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女王表示,我不就是?

一般提起加拿大的总理,我们应该都还是比较有印象的,比如加拿大现任的这位小土豆,长期出没于各种重大国际场合,凭借着还算不错的外形颜值,赢得了不少的关注。

当然了,他的存在感主要还是来自于其背后的国家。加拿大这个国家虽说不是什么肌肉大国,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不算小。毕竟人家好歹是世界第二领土大国,还是七国集团成员之一,乃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发达国家。

虽说加拿大的军事水平很一般,偌大的国土上,只有这六七万的军队,连边境线上站岗放哨都嫌少。但这没关系,人家背后可是有着英美当靠山。

此外在加拿大,总理的地位是很高的,其乃是加拿大政府的最高官员,拥有诸多的权力,内政外交一般抓,几乎可以说是这个国家的掌舵人了。

加拿大总理本身就加拿大的领导人,再加上有着如此豪横的背景,国际曝光度自然不会少,存在感也就上去了。不过,加拿大总理的存在感虽高,但他并不是这个国家地位最高的人。

因为从身份职务角度来讲,总理只是加拿大政府首脑,而不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所以他只能代表政府,无法真正意义上的代表加拿大这个国家。同时,他还需要有人来赋予他和政府职权。

有一点我们要搞清楚,政府和国家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国家是一个共同体,是一群人在共同合作生活。而政府则是一个机构,负责这个共同体正常运行和管理,是这群共同生活的人请来为自己服务的。

简单点讲,国家是一个小区,人民就是这个小区的业主,而政府则是这个小区的物业。众所周知,业主是物业的雇主或者是老板,物业是需要对业主负责的,他在这个小区的所有职权范围,都是业主赋予他的。

那么这就意味着,人民则是政府的老板。政府的所有职权,也需要人民去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赋予。直接赋予就很简单了,全民普选,就像美国那样,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至于间接的话,那便是找一个能够代表百姓意志的个人或者团体,以国家元首的身份代替他们去做这件事。然后政府直接对他负责,也就相当于对人民负责,只有这样,在合法性上才说得通。当然了,这样的国家元首是没有什么实际权力的,更多的只是地位上的荣誉而已。

对此,我们往往将其称为虚位元首制,实权由政府总理掌握,而国家元首则是统而不治。

事实上,关于这种情况,在议会制国家里面乃是很常见的。因为本着“议会至上”的原则,在议会制国家里面,议会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这些国家所谓的大选,其实是选议员。因为由各个选区选出来的议员,乃是选区民众的代表,为自家选区的民众发声。

最终,议会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把占据议员席位多数的党派,推上执政党的位置。而执政党的领袖或者是党魁,他将会自动担任政府首脑,并且组建内阁,无需再选了。

所以,在议会制国家里面,凭借自己在议会的影响力,政府首脑的实际权力,要比国家元首大得多。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元首就更像是一个虚衔,属于吉祥物一类的角色。

当然了,这种间接权力赋予的虚位元首制,也得分情况。比如像德国、印度这些国家,就偏向于共和制度。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乃是由民众直接选出来的,有任期,能弹劾,没有实权,存在感极低。

而像英国、日本这种国家,保留了君主制度。君主就是国家元首,虽说同样没有实权,但是因为世袭传承的缘故,影响力要大的多。

很显然,加拿大是属于后者的,因为它没有总统,只有君主。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的君主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英国女王。

那么问题来了,英国和加拿大明明不是一个国家,为何英国女王会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事实上,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众所周知,加拿大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是后来才独立的。然而,关于加拿大的独立,是存在残留的,其并没有像美国那样完全斩断双方法理上联系。因为加拿大并不是像美国那样通过战争去推翻英国的统治,而是双方以和平的方式谈判,最终不断妥协而得到的结果。

首先是在1867年,英国将加拿大地区的各个殖民地合并,成为了加拿大自治领。此时的加拿大只是一个半独立国家,连完全的自治权力都没有,比如外交、军事等等,都还是掌控在英国手中。

不过后来随着英国的国力衰退,对于全球领土的管控力逐渐降低,加拿大获得的自治权力也越来越多,比如在1926年,加拿大就获得了独立的外交权,与英国拥有外交上的平等地位。

而在1931年,英国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像加拿大这样的英属自治领地又获得了立法方面的同等权力,几乎相当于完全独立了,无论内政外交还是军事方面,加拿大都已经能够做到自己当家做主了。

只不过在名义上,加拿大还是英国的自治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982年,加拿大修宪成功,这才得以真正完成独立。从这一段历史进程来看,当前的加拿大似乎和英国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但事实上,当前的加拿大和英国之间,依然还存在着一个关系纽带,那就是英联邦。

英联邦是由大英帝国统治下的自治领与宗主国共同组成的一个组织,其最初是英国在国力衰退之下,为了保全自身利益而做出的妥协。其允许加拿大这些自治领和英国双方存在权利平等,互不隶属的关系,但要求他们要和英国一起共同忠于国王。

虽然后来,随着英国的衰落,英联邦对于逐渐从一个严密的国家联盟,变成了一个松散的联谊组织。加拿大逐渐倒向新靠山,和英国渐行渐远,但是奉英国国王为主的这一套制度,被加拿大给延续了下来。

毕竟作为一个议会制国家,元首始终是要有的,而当前的英国女王在国际上影响力还不错,有个这样元首作为国家象征,民众会更有向心力。此外,还能沾到上千年的历史,多好啊。不然加拿大才建国一百多年,显得多没文化。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没有换的必要了,反正女王又没什么实权,多个吉祥物不好吗?

