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商品房和商铺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办?这个问题确实到目前为止,都没有非常权威、准确、一致的答复。原因在于三方面:第一方面,过去国家的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进行解释说明。第二方面,我们目前的商品房和商铺,还没有出现大量的产权期满的情况发生。第三方面在数量和金额计算方面,需要涉及多个部门,还有可能每个城市都不一致,所以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
我国的商品房曾经有过使用期届满的情况,前几年深圳最早一批商品房,当时的使用权只有40年,确实到期了。该如何办?最后经过当地多个部门的协调,以业主向土地部门延长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进行了解决。这也属于特例特办,缴纳金额也不是很多。
我们再讲一下商品房和商铺的产权问题,其实其中是包含了两个产权问题,一个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一个是商铺和商品房的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国家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商铺方面是40年,商品房是70年。剩下商铺和商品房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都是归业主所有。
所以现在所指的到期是指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那么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只要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倒塌还符合居住和使用标准,那么国家也无权收回,所以在此时只有国家将使用权进行延期,才能解决这一矛盾。所以房屋到期同发展商物业等等都没有任何关联,就是同国家土地部门有着直接联系。
其实就是现在的方案,国家延长土地使用的出让金,例如延长20年,那么业主就缴纳20年的土地出让金;延长40年,业主缴纳40年的土地出让金。这一点在今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已经有着详细的确认,在第359条中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对于非住宅用地,例如商铺、写字楼和公寓用房等等,虽然还没有明文续期的规定,但是到时候可以比照住宅商品房进行办理。大家就放心吧,到时候一定是采用延长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收回来了,那么建造在这个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商铺都有属于国家了。
我们现在都已经是法制社会,土地出让部门同个人一样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那么估算会缴纳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其实现在因为没有任何的规定,只能大致的猜想。有些专家认为产权届满时可以实行自动续期,续期按当时的1%-10%来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然如果到期之后,国家针对土地有另外的规划,那么需要拆迁的,这方面有着法律规定的,是按照商业补偿1:3的比例赔偿,是住宅的三倍。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转发。
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在购房的时候,不管是住宅也好,商铺也好,产权总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
小区商铺和住宅是相辅相成的,小区的住宅下面就是商铺,而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商铺是40年产权,小区商铺和住宅相差30年,当商铺的40年产权到期后,商铺该怎么办?这里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
两个概念要搞清楚这里的两个概念是商铺的产权,和商铺的土地使用期限。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住宅70年,商铺40年,这里的70年和40年,都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商铺和住宅的产权。
商铺和住宅的产权包括两部分,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商铺的产权是私人财产,是永久的。根据《物权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因此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
商铺的产权是私人的,永久私人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时间是40年,这是两个概念,你要把这两个概念搞清楚。
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开发权那时候开始计算,如果你是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权5年后才购买,那么你的商铺剩余使用年限就只有35年了。
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40年后,商铺的产权当然还是产权人所有,这产权是永久的。
4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应该怎么办呢?
现在很明确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根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到期,是自动续期。
而商铺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土地到期后该如何处理,也是说的可以申请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购买住宅或者购买商铺,没有必要纠结土地使用年限这问题。土地的使用期限只是暂时的过渡时间,当有一天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社会不断地成熟了,大家统一认识后,土地的使用权都会继承并永久地使用。
前不久发布的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社会的各项法律法规都会不断地完善,让我们越来越更好地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
综上所述,
40年后商铺产权还是归产权人所有,产权是永久的;而商铺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规定是40年,这是两个概念要搞清楚。
在未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商铺的土地使用和住宅一样,都会自动续期、永久地使用并且可以被下一代继承。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前几年,小白周围的朋友靠着出租商铺发了财,禁不住售房员时不时地用“一铺养三代“”的观念给他洗脑,小白在居住的小区里又购置了一套商铺。
最近的一次饭局上,小白听一个朋友隐隐约约地说,新的民法典要实施了,好像小区商铺40年后不能续期了。这对为了还贷把早点都戒了的小白来说,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这天,经不住媳妇儿一个劲儿的撺掇,小白找到了当初的售房员小黑。
小白说明来意,小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他看着地上的小石头小声说道:“哥哥,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不太明白,要么这样,我给你问问公司行吗?”
