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老板被判12年,赔偿24.59亿,如何看待新证券法首案?

说实话,已经很少看到这么让人觉得畅快淋漓的感觉了。康美药业的判罚具有历史性的指导意义,一方面从证监会的处罚中给予了事实认定和重罚;一方面试点了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为普通股民利益受损后的集体诉讼做出了一种新尝试;一方面也是在法院的刑事判决中指出了适当的刑事处罚,不知让这些违法犯罪者赚了钱也拿不到,赚了钱也享受不到;最后一方面是相关的中介机构和工作岗位也明白了,只拿钱不干活或者自己不参与置身事外,也一样逃脱不了处罚的命运。此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的独董等等都受到了处罚。

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之后,对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财务造假、内幕交易进行处罚的第一案。一审判决令广大投资者感到极度舒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董事、担任审计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个都没跑掉,全部被处罚,而且还都承担了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在保护股东股民方面也创出了新路子,由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代表所有受到损失的股民。进行侵权索赔,最终处罚24.59亿元赔给中小投资者。有些人质疑这笔钱能不能拿到手?其实是能拿到的,因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那些高管,那些董事,还有那些中介机构合在一起都要一起赔,他们的钱可没办法跑掉哦。康美药业的受损失的散户投资者第1次可以拿到赔偿了。

广东省佛山市中院判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还有副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也一并受到了刑事处罚,以及并处罚金。从这个判刑期限来看,相对适合,判的更重一点也可以。其实对于这些有钱人来说,他们不怕罚款,因为他们有钱不怕罚款;但是他们更怕的是失去自由,因为即使有钱也无处可花。

康美药业的犯罪过程实在是太恶劣了,对于投资者那更是掠夺再掠夺,对于监管没有一点点敬畏之心,还有那助纣为孽的会计师事务所,虚增上百亿收入,配合造假收割股民。只有用严刑峻法,才有可能扭转某些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做法,让上市公司、公司高管、中介机构能够遵守新证券法的要求,好好经营,不要坑害股民。

#康美药业造假案一审被判赔24.59亿# 这在真正意义上,属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索赔成功的第一案,对于未来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样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之后,对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财务造假进行处罚的第一案。一审判决令广大投资者感到极度舒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担任审计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个都没跑掉,全部被处罚,而且都承担了连带责任。投资者的集体诉讼,在我国也摸出了新路子。本来按照国际惯例,应该是投资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起集体诉讼,是一种普通侵权诉讼。但是此次我国采用了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他是由证监会管理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进行形式特别代表人权利,对于上市公司及相关侵权人进行集体诉讼。这对于受损失的投资者降低了维权成本,而且所有受损失的投资者都能得到补偿。此次康美药业被一审判决,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假如公司讲述没钱赔不了,没关系,因为后面还有着连带责任赔偿。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连中介机构也跑不了,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担任审计的事务所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杨文蔚,也一样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照这个判决,那么康美药业受损失的投资者一点也不用担心了。因为这些违规违纪的人员和机构他们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在一起他们必须得赔。看一看大家也知道它们合在一起赔得起,康美的老板赔得起,他们的高管赔得起,会计师事务所赔得起,那些合伙人赔得起。当然他们的责任不仅仅是赔给投资者就结束了,证监会要对他们还要进行行政处罚,检察院还要对他们的刑事犯罪进行指控。#热点观察局# 未来希望新的证券法能够继续扬威,对于这种故意实施财务造假,故意进行虚假陈述和操纵市场的,就是要一罚到底,罚到他们倾家荡产,罚到他们不能翻身。让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知道违规违法的成本是如此巨大,那么才有可能他们会敬畏市场,好好对待投资者。否则个个都是心怀鬼胎,个个都想从投资者身上圈出一笔钱,全身而退。

针对康美药业操纵证券市场、虚构财务收入的清算基本上就算结束了,这主要分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法院的刑事判决。这次清算具有代表性的意义,严格来说也算新证券法出台之后,第1个具有标志性的时间案例,此次让康美药业违规违法的实控股东和高管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前几日证监会已经做了证监的处罚,其中最顶令人注目的是,由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代表所有受到损失的股民。进行索赔,最终处罚24.59亿元赔给中小投资者。而且更大的亮点在于不仅仅是实控人马兴田和高管要承担赔付的连带责任,连协助造假的中介机构也一并进行处罚,并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这三者合在一起必须全部赔付,赔付责任是一致的,谁都逃不脱。今天11月17日,针对康美药业的刑事判罚也出来了。广东省佛山市中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其中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还有副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也一并受到了刑事处罚,以及并处罚金。从这个判刑期限来看,相对适合,判的更重一点也可以。#热点观察局# 他们的犯罪过程实在是太恶劣了,对于监管没有一点点敬畏之心,对于投资者那更是掠夺再掠夺,还有那助纣为孽的会计师事务所,虚增上百亿收入,配合造假收割股民。现在还有几单上市公司违规违法案件在查处之中,希望证监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快查处,早点起诉。只有用严刑峻法,才有可能扭转过去的那些违规违法做法,让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高管、中介机构能够遵守新证券法的要求,别总想着坑害股民。

康美老板被判12年,赔偿24.59亿,如何看待新证券法首案?

康美老板被判12年,赔偿24.59亿,如何看待新证券法首案?

对上市公司老总,特别是实际控制人来说,不能只享受利益,不承担责任。否则,不规范先进旗号会很多很多。

对康美药业老总来说,其做假行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极大损失,也给证券市场秩序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冲击。因此,追究其法律责任,是必须的,也是完全应当的。此前,没有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才导致很多企业都会选择造假等方面的行为。

实际上,在股市,确实有一些行为极其不规范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那个匹土匹,为了吸引眼球,改了许多次名,实际效果一点没有,就得处罚。因为,每次改名,都会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这样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能不处罚吗?

所以,对当今股市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行为规范,秩序规范,要对不规范行为者严厉处罚,才能警示他人,才能让每个人、特别是实际控制人敬畏市场、敬畏法律、敬畏投资者。

康美老板被判12年,赔偿24.59亿,如何看待新证券法首案?

A股之所以一团乱象,在于违法所得相比于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新证券法实施以前,一般就是罚款60万元,60万元罚款相对于几十亿元利益,简直就是激励一批又一批人造假谋取非法利益,

康美药业造假一案,震惊了财经界,被证监会称之为有系统、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证监会多次表示要立体追责,那就是惩首恶给投资者合理的赔偿。

最终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康美药业承诺多方筹措赔偿资金,并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体主张权利。

康美药业一案是新证券法下的集体诉讼第一案,更外引人关注,这一案件是由公益组织发起集体诉讼的,在集体诉讼机制下,投资者选择声明退出默认参与法则,只要投资者不选择声明退出,赔偿款可以覆盖到没一个投资者,降低了诉讼成本。

对于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我是不认可扣除系统性风险的,在于上市公司不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投资者是不会买进 的,正是因为某些上市公司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绩优股、白马股、高成长股才吸引投资者参与甚至是重仓参与。

但是康美药业作为集体诉讼第一案,投资者成功索赔,还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以后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就有例可循,违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以后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是会审慎得多了,尤其是独立董事被判连带赔偿,更是让独立董事职业行业也充满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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