所以总的来说,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总统,但是总理并不是国家元首,加拿大的元首是英国女王,但是英国女王只是名誉元首,并没有实权,所以在加拿大,真正说了算的还是总理。

事实上,不仅仅是加拿大,像澳大利亚、新西兰,牙买加等等许多英国曾经的殖民地,当前都依然还是奉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

这也一定程度上反应出,英国在“英联邦国家”当中仍然保持着不小的影响力,在英国江河日下的现在,这应该算是“日不落帝国”最后的余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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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为什么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总统?这里不得不提到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两种政治体制,一种是民主共和制,另一种则是君主立宪制。

总统只是存在于共和制国家的一种职位,这种政体的国家总统是国家的元首,在某些国家,总统还是政府的首脑。

加拿大之所以没有总统,是因为加拿大实行的政治体制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这种政治体制最明显的特征是:议会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议会产生总理,总理组建内阁,内阁受到议会的监督,内阁的某项法令需要经过议会的批准才能生效。在这种政治制度下,总理是政府首脑,具有实权,而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虽然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权。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好奇,加拿大有国王吗,怎么没听说过?实际上,加拿大作为英联邦的成员国家之一,它的君主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因为加拿大距离英国隔着一个大西洋,于是女王便委派一名总督在加拿大代替自己来行使国家元首的职责。一般来说,总督的产生必须由加拿大总理提名,再由女王任命才会生效。

现任加拿大总理为贾斯廷·特鲁多,他为加拿大前总理皮埃尔·特鲁多的儿子,贾斯廷·特鲁多于2015年在加拿大联邦大选中赢得多数席位,并出任总理。

2017年7月,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提名朱莉·帕耶特为加拿大新一任的总督,该提名经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批准后生效。

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加拿大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国王是加拿大国家元首,总督是英国国王在加拿大的代表,而总理为政府首脑。加拿大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国王,因此不可能再设置国家总统。

(英联邦成员国分布)

英联邦是世界上仅次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由53个 独立主权国家(包括属地)组成。这些成员国大都由前英国殖民地或者保护国组成。英联邦的成员国大都实行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两大政治体制,实行这两个政治体制的国家都设有国家总统,已经属于完全独立的国家。只是因为过去与英国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自愿加入英联邦,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英联邦也有自己的元首,现任元首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兼任。

在英联邦框架内,还存在着一个特殊的组织,即英联邦王国,现有16个成员国(地区),这些国家都奉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治体制,成员国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牙买加和几个太平洋小国。英联邦王国所辖面积达到188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34亿,可见大英帝国虽然衰落了几百年,但时至今日其影响力仍然还在。

(加拿大成为第一个英联邦王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上掀起民族独立热潮,由于英国早期的对外殖民扩张,其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随着英国在一战期间国力衰退,不少殖民地纷纷争取自治或独立。以1927年英国承认爱尔兰自由邦独立为开始,英国政府于1931年12月11日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之前被英国承认的英属自治领地获得了完全自主权,这也意味着这些英属自治领地与英国是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不过这些国家仍然要奉英国国王为国家元首,英国国王有权派遣总督,作为英王的全权代表派驻成员国。

第一个接受《威斯敏斯特法案》的国家正是加拿大,在该法案通过的当年,加拿大便火速予以承认和接受,成为第一个英联邦王国。有加拿大的范例在前,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也在二战结束后选择成为英联邦王国。

(幅员辽阔的加拿大是世界面积第二大国)

英联邦王国原有34个成员国,但先后有18个成员国因为各自原因,或全民公决,或通过政变,或修宪成为共和国,与英国组成的共主邦联解除。但因为历史原因,最后仍有16个国家和地区选择留在英联邦。

留在英联邦王国的几个国家中,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人口结构中绝大部分都是英国人后裔,因此,三述三国与英国的关系也最为密切。从历史渊源来看,英国还算是这三个国家的母国,因此,当其他国家纷纷转变政治体制成为共和制国家的时候,以加拿大为代表的英国裔占多数的国家依然选择留在英联邦王国。