几天后,小黑带着小白来到了房产公司的法务部,小金接待了他们。一阵寒暄过后,小白直切主题:“小金,我想问问,这个新的民法典实施后,我在咱这个小区买的商铺,产权会有啥变化吗?40年后我能续期吗?”
小白灿烂的一笑,露出了满口的小白牙:“哥哥,您的法律意识真强,新的民法典得到2021年的1月1号才正式实施呢,要是客户都像您这样,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您看这条。”说着话,小白拿出民法典 ,指着第359条念道:“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小白皱了皱眉头,小金看到小白的表情接着说道:“哦,我给您解释一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呀,住宅用地70年后可以自动续期。这个住宅呀,就指的哥哥您在我们小区22号楼买的302号住房;而对于非住宅用地。比如说公寓呀,商铺呀,写字楼没有明文续期的规定,可以根据到期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小白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小黑赶忙问道:“小金,没有规定不代表不承认小白的商铺产权吧?”
“对呀,对呀,”小金随声附和:“哥哥您别着急,法律语言的特点就是严谨,咱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咱们老百姓啊,只有使用权,别管住宅还是非住宅都一样。这上面不是说了吗?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也就是说商铺及商铺内的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直是您的,只是商铺地下的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现在,咱们国家的非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还没有到期的,估计随着大部分商铺啊,写字楼啊快到四十年的时候,国家肯定得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不会让大家吃亏的,放心吧!”
眼见着小白的脸色由白到红,又由红到黑,小黑再也坐不住了,他偷偷的溜去了洗手间。小白盯着小金的脸,蹦出几个字儿:“那以前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你们买房的时候为啥不告诉我实话?”
“以前适用的是物权法,物权法对小区商铺的产权到期后怎样延期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的售房员没有受过法律培训,所以……。”小白犀利的眼光盯得小金浑身不自在,他越说声音越小,空气像凝固了一样,小金赶忙站起身说道:“哥哥,我去给您倒杯水。”也溜得无影无踪。
小白等了20分钟,猛然想起今天爱人下晚班,轮到他接孩子,本想讨个说法,但想到一年级的儿子在寒风中焦急等待的样子,小白再也顾不上和小黑他们纠缠,一溜烟地消失在走廊尽头。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还没有结束,屏幕那端的你是否和小白一样,稀里糊涂买房,背负压力还贷,清晨被压力叫醒,夜晚抱着期待入眠。我们不能改变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内心的平静,相信这世间一切美好的,都值得被等待。
今天的话题就分享到这里,我是爱讲故事的syr涵泳,如果您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虽然尝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依旧心里有爱,眼中有光,就请点赞、关注或私信我,我会在这里等你!
