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第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按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每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以年类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只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所拿月工资高于所在地方年度月工资的三倍的话,按三倍赔偿,不过赔偿年限不超过12年。
另外赔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辞退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资。
三、本案例分析: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的工作岗位确实是因为生产经营原因被取消,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种情况属于合法辞退,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具体经济补偿金以你工作年限为准支付。
如果你工作不满6个月的话,公司也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那么只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
如果你入职6个月以上的话,或者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话,只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或者经济补偿金支付不合法的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社保进行举报投诉!
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原因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公司辞退你的官方原因是取消岗位,那这个岗位是只有你一名员工吗,还是说这个岗位所有的员工都辞退了?
岗位取消了,如果你还愿意在这家单位工作,公司应该首先考虑给你转岗,而不是直接辞退你。公司未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而直接辞退你,只要你不属于以下《劳动法》规定的以下六种情形,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你发放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六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法律条文来看,辞退员工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显然是不包括岗位调整的。
2、如何确定补偿金的数额法律法规明确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来看,只要你在该公司上班的时间超过6个月,且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要辞退你,至少应该按照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
即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你了,支付你N个月(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1个月通知,支付你N+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是否有协商一致。公司辞退你,然后支付你1个月的赔偿,是否是与你协商一致的,且签署了部分让你放弃自身权益的文件。我认为,如果是协商一致的,你就不会在这里提问了。
我有个朋友,在公司进行岗位结构性调整并严重拖欠员工薪酬,要求员工离职时,公司就与员工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承诺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发放所有拖欠的工资,员工不再追究企业的其他责任。
但是企业没有按时履约,员工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争取N+1倍的经济补偿金。
4、可以寻求的救济手段。- 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坚持只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你也想早点了结这件事,那就接受吧,有总比没有强;如果你时间、精力都很充裕,那就坚持让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打12345电话或者去人民网的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通过政府的力量解决。不过你一定要将你的情况说的清清楚楚。现在政府都提倡稳岗就业,像这种非正常手段辞退员工的做法,政府是不支持的。
- 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立案,要求公司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或者按照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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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不合法
第一、公司以取消工作岗位为由辞退劳动者是否构成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如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既无法定,又无约定理由,则构成违法辞退,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在上述问题中,公司以岗位取消为由辞退劳动者,该理由是否合法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劳动者。
公司取消岗位,导致劳动者无法再按照原合同约定岗位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不得直接将劳动者辞退。如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不成,公司则可以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但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未经协商变更工作岗位二直接辞退劳动者,则构成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结合题干“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 ”。则说明公司没有与劳动者协商,直接以取消岗位为由将劳动者辞退,依法构成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二、赔偿一个月工资是否合法
违法辞退赔偿金的额度取决于劳动者实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工作一年则需支付的赔偿金为2个月的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视为一年。工作半年以下不到半年的,视为半年,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为1个月的工资。
举例说明,张某2018年3月15日入职某公司,工资8000元,自2019年11月开始,工资调为10000元每月,2020年5月30日张某被公司违法辞退,张某可以获得的违法辞退赔偿金是45833.3元,计算公式为:(7X10000+5X8000)÷12X2.5X2
综上,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劳动者,为违法辞退,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具体支付多少赔偿金需结合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及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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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根据你所说,公司应该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第三款的规定与你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确实是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在某地设立办事处,由于客观原因设立不了了,这种情况下与员工协商,但是协商不下来的话,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了。
至于赔偿额度,这个需要根据你所在公司的年限来定。一般来说,是按本人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补偿标标为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只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所拿月工资高于所在地方年度月工资的三倍的话,按三倍赔偿,不过赔偿年限不超过12年。另外赔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辞退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像你这种情况呢,看企业想要和你离职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像你说的,企业给你一个想要辞退你的理由,并给你提供一个赔偿标准,我们可以认为企业其实是在和你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这一条相关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里的关键是协商一致。也就是看你能不能接受这样的理由,这样的赔偿额度。如果你觉得不满意,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比如我希望3个月后离职,给我**月工资的赔偿。这就是协商的过程,老百姓说话叫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然后企业再提出他们的想法,看双方能不能达成一个统一,最终双方签订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样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企业没能和你达成一致,那么企业还是要用岗位取消来辞退你,那么企业认为自己的依据可能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一般是企业在异地开设了一个办事处之类的分支结构,结果因为政策或市场原因,办事处撤销了,办事处的员工又不愿意去总部的城市上班,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两个重点在于,是否存在客观条件重大变化。也就是是不是出现了企业必须进行调整的重要问题。第二点在于企业是否与你进行了协商,且协商不成。如果这两条符合了,企业的辞退行为是合法的,但应当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标准工资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不满一年的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那么补偿是否合法,就要看你的具体工作年限了。
如果不符合上面的条件,那么企业硬要辞退你。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了。这样你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种是申请仲裁,要求认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我不走,就要回去上班。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国企单位。如果是私人企业,我建议你收集证据,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补偿金的2倍。同时如果企业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求企业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我,只赔偿1个月,这合法吗?
公司取消岗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一是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二是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
三是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N。
我是和谐劳动关系,专注劳动法律法规,曾担任专职劳动仲裁员,诚心为大家解答分析劳资纠纷领域的各类问题!
公司以取消岗位为由,辞退员工,只赔偿一个月工资,这合法吗?
和谐劳动关系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从公司取消岗位是否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进行分析。(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自然条件、公司迁移、被兼并、公司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公司需要取消岗位的,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可向员工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公司出现上述二、三情形,可依法裁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出现上述二、三情形之一,导致公司取消岗位来裁员,可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代表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综合所述,公司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导致公司取消岗位,只要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公司无任何理由来故意取消岗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赔偿金。日常工作,有些公司常用取消岗位来裁员(辞退),这实际上在骗员工不懂法,想来规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因此,公司无任何理由故意取消岗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属违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2N。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多少,与在公司的工龄有关。经济补偿计算是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楼主说公司只赔偿你一个月工资是否合法?
需要对照上面情形,同时根据自己在本公司的工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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