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车被查称“我有证,1.8万买的”,交警懵了,你怎么看?

如题

我说怎么对面车打了雨刷就转向了,原来都是花钱买的证啊。

4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查处违章行为时发现一女司机无证驾驶、有30多条违章记录、车辆逾期未检、贴在车窗上的交强险也系其他车辆的交强险标志。对此,该女司机称自己有驾照,“花1.8万买的”,并要求民警拍摄她时“要拍美点”。

对于这样的人,我真的是无语了,旁边记录的交警也都笑了,女子满口白牙,自以为自己了不起?谁知她已经触犯了法律,估计已经够蹲一段时间的了。不过她不是最倒霉的,倒霉的应该是给她办证的人,此时应该是在心里怒骂这个坑队友呢吧。

据了解,违章未处理到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挪用他人的保险标志可就厉害了,罚款很多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而购买假证更厉害了,已经触犯到法律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女子所说是真的,给她办证的估计也废了,我们这去年抓获一起代办驾驶证的案子,撸了很多人,女子真是人民警察的好帮手,给了一个完美的助攻。喜欢请关注我,每天推送有意思的问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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