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手机号怎么办?
上个月,家住山东滨州市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父亲刚刚去世,留下一个尾号“666”的手机号。
一方面该手机号属于“靓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升值空间;另一方面,该手机号捆绑了很多重要信息,甚至是财务信息,如果贸然注销,极有可能产生财产上的损失,因此作为继承人的王先生便想继承该号码。
于是王先生找到运营商,想要把自己变更为机主,而运营商告诉王先生,“心情可以理解,但手机号不能作为继承的标的物,因此所有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使用权,而且必须做公证”。
其实运营商并非是故意刁难王先生,法律法规还真规定了手机号的权属: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也就是说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归三大电信运营商所有,而我们作为机主,只能以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以支付费用的方式有偿对号码进行使用。
在以上规定的前提下,既然个人对手机号码不具有“所有权”,那么自然就不属于“继承标的物”的范畴,如果家属想要继续使用该手机号码,那么最多只能继承“使用权”。其实这一规定与农村的“宅基地”类似,村集体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老人去世后,子女作为继承人只能继承“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那么手机号的使用权如何继承呢?
说复杂也不复杂,电信运营商所需要的材料通常包括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当然,额外还需要“公证书”。“公证书”的作用比较简单,一是证明继承人有合法的继承资格,二是其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
在上述要求下,县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与运营商和王先生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最终敲定了协议书公证的方案,王先生的爷爷作为另一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王先生这才如愿将父亲留下的“666”尾号手机号的使用权变更为自己。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尾号“6666”、“7777”、“8888”等靓号机主去世后,运营商以机主去世为借口禁止使用权继承的情况,那么运营商这一行为究竟有无道理呢?
工信部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运营商可以收回码号资源的9种情况,其中并不包括“机主去世”这一条。
因此,从这一规定来看,作为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去世亲属手机号的使用权的,运营商不能以手机号码的机主去世为由而收回手机号码使用权。如果遇到运营商强制收回手机号码的情况,那么可以向工信部举报投诉。
当然,除了做公证来变更手机号的使用权这一选择之外,家属去世后,手机号还可以做如下处理:
1,继续使用、继续缴费;
只要手机号不欠费,那么理论上就可以继续使用,只不过一些套餐及业务的变更是不能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的,只能到线下营业厅当面办理,且仅限于机主本人。
在此要求下,如果继续使用,那么相关业务就无法变更。
2,销号;
对于绝大部分的手机号来说,基本都不是“靓号”,没有多大的升值空间和收藏意义,所以此时选择销号是最佳选择。
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及去世家属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到运营商那里办理销号手续即可。
3,主动欠费,等待回收;
一般来说,手机号连续欠费三个月后就会被运营商收回并重新进入码号资源数据库等待重新分配。
如果觉得销号是件麻烦事,那么主动欠费,等待运营商回收就可以了。
写在最后:综上来说,家人去世后,手机号的处理方式有多种选择:
如果有纪念意义或者有升值空间,或者绑定了其他重要信息,家属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继续使用,不过最好公证后再做使用权的变更,如此才不耽误后期套餐及相关业务的变更;
如果留着号码已经意义不大,那么此时可以主动选择带上身份证、死亡证明到营业厅做销号处理,或者主动欠费,等待运营商回收。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人去世了,手机号怎么办?
手机号毕竟不像身份证号那样随着人的去世而丧失一切权利,人去世了他的手机号别人照常可以使用。但到了一旦遇到什么情况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营业厅才可以办理的情况下就不行了。
人去世了,手机号怎么办?
