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是怎么了?几乎隔几天就会炸?
看图一,实拍燃气管和表之间的锈蚀程度,说不定明天还是后天砰…………
今年燃气爆炸的新闻,屡次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面,还都不是小事故,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但还是无法避免其一而再的上演。
↑就那么一点锈蚀严重的接头,和出气管支撑着整个燃气表,应该是出气管承重用处更大,可能这户人家开关燃气绝对是技术活,不注意燃气表得被拧下来!
相当多的网友都会问:为什么?有了一次血的教训还不够吗?有多少家庭因为那“砰”的一声而支离破碎;有的正值豆蔻年华或者还在襁褓当中、又或者原本一个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还才刚刚开始,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次嘎然而止!
谁是凶手呢?有没有人应该为这样的事件负责?燃气爆炸通常都是燃气管老化,燃气泄露导致,所有的矛头自然而然指向了天燃气公司。
就之前湖北十堰发生的整条街爆炸,致25人死亡悲剧,其根本没有对全国的天然气公司起到半点警示作用,因为就在湖北十堰事故发生之前,“花哥”刚好拍到了部分本地老旧小区燃气管道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还没来得及发布悲剧就出现了。
真心无语………
原以为,全国各地的城市会开展一场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形,“花哥”怀着拭目以待的心情期待着,然并卵,啥都没有,随着昨天辽宁沈阳发生的燃气闪爆,构成2死7伤事故发生,难道全天下的天然气公司领导你们良心能安吗?
其尽然能够对生命如此的漠视……
二十年前天然气上户费用是1900,包含所有主管道同入户燃气管以及燃气表费用在内,以及开通燃气之前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具备开通条件其不会开气(现在也一样)。
通过对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的条例:以前所使用的铁管道用于燃气主管情形,其使用寿命在二十年左右,只是会随着环境的转变,这二十年的时间绝对应打上折扣,至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为什么燃气爆炸悲剧会不断的发生,在下面内容中会有明确的答案分享!
部分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如下↓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我们燃气使用过程里面燃气管道的老化和维修事宜,管道出现安全隐患应该维修还是更换,当然得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才对,所以燃气公司的安全例行检查非常重要,至于其有没有义务,或者有没有履行该义务才是重点。
第十五条、燃气管道的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运行人员应按照巡检规定,对所辖区域燃气管道进行巡检,遇有工程施工等情况,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未与供气单位会签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主动交沙,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汇报,24h监护,做好施工配合工作直至施工完成。每天应认真填报巡检记录,并注明巡检时间。
《城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中对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的规定↓
- 1.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m范围内的区域。
- 2.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m至6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m至50m范围内的区域。
- 3.安全保护区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进行焊 、烘烤、爆破等作业、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 4.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 等。
- 5.一般情况下,每周向燃气管道周围单位和住户调查询问:管道有无异常情况,并进行维护管道安全的宣传。
- 6.在巡检中发现 漏气,一方面应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另一方面,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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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燃气管道泄漏检查,严禁明火试漏,应采取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查,应沿管道方向或从管道附近的阀井、容井或 等地下建筑物检测。
- 2.对设有电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根据管道运 时间、电化学腐蚀状况,定期检查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桩、井是否完好并做好维护工作,保护电位必须满足保护的最低要求。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系统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 3.运行中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后,应对该管道选点检查其防腐和腐蚀情况,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管道使用20年后,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并应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查。
- 4.经检测后,管道腐蚀严重确需更换的,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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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次;
- 2.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 3.已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出现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范围、运行保护电位超出正常保护电位范围、保护电位分布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
- 4.可采用开挖探,或在检测孔处通过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评价管道防腐层状况;
- 5.管道防腐层发生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且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更换或修补的防腐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应低于原防腐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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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可以明确的知道,不管使用多久的天然气管道,燃气公司都有定期检查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义务,不必争论管道的维修或者更换费用问题,咱们只需要问:燃气公司有没有做到列行检查管道安全隐患的行为就够了…!很明显,燃气公司没有做到这一点。
- 在收取初装费之后,无休止的例行检查,燃气公司负担不起检查费用,还是害怕检查过后的维修或者更换管道会与用户产生利益分歧么?如果真的是这样子,毫无疑问,燃气公司就是造成屡次燃气爆炸生命逝去的凶手!应该用户支出的费用同安全隐患面前,相信用户自己会衡量!关键是燃气公司没有做到对管道应该更换的建议?
- 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出现,指望燃气公司看来希望不大,咱们可不可以自己对自己的家人上点心?发现有明显的燃气管道问题,是否应该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可不可以暂时不用燃气,用气的需求,是否可以等到隐患解决过后?生命只有一次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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