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我认为:
凡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人,目前是不能参加村(居)干部的竞聘选举的,但有权利参与选举。这在以前,凡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利。但自扫黑除恶开始,中央对村干部的选举有了更高更严的政审要求。
以前有前科人员可以参加村干部竞选的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民村自由选举,而且只要在该地居住了一年以上的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同时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应推荐遵纪守法,思想好和群众中形象好的人员参加选举,进入村委班子。
以前,村干部的选举工作为得到足够重视,于是出现了判刑被缓刑的人员和一些村霸黑恶势力人员进入村委班子,欺压百姓,胡作非恶。
这一现象在经济发还地区特别严重,买官贿选,成黑恶村干部控制一方,大剑财富。
扫黑除恶工作开始后对村干部的选聘有了新要求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来,中央政法委根据农村村干部的这一乱象,在2019年初,便提出了对村干部的清理,要求:凡是受过刑事处罚和有涉恶涉黑性质的一员,一律清查出村干部队伍。
于是对村干部选举有了新要求,凡是有前科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选聘为村干部。
我们这里有一个村干部,因在十多岁时,曾因盗窃一千多元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当时没有入网,在选举政审时被漏审,后干了两年,被群众捡举直切被撤换了下来。
这是为净化基层组织队伍采取的必要措施,基层班子都过不了硬,怎能服众,又怎么能带领群众干事。
具体要有哪些条件才可以选聘为村干部呢村级组织换届选聘 具体分为“五不能”“六不宜”的标准去核定。这些标准符合了,才能参加村委会干部的选聘。
“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二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三是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是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是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二是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是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是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五是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六是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这这里的两委是指村委和支委干部的选用。
结束语:
农村村干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在扫黑除恶之前,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凡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可参加选聘。但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始,中央对此有了规定,其中凡有犯罪前科的人,不但不能参加选聘,就是已经选聘上了的,都要一律清除。
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今后我们无论什么情况下,遵纪守法都要放在第一位,只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风格和一心爱国为民的人,才能有机会步入为人民服务的组织机构。

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我是一个乡镇民政干部,负责村委会换届的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说能不能参加换届选举以前,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概念:政治权利和党纪政纪处分。
政治权利
在刑事处罚中,一般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了,主刑就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近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
通俗来说,政治权利也就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刑事处罚中一般都有“剥夺政治权利x年或者终身”的处罚。
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肯定就没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肯定不能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
纪律处分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规,按行政隶属关系,给予犯育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所属人员的一种制裁。党员遵循的是党纪处分,属纪检部门,非党员遵循的是政纪处分,属监察部门。
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政纪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如果受到党政纪处分,而且在处分时限内,不能做为村干部候选人。
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年满十八周岁受过刑事处罚的村民,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经过了期限,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对选举推荐出的主任、副主任等村干部候选人要进行政治权利和党政纪资格审查。
政治权利审查主要由当地派出所进行,由派出所签字盖章。党政纪处分由乡镇纪检部门进行,并由纪检书记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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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农村换届选举的时候会成立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会对参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失信、违法乱纪、计划生育等负面清单,一经发现负面事件,取消参选资格。受过刑事处理的情况非常明确,是党员的要开除党籍,某村有个村干部10年前因为交通事故被判一缓二,结果被直接开除党籍,一点没含糊,一旦被开除党籍,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肯定不能参加了。受过刑事处理的,只要不是故意犯罪,建议还是不要搞“一刀切”,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千万不能一棍子打死!
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2021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年,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上有问题的;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5.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8.因刑事犯罪被判刑过的;9.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的;10.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12.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13.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14.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因此,受过刑事处理的人不宜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竞选,但是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通俗说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可以参选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此外,如果是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而且在处分时限内,也不能做为村干部候选人。
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在即将举行全国农村基层换届选举临近之时,很多村民对选举政策规定,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权限,不甚了解,心存疑惑,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2020年农村“两委”政策的新调整,即“五要五不能六不宜”其中五不能之一,“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釋放(或缓刑期未满五年的丿,还要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五年内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搞宗派活动等不法分子是不能参选当选的。由此可见,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是有严格要求和规定的,凡有“五不能六不宜”之例是绝对不能参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更是如此。
所以,对当前农村换届选举应作为农村中的头等大事来抓,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上下联动发力,打好2020年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攻坚战,巩牢基层建设新体系,换发基层组织新活力,高水平,为实现现代化,中国梦而奋勇前行,夺取胜利。
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
又到换届的时候了,一些换届的话题多了起来。就问题中受过刑事处理的人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目前,我知道的是,豫北这儿说的是不能。
以前,受过刑事处理的,过了规定年限,还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以前,有一个村选的村长就是受过刑事处理,为此,开了好几次会研究选举是否有效,按照以前规定是可以的。
今年,了解到的新精神,受过刑事处理的,是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的,就是说不能参加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竟选。看来对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要求越来越严了。还有就是有过聚众斗殴的,也很有可能不能参加农村换届选举,容易定为村霸行为的嫌疑。
今年,农村换届重要的是,参加竟选的支书、村长要一肩挑,这是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党支部战斗保垒的作用。
农村换届已经开始启动,你准备好了吗?有想法,有能力的,就来参加吧,将来为我们的乡村振兴,好好地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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