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碰瓷失败被碾死,家属索赔巨款,交警:一分不赔,你怎么看?
碰瓷有风险,碰瓷需谨慎。😃😃😃😃😃😃
这个碰瓷的人被车轧死,这叫做自作孽不可活。这种坏心肠的人叫做人在做,天在看,老天有迟早有一天会收你。这就是我的观点。
碰瓷就是诈骗,他设局让你入这个局,可以说有车主对此是恨之入骨,我相信不是有车主对它恨之入骨,所有人都对他们恨之入骨。
还有像类似的事情,比如街头乞讨的那些残疾的儿童。都是被一些坏人控制,记得有一次媒体还披露是故意的把孩子弄残废,博取同情心。像这些坏人都会受到惩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碰瓷着一种行为却很难在法律上受到制裁,就算这一次碰瓷被识破了,最多车主不用赔钱,车主也不会去举报那个碰瓷者,只会自己感到侥幸。那个碰瓷者没有任何损失。换句话就是说他的违法成本是很低很低的,所以他们才会屡次再犯。
我建议设立举报奖励,凡发现碰瓷的举报之后都有奖励,不能让他们碰瓷失败,拍拍屁股就走人这样低成本。
湖北一男子碰瓷失败被碾死,家属索赔巨款,交警:一分不赔,你怎么看?
交警同志的这次判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判的非常正确,应该点赞!
据悉,一个专以碰瓷为生的男子,碰瓷一辆大货车,结果被碾压身亡。之后,男子家属向货车司机提出巨额索赔。司机急忙报警,交警从货车行车记录仪中看到,是男子主动撞向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属于故意碰瓷行为。货车司机并无过错。故而判定货车司机一分钱都用不着赔。
在有一段时间里,故意碰瓷者猖獗,让开车上路的司机朋友们苦不堪言。不是小赔就是大赔,使得路上的司机都胆战心惊,生怕忽然冒出一个碰瓷者。
这起恶意碰瓷事故的判定,确实是大快人心,让司机朋友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给了碰瓷者不小的警示,让他们知道了故意碰瓷的后果,很有可能白白送掉自己的性命。对于打击恶意碰瓷行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其实,交警的判别是有法律依据的,早在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便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具体内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假如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程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而且,针对那些专业的碰瓷者,规定中还特别指出: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说,这项新规定基本是特意为那些专业进行故意碰瓷的人群而制定的,针对性比较明显,作用也比较突出。使得那些恶意碰瓷者再也没有了通过碰瓷非法获利的胆量,出台的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本案例中的碰瓷男子,便是以身试法的典型代表,最终,他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希望该男子的惨痛教训,能够对其他碰瓷者起到警示作用,能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别再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免得一试成永恒。
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一旦遇到故意碰瓷者,千万别选择私了,要及时报警处理。另外,一最好在自己的车内安装行车记录仪,对自己有益无害。
大家遇到过碰瓷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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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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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司机一个见义勇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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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不向邪恶低头,这就是公平的体现,
湖北一男子碰瓷失败被碾死,家属索赔巨款,交警:一分不赔,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可以这样解释!这个全靠证据,碰瓷的人不巧被全程曝光了,也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了!如果要是没证据显示碰瓷呢?是不是车主就摊上大事了?其次,交警好样的,对于碰瓷,尤其是这样往公路中间撺掇的人,首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再一个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因为他的原因再引起点交通事故,那他就摊上大事了,直接上刑法。所以说,于法于理于情,不赔是正常,赔了才显有失公道,碰瓷本身就是违法违德,不能助长这样的歪风邪气,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也就是死了,如果还活着,先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再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交通事故可以说是死者主观故意的,虽然是要假意制造事故,但主观故意的事实已经成立!至于他被碾压致死,完全是意外事件,当事人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货车司机没有违法违章违规事实,所有操作行进都符合规定。其次,死者存在主观故意,而且事发突然,按照事实,并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去进行有效处置,即没有给货车司机有效的刹车时间和刹车距离,这就只能说死者是自作孽不可活了!意外事件因为跟法律沾不上边,就不存在什么赔偿啊追究啊一大堆的事,至于死者家属,如果跑去找货车司机胡闹,人家是可以报警的哟!最后再说一句,人被碾压死了,而且还是自行负责,我心里就有点小舒畅,真特么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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