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40年后商铺的房屋产权是你所有不会变,变的是4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巳届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只要你申请按规定续费,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继续拥有这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40年后如仍想要这商铺,那就你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续费就能续期。如不想要这商铺了,也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题主要区分两个概念,一是土地使用权,二是财产所有权。
70年、4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由于我们国家的土地要么是国有、要么是集体所有,个人和公司是不存在拥有土地所有权一说的。因此,个人和公司拥有的只能是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在一定的年限内可以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一般来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等用地为40年、工业文教体育卫生等用地为50年。商品房属于70年的住宅用地、商铺属于40年的商业用地。年限到了以后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再说一次,土地所有权永远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和个人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可以续期的。
像住宅用地是自动续期的,而商业用地可以通过再次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续期。
土地上用水泥、钢筋、砖头等建立起来的楼房,只要不坍塌是永远属于业主的。无论楼房的性质是商品房住宅还是商铺,从你付钱买下并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开始,就永远是你的了。所有权是不存在到期一说的,只讲究拥有还是不拥有,只要拥有就是永远拥有。
因此,要将这两种权利做区分。不谈复杂的权利划分,简单来讲,由于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到期自动续期的。因此,你可以理解成买下来的住宅不用考虑其他任何问题了,永远都是你的。
而商铺存在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的情况,到时候所有人必然会续费,否则即使楼房是你的但你没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这就很尴尬了。假如你硬是不续费,你出租商铺获得的租金里就有一部分是国家的了。甚至你的商铺都有可能无法正常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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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商铺是40年产权,那么40年后商铺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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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很多人的投资选择,大家在房产投资方面,选择可能会有些不一样,有些人可能会投资商铺,而有些人可能会选择住宅商品房,现在专业型市场的商铺,成熟的投资起来回报较少,而不成熟的投资风险又较大,所以很多人会考虑投资小区商铺。那么问题来了,小区商铺楼上商品房70年产权,而楼下商铺只有40年产权,40年以后商铺产权归谁呢?接下来刘智发表一下个人观点,希望对大家在了解这方面有所帮助。
目前商铺的产权可分为40年与50年两种产权,即商业用地产权40年,工业用地产权50年。我们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产权,因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的,但国家如果需要征收的话,就会做相应的经济补偿。
楼上商品房70年产权,楼下商铺40年产权,商铺产权到期后归谁?关于楼上是商品房70年产权,而楼下是商铺40年产权,商铺产权到期后,这个产权肯定是归国家所有的,这一点在产权认知层面上是没有意义的,但土地以上的建筑物还是归原所有者所有。但个人认为国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方面,接下来刘智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方法一、产权到期后,国家做相应的补偿,收回土地,另谋他用。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我还没有听说过,商铺40年产权会使用到到期,国家还没有征收的情况,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建设的逐步完善,后续房屋拆迁的概率会越来越低,对各个城市的环境规划已经非常完善,不需要通过改变室内格局,而提升生活环境。
商铺产权到期后,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土地以上的建筑物还是归原所有者所有的,所以国家要收回土地的时候,就会对房屋以上的建筑物做相应的补偿;此时我们尽量要与当地政府商量,不能暴力抗法,不然当地政府很可能会让你只收回土地以上的建筑物材料,而不是现金补偿了。
方法二、商铺产权到期后,补交各类税收,延续商铺产权。
在商铺房屋质量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房屋产权到期后,原房主按目前同地段商铺补交各类税收,延续商铺产权,因为商铺上面又是70年的产权,而商铺只有40年产,国家不可能将楼下40年产权到期后空制在那里,所以一般会考虑让原房主补交各类税收,延续商铺产权。
延续产权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原房主不想延续房屋产权,国家对房屋以上的建筑物作相应补偿后收回商铺,另行对外出售;但商铺产权到期后,国家收回产权需要另行出售的话,一般会先行原房主优先购买补交税收。
因为在新闻上报道过温州最早一批的商铺产权(20年)到期后就是通过补交各类税收延续商铺产权的,好像也是按目前的市场税收标准补交的,所以商铺产权到期后,一般国家都是会考虑补交各类税收,延续房屋产权。
小结:只要选择了投资商铺,建议不要考虑的太多,我们所考虑的是所购买的商铺是否能形成规模与人气,这才是我们购买者应该所考虑的,因为只有形成了人气,我们才能有高额的回报,待房屋产权到期后,我们可能已经有n倍的利润报酬了,可以损失那么一点点也无关紧要,更何况国家还可能会延续产权或做相应的经济补偿。
结束语关于小区商铺楼上是70年的产权和楼下商铺,只有40年的产权,产权到期后归谁的问题?刘智给出了个人观点是法理上产权到期后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到期后如果国家需要回收的话,一般也会做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且大部分会考虑补交各类税收,延续商铺产权。希望刘智以上的分析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到之处,请多包涵,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给我留言,会一一为大家解答,同时也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与建议,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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