,采取威胁或者暴力手段与之发生的关系。

旧情复燃与女方发生关系,属于你有情我有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双方都没有家庭,那就是小时候乡里孩子玩过家家的游戏,图个兴高采烈,屁事也没有。倘若双方都有家庭,则是道德范畴问题,受点遣责而已,就算公安同志抓了你们的现场,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女方如果突然中止,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你的服务质量太差,人家不满意,大失所望。要么就是女方想吊足你的胃口,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有就是环境影响了女方的情绪。当然,也有可能女方一下想起了丈夫和男朋友,心生愧疚,心情突变,要求你来一个紧急刹车。

对于男人而言,女方突然要求中止鱼水之欢,心里肯定很难受,很憋屈,会情不自禁做出一些霸王动作,这个时候就有风险了,因为你已经违背妇女的意愿了,这就犯了强奸罪。所以,男人行走江湖,在与女性打交道时,一定要小心翼翼,谦虚谨慎,否则总有一天会挨刀。

不过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般而言既然属于旧情复燃发现的关系,女方肯定不想把事情做绝闹大,这样对她也没啥好处,所以,她是轻易不会去报警的。但是这种事情不能经常发生,老古板一句话说得好,常走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夜路子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一天。

我的中心思想是该刹车时赶紧刹车,免得车毁人亡,那就得不偿失了。

旧情复燃发生关系,女方中止男方坚持,法律会怎么判?

已经发生关系了,女方要求中止,有几个男人能中止得了呢?男方肯定是要坚持到底的啊。

这样的情况法律的判断只要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如果女方在提出中止时就开始摄像或录音,男方就难逃脱强奸的罪行了;如果男方有事先旧情复燃,女方同意发生关系的证据,就可以洗清自己。

不过,上面的证据估计双方也都难提供。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谁会收到集这种的证据?除非是有意构陷或者是想胁迫对方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

所以,男女双方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时,还是谨慎为妙,稍不如意留意,就会鱼没吃到,反而沾了一身的腥!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牢底坐穿都有可能!

无法想像,旧情复燃的男女发生关系时,女方因何又要求中止?如果男方坚持,女方又怎会诉之于法律?她还有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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