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所谓P娼,从法律层面来说,指的是非夫妻成年男性或女性,通过以金钱交易的方式,跟异性发生关系。
也就是说,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只要发生关系,并涉及到金钱、涉及到X、涉及到交易,就可以认定为是卖YP娼行为。
值注意的是,一旦被认定为P娼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是完全不管事件的主角的性别的,也就是说,P娼的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男女是一视同仁的,事件的认定,跟当事人的性别并没有关系。
这事,原本也不难理解,女性跟男性一样,同样有生理需求。女方为了自己的欲望,完全可以向愿意提供相关服务男性提出要求,事情实施完成后,女方按约定付钱给男方,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其实,女性P娼跟男人P娼的情况和过程是完全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女性成了事件的主动方,而男性则成了相关服务的提供方。
当,P娼行为,不管是男性P娼,还是女性P娼,同样都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同样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的行政处罚为:行政拘役15天,罚款5000元,视违法情节严重情况,可单处亦可合并处罚。
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应该犯法,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女性朋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性别优势。女性P娼,跟男性一样违法,而且会受到同样的处罚,所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一样的。我刚毕业的时候去酒店打工,我们的女经理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我还跟着去做笔录呢。
去酒楼打工,我认识了君姐和强1998年秋季我中专毕业,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包分配”变成了双向选择,所以我们这些“毕业就失业”的中专生们,开始了自己外出打工生涯。
那个时候,中专学历还是有点“价值”的,不像现在,成了“不学习”的代名词。另外,那个时候的毕业生还都比较“羞涩”,觉得打工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所以我就和锦州的一位同学,到河北唐山迁安市寻找生路去了。
我们先是做烧烤,几个月下来,不仅花光了身上的积蓄,甚至连吃喝都成了问题,又不好意思再向父母伸手,万般无奈之下,我俩决定一个人继续留在出租屋里坚守,一个人去酒楼端盘子端碗。
抓阄之后,我去了一家叫作“发达大酒楼”的饭店打工,吃喝住都在那里,一个月还有350块的工资。虽然少得可怜,但对当时的我来说,能把肚子填饱了,就已经很满足了。
“发达大酒楼”在当时还是很高档的,吃喝、洗、唱、跳、住全套都有,酒楼刚开业,我是第一批10个男服务员中的一个。女生多一点,大概有十八九个吧,具体多少已经不记得了。
我们10个男生分了三个岗位,我和另外两人被安排在舞厅做服务员,其余人被分配在了桑拿室和餐厅。
10人中我排行老四,而最帅的强则排名老八,就是这个老八,直接给经理君姐坑了。也让我的人生中,多了一份“完整”。
老八人长得帅,还很“会来事儿”我们这些服务生虽然经历不同、来自各地,但都没有在酒楼工作的经历,所以老板挖了一个年龄在30岁左右、长相甜美的君姐给大家做培训。
说君姐是“挖”来的,一点也不过分,君姐虽然年龄不是很大,但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人也聪明、能说会道,无论是客人喝多了还是在舞厅“找茬儿”的,没有君姐摆不平的事。
君姐虽然穿着时髦、看上去很冷艳,所以在我的心里,君姐很有威严,我也很敬佩和尊重她。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属于“比较傻”型的,身上仍然散发着一种学生气息,做事也“傻里傻气”的。而老八就不一样了,虽然年龄比我还小,但在外面闯荡多年,已经是“老油条”了。
大家整天在一起,时间一久就都很熟了。所以工作之余,也总是相互帮忙的,比如我会找女生帮忙钉个扣子(也仅此而已),女生呢,同样会求我们帮忙搬桌椅等等。
君姐一个人住在最顶层,当她遇到生活上的难题的时候,也会下来找我们这些男生。
而每一次去给君姐帮忙,老八都是最能张罗的,君姐也很喜欢让他去。
久而久之,强成了君姐的贴身保姆。
人事调整,老八被调到了君姐手下说句实在话,在当时,我一直都觉得老八只是“会来事儿”,君姐就是求他帮忙而已。
三个月之后,我们酒楼的生意已经走上了正轨,由于老板实力很强,来捧场的人很多,所以各个部门的生意都很火爆。
这个时候,单位也进行了人事调动,之前在舞厅当小组长的我被调到了一楼的桑拿室,理由是我的字写得还不错,去那里帮着记账。
而在餐厅工作的老八接替了我的位置,去当了小组长。
对于这种调动,我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君姐主要负责管理二楼的舞厅,我天生就胆小,整天在她眼皮底下工作,很不舒服。所以老八来接替我,我还真是求之不得呢。
桑拿室在一楼,一个独立的空间,大门一关,几乎就“与外界隔绝了”,另外当时我还报了大专自学考试,有点时间就偷摸学习去了。所以对外面其他的事,也是知之甚少了。
又过了几个月,君姐从酒楼里搬出去了,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一个人居住。
