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我朋友和一个女的发生关系了(双方自愿)后来女的返回来,打电话报警了,说我朋友强奸她!警方会怎么处理

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事都要讲究证据,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对方强奸,警察不会只听取报警人的一面之词,就认定男方犯强奸罪,而是会通知你们二人到警察局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的经过,并收集相关证据。

这个时候,你保存的女方是自愿和你发生关系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比如你们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发的短信,酒店监控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你这些证据保存得比较完好,那么恭喜你,事情应该不大,没准女方还会被扣上一个报假警的罪名。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你发生关系是自愿的,那么事情就难办了,要知道虽然说男女平等,但是在我国,女性作为弱势群体,我国法律是稍微偏袒和保护女性的,你无法证明对方是自愿的,也就对你很不利,对方一旦能够提供你强奸的一些证据,估计那就得进去了。

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冷静,了解清楚你们到底是彼此看上对方才发生关系的,还是女方属于卖淫对像,你花钱了才和你发生关系,我觉得后者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真的相互看对眼,自愿发生关系,也就不会有后面女方报警说你强奸这一出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女方是卖淫的,你们谈好了价钱,并且发生了关系,但是你给的钱对方不满意,你也不愿意多给,所以发生了女方报警称你强奸,用这样的方式报复你。

所以,你得赶紧看看自己的转账记录是否还在,这个是可以查到的,也能作为证据,一旦证实对方是卖淫的,你也就顶多犯一个嫖娼罪,相比于强奸罪,一个属于行政处罚,另一个属于刑事处罚,二者天差地别。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此可见,嫖娼罪和强奸罪处罚力度天差地别,如果你们双方真的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只要你有证据,那就不用太过担心。假如女方是卖淫的,事后想要敲诈你一笔,用报警说你强奸来威胁你,也不用怕,保留好相关证据,对你很有利。

怕就怕你是真的看女生喝醉了,把人带到酒店进行强奸,而女生有保留有相关的证据,那么不好意思,真是这样的话,那你就只有自求多福,去牢里好好改造了。

总结

所以说,男人啊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腿”,特别是那些已婚男人,别动不动就拈花惹草,一不小心,自己怎么进去了都不知道。更有甚者更是会因此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千万要引以为戒。

最后不管是谁,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的家人,现在犯罪成本是很高的,一旦坐牢出来,在社会上是很难有立足之地的,并且还会影响下一代的大好前途,得不偿失。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我以为有两种后果。

首先,女方报警后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即到,你们将会被讯问。

你的责任是向警方提供相应“自愿”发生关系之证据。如通话和微信等等。假若是“自愿”发生关系,双方从约“炮“开始应该留下了很多的“痕迹“。或许你们亦是很久的“情人“,甚至无人不晓。如果于是,即使女方报警,你仍可毫发无损!女方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其次,你确实带有“欺骗”之意,双方并不认识;或者女方只是“勉强“而已;或者你并没有满足女方的“条件“等等,你将大事不妙矣!

“强奸罪”之关键在于“违背妇女意志“,你无法提供双方“自愿“之证据于你很是不利!或许有短暂的“牢狱“之灾。

当然,即使如此,女方指控你犯“强奸罪”亦属勉强。你仍然有很多的“洗脱”机会。如女方随你而行;随你而动;在发生关系的前前后后皆有“自救”之策。你虽然深陷其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仍然难奈你何!

人民法院的审判中,公诉机关指控你犯“强奸罪”大概率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大概率将适应“疑罪从无“之原则无罪开释于你。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听派岀所管治安的说会常遇到此样的事。首先,会询查清楚谁报警?然后,查清报警的目的。最后,展开现场取证。如是强奸有一系列迹象,例撕烂衣裳,床铺零乱,撕打滚爬肢体留下迹痕,指甲血迹,床上留有精液斑点,还有头发或阴毛,甚至阴道里的精液,还有大声呼唤……有的客房还有监控,或手机里录音与摄像等;这些事实可重点考虑強奸嫌疑。如是和奸互相同意性交,不会出现上述现象。如是报警索取男方钱财为目的,整个过程以勾男方玩乐为饵,事后反目收钱为目的,就涉嫌卖淫嫖娼了,则按治安管理条列相关款项处理,男女方都要处理,在“风头”上分别对不同人员从重处罚!据此,奉劝自律规矩自己的行为,提高识别能做与不能做甄别力,不要去亲近女色,不要去做风流骚人的事。请记:色是一把软刀,抽死你,杀死你,全由刀主根本不费功夫!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真问对人了,这种事我刚经历过,别误会,不是我,是我大姨子!

她就是在自己家,跟情人发生关系后,让情人兑现承诺,给她买貂皮大衣,但是情人是个穷光蛋,没有能力给她买,俩人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她跟情人打起来了,而且打的很凶,俩人都挂彩了,情人开车就跑了!

情人跑了后,她越想越气,出于报复情人,自己带着有情人精液的内裤,去旁边的派出所报案去了,说被人强奸了,然后给警察提供了情人的电话!

她情人接到派出所电话后,很快就来到了派出所,跟警察一顿解释,还拿出了俩人露骨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有俩人在一起时的视频,这下警察知道怎么回事了!

警察不但没处理她情人,还把她一顿批评,说她拿报警当儿戏,别把别人当傻子,这次就原谅你了,如果再有下次,就会治你罪,吓得她一门给警察赔礼道歉,灰溜溜的回家了!

别说我大姨子,就是别人,也不是说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警察会调查的,不可能听你说被强奸了,就去抓人判刑的,需要许多构成犯罪证据后,才能抓人的!

奉劝一些女人,别动不动就拿强奸说事,难道朋友们没有感觉到吗?现在有些女人,一旦在感情上,不如意了,或者受点伤,就把所有的责任推到男人身上,任性的以为,不行就报警,岂不知,这样的后果更丢人,以后谁还敢跟你扯啊?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那你朋友惹上大麻烦了!

是的,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什么事情要讲证据的,但是实际操作中还是优先保护妇女的!

她既然提出指控说是强奸,那么你朋友就必须证明不是强奸得拿出证据来!

证明她整个过程都是自愿的!

不仅你要拿出证据证明她事前是自愿的,还要证明她的事情过程中是自愿的,这事情过程中的自愿是最不好证明的!

因为事情过程中不自愿,那也是强奸!

但这只是有两个人相处!

你要证明她自愿,这很难!

而女方既然已经栽赃陷害了,那么只要咬定不愿,并且过程中作假很容易!

比如整个过程搞激烈一点,在身上留下一些伤痕啊!声音大一些,叫得惨一些!

或者事前喝酒,装作不胜酒力啊!

醉酒后的女性没有性同意权!

但是进去之后,她就立马醒了来挑逗你,你要如果办那事的话,事后完全可以说你是强奸!

总之,一定要努力证明 整个过程是完全自愿的!

嗯,这有难度!

至于警方怎么处理?警方查案而已,提取证据!

事情是检察院与法院的事!

强奸罪了,不是治安处罚!

警方不处理,实事求是而已!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会怎么处理?

如果女方谎称报警,因案情重大,公安会立即出警,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收集证据,询问受害人,现场堪查,及时收集固定各种证据,当然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都不会放过,根据案情会初部定性,最后作出有罪或无罪推定。

强奸案件比较特殊,如果受害人认定为强奸,关健证据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大部分情况从案发现场就可初部认定,如有打斗现场,伤害痕迹等。

另一种情况的确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纯属子虚乌有,谎报假案。

报假警带来的法律后果严重,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受到刑事追究。

图片来自网络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