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国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定义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正当防卫的实施时间,一定是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的,而不是不法侵害发生之前或者结束之后。

另外,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可以视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题主你说的这件事情,女子都已经被同一男子强J过四次了,在前面四次被强J的过程中,女子从来没有实施过正当防卫措施。

第五次被强J之后,女子居然把男子给毒死了,女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在受侵害过程中采取正当防卫措施。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下,女子忍无可忍,把男子给毒死,自然就涉及到刑事犯罪,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应该是"假设"题,现实生活中此类问题不太成立。

第一,试想该强奸男子犯罪嫌疑人作案行为不是偶然形成的恶念,也并非仅此一次,多次实行强奸犯罪行为,沒有引起被强奸女性的注意和防范是不客观的。

第二,该女子能在第五次施行强奸后将男子毒死。说明该女子早有反抗心理和杀害男子的念头,并提前就有了药死对方心理和物质准备,只是在第五次才付诸实施罢了。

第三,可悲的是该女子既然有反抗心里,为什么多次被强奸不报警?该由警方追究男性强奸刑事犯罪行为,为什么非要自己用药物毒死对方?

第四,她沒考虑到万一失误、失手,遭到犯罪嫌疑人致命的报复怎么办?

第五,如若该女子羞于名誉扫地,不敢报警怕真象暴露等等,把人毒死后,不同样会曝光于天下吗?利弊关系她一点也没有考虑吗?

第六,况且杀人是要偿命的道理谁都懂,人命关天的大事,杀人需要偿命最基本知识她不知道吗?,难道该女生连一点畏惧感也没有吗?

第七,请网友细心琢磨一下题目最后一句,问"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看得出来,出问题的作者什么都明白,只是故意出个"假设"题让网友们关注讨论罢了,没有顾及到问题的瑕疵就在于此。由此看出讨论题有点脱离客观实际,成立的可信度大大减弱。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以暴易暴,古之法禁,不可能得到律法的赦免。但可以推情理以适法,可以从宽处理。轻判或减少刑期。正当防卫是罪犯正在实施不法伤害危及受害人生命的关键时刻,受害者为保护生命安危而进行的反击致不法之徒或死或伤。才属于正当防卫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第一次算强奸我信,第二次第三次,还有第四第五次我就懒得信了,回去洗了睡觉。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女的是螳螂吗

女子遭同村男子4次强奸,第5次将男子毒死,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讲的是:防守反击不超前,力度不超对方。否则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