至于君姐为什么要搬走,有人说是跟老板娘发生了矛盾,也有人说她是为了陪伴老妈,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我可没有闲心去打听。
君姐搬出去之后,老八回家的次数也多了(他家在迁安市南边的阚庄,一个小村庄)。至于老八为什么经常“回家”、不在寝室居住,这同样不是我关心的事。我要做的就是“一心只读专科书”。
君姐和老八“出事儿”了,顺便还带上了我这个倒霉蛋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每个人都在按部就班地忙碌中,忽然有一天晚上,我被人从餐厅的包间里找了出来,同时把我的书也一起拿走了。
找我的不是别人,而是穿着严肃服装的警 察叔叔。
说句心里话,虽然我胆子小,但我当时并没有害怕,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人叫门”嘛。
我被直接领进了一个屋子里,里面没有别人,只有我自己,后来我才知道,君姐和老八强就在隔壁的不同房间里了。
两名“叔叔”,一边问我一边做着笔记,主要都是关于君姐和老八的事。
实际上,他俩的详细情况、以及如何交往、有过哪些交集之类的事,我是真不知道。但怎奈我的话显得苍白无力,因为我整天跟他们在一起,按照常理来推算,我是应该知道的。
所以“叔叔”们觉得我很狡猾,而且同寝的兄弟们还交代了:我每天也很晚才回寝室睡觉,至于我干啥去了,他们也不知道(其实我每天下班之后,都去包间学习的)。
两个原因加一起,我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了。所以我被留下来“继续观察”。
一直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们老板才亲自把我接了出来,跟我一起回来的还有君姐和老八。
这个时候,我似乎才有点“开窍了”,但并没想到后来的结果。
到了寝室我才知道,兄弟们都被请去了,不过他们很快就回来了,只有我成了不谙世事的倒霉蛋。
第二天老八就被开除了,然后我们也逐渐“拨开迷雾”,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君姐已经结婚了,丈夫和孩子在农村老家;而老八经常回去的并不是自己的家,而是君姐在城里租住的家。
可是不知为何,那天晚上,老八刚到君姐家不久,两人一起被“请”走了。
而在单独做笔记的时候,老八说君姐给过他钱,根据这句话,君姐被定为P娼。
第二天,老板去交了罚款之后,才把他俩接了回来,顺便还捎带着我这个倒霉蛋(这里还有个小插曲,当时我的书忘在了那里,后来我又去要回来了)。
这个结果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是这样呢?后来有人说,君姐来我们这里上班,她之前的老板很不满意,但君姐还是走了。所以有人猜测,这次就是她之前的老板在作祟。不过,这些也只是大家的猜测而已。
到了那个月的月底,君姐也辞职了。
君姐刚辞职半个月,也就是1999年的七月中旬,学校通知我们回去“分配摘牌”,所以我也辞职了。
我在君姐之后辞职,纯属一种巧合,但很多人都产生了误会,以至于后来我给寝室的兄弟们打电话时,他们会问我:“你在哪了,跟君姐在一起啊”?
呜呼哀哉,我都辞职不干了,依旧摆脱不了“倒霉蛋”的角色。
我想说的话:有些事看着不可思议,比如说君姐和老八,但仔细回味一下,如果他俩能做到洁身自爱,又怎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P娼本是一种不道德、违反法律的丑陋的事,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对这种事还是“绕道走”为好。
做人要踏踏实实、本本分分,这样你才会有个幸福的生活、幸福的家。
你说呢?
我是中药师说健康,您有什么想说的就留言探讨吧,我会认真回复的。
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应该是一样的性质、在中国只要是以买卖作为交易进行的的嫖娼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一般人眼中大都数都是男性嫖娼的多一些、也一般抓住的也是男性为主、其实女性嫖娼的也有存在的、现在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女性也会寻找自己的一些释放压力的地方、她们也会找男性来出气、但只要这种买卖关系发生一但被警察发现那都是违法行为、都是要遭到法律的严惩的、所以大家还是好自为之[呲牙][呲牙][呲牙]
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以买卖关系出现的卖婬嫖娼行为是非法的。国家公安部门历来实行坚决、严厉打击和摧毁,决不会留给卖婬嫖娼丝毫空间。
不管男女只要参与卖淫嫖娼活动,性质同类,处罚同等,男女受惩罚力度都应该是一样的。
不过对组织实施卖婬嫖娼头目和组织人员,以及提供卖婬嫖娼固定场所犯罪嫌疑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判刑和罚款。
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女人嫖娼淫乱,在外国一些国家是和男人一样,按性搔扰或强奸罪处理的。但中国传统例来把嫖娼或强奸放在男子身上,以男性为主,女人嫖娼少之又少,过去女子发生此类案件,以淫秽流氓罪处理。现在流氓罪取消了,女子如犯此罪,则以,故意伤害罪、限制人身自由罪、寻衅滋事罪等予以立案处理或治案处罚。
女人嫖娼,受到的惩罚跟男人一样吗?
首先,题主的问题是错误的,在我国法律层面上,不存在女性嫖娼这一说法,因为,只有男的嫖娼,女的卖淫。所以,没有必要讨论女性嫖娼的问题![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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