王姐就遇到了这个难事,她老公意外去世,他的号码是6666,号卡丢失补卡过户还要一堆资料,到现在都没弄好。
她老公是做生意的,这个号用了十几年,当初充值二千块钱,月保底299元。生意往来都是这个号,也挺顺的。王姐比她老公小十七岁,是二婚。她老公的大儿子比她才小几岁,反正家庭情况挺复杂。
前几年她老公肾不好,换了一个肾后瘦了三十斤,身体一直不好。生意上又出了些问题,他进去几个月后,突然病情复发去世了。
什么都没交代也没留遗言,他的手机号卡也不见了。王姐就想把号卡补出来,把账目和客户资料留下来。
到营业厅咨询,过户补卡太麻烦了。首先需要死亡证明,火化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第二需要到公证处财产公证,这个特别麻烦,因为号卡也属于财产,凡是有继承权的人都需要签字,自愿放弃这个号的所有权,转到王姐的名下。
别人都好说,主要他前妻的几个孩子不同意,财产都没分割清楚闹得很僵,根本不会配合她的。
营业员还说,就算财产公证好了,要过户还是很麻烦。因为6666是靓号,按照现行的规则,需要充值10000元,保底399,靓号保底是十年,期间不能过户携转,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王姐这点不能接受,原来的号继续使用,只是过户,又不是买卖号卡。为什么还要重新充值,提高消费。她投诉营业员,也没给出折中的方法。
最气人的是这个号丢了无法补卡。每月还得继续缴费,资料不全无法补卡。耽误她好多生意,她都要愁死了。
人去世了只要号卡在,就可以继续充值使用,如果是普通号,资料齐全就能过户。如果是靓号就有些麻烦,需要根据现行的靓号规则执行。
人去世了,手机号怎么办?
人去世后,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只是办理相关手续时,你可能跑断腿都办不成。
朋友的手机号是用他父亲的身份证办理的,因为手机号一直都在正常使用,朋友就没有更改,而且这个手机号一用就是十多年。
后来,朋友的父亲去世后,他一直继续使用这个手机号,直到他的手机丢失,去营业厅补手机卡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大麻烦。
移动公司规定:原手机号码机主去世后,与移动公司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90天冷冻期后,移动公司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处置该号码,与其他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出让该号码的使用权。
经过与移动公司协商,朋友提出要继承这个以父亲身份证号办理的手机号。
移动公司要求朋友出具死亡证明和公证书。
死亡证明很容易提供,但这个公证书朋友犯了难。
公证处解释道:他们没有办过手机号码继承的业务,所以没有办法出具相关资料。
朋友在移动公司和公证处来回奔波十几次,均已失败告终,无奈之下,朋友办了一个新号,虽有遗憾,却也少了烦恼。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手机号码属于国 j所有。
人死后,国 j并不会收回手机号码。
而通讯公司不具备死亡机主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只要手机号码不存在欠费,通讯公司就无权收回手机号码。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手机号码只是一串数字,可以让我们保持通讯的一个工具而已,除非是“靓号”才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然而,很多公证处并没有办理过继承手机号码使用权的相关业务,所以即使你想继承,也可能因为无法提供完整的手续而放弃。
当然,手机号码使用权继承也有成功案例。
山东东营一对做生意的父子,父亲在世时,都是用父亲的手机号码联系业务,父亲突然去世,儿子如果更改手机号,会给生意带来诸多不便。
思虑再三,儿子决定把父亲的手机号码继承下来,经过多方咨询,当地公证处开局了他们那里首例手机号码“继承”公证书。
当地运营商在拿到父亲的死亡证明和公证书后,顺利的完成了手机号码的过户。
人去世了,手机号码怎么办?1.销号。
人去世后要销户籍,也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去营业厅把死者的手机号码销户。
90天以后,死者的原手机号码就有了新的户主,从此与这个手机号码不再相干。
2.持续交费,永不停机。
只要手机号不欠费,运营商就没有理由收回手机号。
如果死者家属想留着死者的手机号,保持一份念想,可以把死者的手机号套餐通过电话客服改成最低消费,保持交费,永不停机。
3.被动停机。
如果手机号累计欠费超过运营商时间规定,手机号码就会被停止使用,经过90天冷冻期后,这个号码就有了新主人。
4.继承手机号码使用权。
手机号码使用权的继承需要根据当地运营商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但是因为成功案例少,是否能顺利继承还要看公证处是否愿意提供相关证明。
而且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有的手机号码“继承”可能会受限,具体是否可以办理,还需要咨询当地运营商和公证处。
写在最后的话。亲人去世,留着对方的手机号码何尝不是寄托思念的一种方式。
去世亲人的电话还可以打通,微信信息还可以发出,好像亲人在忙,不方便接听电话,没时间回复信息,就像亲人一直不曾离开,一直还在……
你会保留去世亲人的手机号码吗?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