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依我观点,事情已经这样,就把“是否给你利息、给你多少利息”的选择权交给你所谓的“朋友”吧,就当自己“花点利息买教训认识一个人”了!

不同的人对待“朋友”二字有不一样的理解。在你的角度,“朋友”将钱还你了,没给利息便将欠条还与他,这是符合一个高标准意义上“朋友”二字内涵的;而你的朋友在“之前借条已经约定了利息”的情况下,都没有付给你利息,严格说来,是担当不起“朋友”二字的。

如果是我,绝不会以多强势的理由去和他“争取约好的利益”的,我会轻描淡写地与他对话“当初越好的这么多,你看着办吧”,更不会去以“还欠我钱”为理由叫他重新出具一个欠条。

好在本金还没有损失,如果是我,可能还会庆幸:还好,本钱给我了,不至于多严重,重新认识了一个人,也是不错的收获。

退一万步说,如果你很在意这笔钱,在年利率36%的约定下,即使拿到了书面的证据,也无法通过法院要回全部的利息了,法院能够支持的,利率24%是法律支持的上限,也就是说,即便你现在打官司,充其量也只能得到原来约定三分之的利息了——除非朋友自己主动给你36%。与其这样,不如把选择权交给你所谓的朋友去。

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现在的借钱人、花言巧语的把钱借到手、然后就找借口、没钱归还、一拖再拖、不要不给、要的多遍了、太度很恶劣!猖狂霸道!要钱没有、再就是让你起诉去吧!道德品质及差、没有一点诚信!现在就有职业骗贷人、借走钱就不准备归还!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就是合理合法借的钱也不想归还!全社会都一样!不知道现在的中国人怎么了!高利贷、套路贷不还吧、也能说的过去、毕竟是违法了、正规的也不想给、说你是职业放贷人,这是什么世道了!借钱人都是爷爷!国家对借钱失信人、要用法律制裁,不要让出借人老走起诉之道!可以借助公安机关、对恶意不想还钱人按诈骗处理!这样恶意不想还钱的人就会少了!

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朋友借30万本钱全部还了,你赶快请他搓一顿,然后回家再庆贺一下。十几年前,我主动借给朋友二十几万,五年后坑害我十几万,人无影无踪。我想你朋友利息没给,可能是手里刚好凑够30万急着还你,利息钱暂时还没有,最好你先等一段时间,先别跟朋友提利息,朋友缓过手来,利息肯定能给你。你们约定3%利属于放高利贷,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即使30万不还你,起诉,法律不会支持你,有这样朋友好好珍惜吧!

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1、月息3%是否有效

朋友间借钱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举例说明:民间借款利率18%(不大于24%),这个利率是有效的,如果借款人不还,法院是支持债务人请求借款人按照18%归还本息。

民间借款利率28%(大于24%),法院是不支持债务人请求借款人按照28%归还利息。只支持按照24%归还利息。

所以月息3%,年利率为36%,法院只包含24%的利率,意思即使你有借条,如果对方不还款,你最多要求法院判决他按照24%的利率还款。

2、借款人钱没有还清,没有借条怎么办?

这个时候可以和借款人协商继续还款了补一借据,如果协商不行,那需要你搜集证据起诉了,比如说(1)有没有录音、录像等证据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需要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3)有没有给借款人打款的相关证明,如果是现金的话就很难办了,银行转账的话可以拿转账记录作为证明。

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朋友借钱能按期归还本金就不错啦,借条己收回证据灭失,算啦,毕竟朋友一场,别记较,让他凭良心吧。

朋友借钱,借条约定月息3%,现本钱全部还了,但利息没给,借条给了他,怎么办?

给你本金就不错了,辛辛苦苦汗流加背还没要到钱你就偷着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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