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如果一个有财产的老人没有亲朋好友,也没有后代,那么他去世后也没人知道,也没有写遗嘱,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会不会房屋一直空着,几十年不会被发现?银行卡里面的资金永久性的不被取出?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也可以,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法第十条规定:

第一继承人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人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继承人,按第一继承人顺序。没有第一继承人,按第二继承人顺序!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中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没有第一和第二,农村由村委会接收,城市由居委会或者生前单位接收。也就是说无人继承又没有遗产遗嘱和遗产遗赠,归国家所有。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老人没有后代,没有配偶,估计父母亲也已经去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没有了。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老人的房屋和财产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指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当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没有时,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也没有时,如果有单位,房屋和财产就归单位所有;如果是农村的,房屋和财产就归村集体所有。如果老人在世期间有人照顾,财产就归尽照顾义务的人所有。至于银行存款,如果有继承人,就由继承人带着老人的销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开查询函,然后带着查询函到各银行查询存款余额,最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拿着公证书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去银行将存款取出。如果没有继承人,就由老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带齐相关资料去办理。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遗产继承的问题,《继承法》已是规定的相对明确。按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所以像这种没有继承人的情况,那只能归国家所有。

明年生效实施的《民法典》将取代《继承法》,不过规定也基本一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在继承人范围内,又增加了兄弟姐们子女的代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再加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这样遗产想要没有任何人来继承基本属于少数。当然,房产若是没有拆迁,那基本也就没有人去处理。若拆迁过程中确定没有继承人,那自然就被收归国有了。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说说我们那里的。

我们那里约定俗成的归他的堂叔伯兄弟的孩子们,我隔壁家一个大伯就是,他因为白癜风一辈子没有老婆,他老了之后还是自己住,一直到生活不能自理了,他的侄子就把他拉去他家附近的小房子里住着,给他吃喝叫镇上医生偶尔来看看。死了就什么都归他侄子了,以前他家的房子宅基地现在都种上了快速林。好像哪里没人住过一样。

还有一个是我妹同学的堂伯公也是这样,能自己过时自己过,不能时跟他算来是最亲的堂叔侄就会揽过去的。后来他死了,他的宅基地,地都归了堂叔侄料理他后事的那家得了。

如果侄子比较多,大家又都在家务农的话,就是大家承担他最后不能自理的日子,然后办了后事后大家分。

没有什么争议的,大家都这样办理。要是有的人不愿意的话,村里干部会介入,到时就难看了,大家也会瞧不起你。觉得你连收个尸都不肯。不像话。

乡下人可能平时比较暴躁,会争田地,撒泼,但是还没有碰到过说最后没人收尸和没人要地的堂叔侄的。

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您好!

如果是完全确定没有任何亲人、也没有任何与其有扶养关系的人存在,那么,房产最终的归属是充公,银行卡中的资金最终也会充公。

没有亲朋好友,不意味着肯定没有继承人

我们按照题主描述的被继承人的情况:没有亲朋好友、没有后代。稍微延展一下,把情况假设的更具体一些:

  • 生前没有留下遗嘱。
  • 其父母、祖辈也已经过世。
  • 没有配偶,没有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照这种情况,还有两类人,看似可能与被继承人没什么关系,但是依然可以继承:

  • 一类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后代。这个后代没有轮次,只要被继承人有过兄弟姐妹,那么,其兄弟姐妹如果在世,由兄弟姐妹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兄弟姐妹也已经过世,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继承,可以一直延展下去。也就是说:只要有过血亲,血亲有后代,家庭的财产是有法定继承人的。
  • 一类是在其生前对其进行扶养的非法定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没什么关系,但是,还有另外一类人可以继承去世人的遗产份额。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中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这一点,也可以作为确定继承人的依据。

如果没有任何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首先,没有任何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最终是要充公的。

那么,谁来负责处理遗产事宜?

注意《民法典》中的这条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也就是说,无人继承的遗产,最终由地方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来负责处理(担任遗产管理人)。这部分遗产,上述人员均无权私自处分。

再结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因此:

  • 对于城镇户口居民而言: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其遗产进行处理,用于公益事业(处理结果,是要公示的)。
  • 对于集体户口居民而言:有村集体牵头,将去世人的遗产归入村集体管理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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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后,房屋和财产归谁啊?

首先对去世的老人深表哀悼!没有后代的老人去世了,房屋和财产应该由老人最近的亲属继承,或者老人生前赡养老人的人继承。如果找不到继承人,就应该由村或者街道划归集体所有,也就是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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