加拿大从16世纪起便沦为英、法殖民地。1756到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最后以法国的失败,英国全面占有加拿大而结束,法国人被迫集中居住在魁北克省。英国大量向加拿大移民,形成了今天在加拿大占绝对人口优势的英国裔。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访问英国)

毕竟与远在欧洲的英国相隔万里,加拿大的独立算是顺应时势,从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起,这个新兴的独立国家便与英国保持了良好而紧密的关系。加拿大是英国在北美洲最重要的盟友,这两个国家经常在国际事务上同声共气,一起对其他国家的内政外交指手画脚,做了几百年的英国殖民地,加拿大对英国的依赖性好像一直都没变过。

众所周知,总统指的就是国家元首,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国家元首的名称。而加拿大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国王为加拿大国家元首,总督为英国国王在加拿大的代表,总理则是加拿大政府首脑。现任加拿大总督为理查德.瓦格纳,总理为贾斯廷.特鲁多。由于特殊的政治体制,加拿大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没有设置总统的国家,与其政体相同的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牙买加等国,这些国家也没有设置总统,政府首脑同样是总理。

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这是由加拿大所实行的政治体制决定的。

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政治体制主要包括以美国、墨西哥、土耳其为代表的总统制共和制;以法国、俄罗斯、乌克兰为代表的半总统制共和制;以印度、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的议会制共和制;以英国、日本、柬埔寨为代表的以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以沙特、文莱为代表的君主专制;以泰国、阿曼为代表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共6种。

在这6种主要体制中,设有总理,但没有总统职位的只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2种,加拿大恰恰就属于第一种——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可能有人觉得很疑惑,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领导内阁的扛把子不应该叫做首相吗?怎么也会称呼为总理呢?

比如,日本、英国、柬埔寨、不丹等等很多国家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政府首脑皆被称呼为首相。

而加拿大作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之所以政府首脑被称呼为总理,而非首相,与它的“英联邦王国”地位有关系。

我们知道,加拿大早在18世纪中叶就成为英国殖民地,到了19世纪的1867年被英国纳为最早的自治领地。随着一战的爆发,英国国力受到重大削弱,全球反殖民地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英国殖民地或自治领开始走向独立,脱离英国政府的实际控制,改由当地的自治政府独立施政,加拿大就是其中之一。

可是英国并不愿意放弃海外的利益,再加上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施政权又掌握在英法等西方移民后裔的手中,以至于英国作为宗主国,被迫与各个自治领协商,于1931年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来保持英国与海外自治领的关系。

根据《威斯敏斯特法案》规定,英国承认部分自治领为主权独立的国家,与英国在主权领域享有平起平坐的地位;而海外要独立的自治领或殖民地根据本国的自主安排,选择加入由英国为主导的英联邦组织。

这样一来,英国就能通过英联邦组织来对成员进行变相的“殖民统治”或者说是“施加影响”,包括印度、新加坡、南非、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8个国家,都是英联邦组织的成员。

与此同时,还有部分英联邦组织成员国并不愿意彻底放弃与英国的宗主关系,继续实行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奉英国国王为国家元首,他们这些国家和英国又组成了共主邦联——英联邦王国;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巴哈马等全球16个国家皆是英联邦王国之一。

所以,就形成了英联邦组织和英联邦王国两个政治概念,即:英联邦王国成员必然是英联邦组织的成员之一,但是英联邦组织成员国不一定是英联邦王国成员。

必须要强调的是,英联邦组织成员国中,大部分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国家总统,或国家总理,只是出于对英国的历史链接,享有英联邦组织内部的经济福利,才愿意留在英联邦组织的;而英联邦王国成员,只有政府总理属于该国自主选举出来的,享有最高行政权,国家元首被称呼为总督,经过英王任命,代表英国国王在英联邦王国行使国家元首职能。

现在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他们自己国家的议会选出政府总理,再经过总理向英国国王推荐本国德高望重的人为总督,得到英王授命后,作为非正式的元首履行国家礼仪职能。

所以说,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是由它自己选择英联邦王国的政治安排所决定的。

不过,随着共和理念深入人心,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英联邦王国成员选择脱离君主制,走向共和,比如加勒比海地区的巴巴多斯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改变成共和制就是一大例证;尤其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去世后,查尔斯王子的威望直线下降,很多国家都不买他的账,加拿大最终走向共和,是历史的必然。

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总统,但是总理并不是国家元首,加拿大的元首是英国女王,但是英国女王只是名誉元首,并没有实权,所以在加拿大,真正说了算的还是总理。

加拿大原本是英国的殖民地,因此加拿大的元首也理所当然的是英国女王,但是英国女王是不可能亲自到加拿大治理国家的,那怎么办?委派总督。

美国原本与加拿大情况类似,但是莱克星顿的枪声打破了英国的统治,美国成为独立的国家,开始选举总统和各级官员,选举出来的总统自然掌握实权。

加拿大没有经过类似于美国的起义和独立战争,所以在名义上仍然是英国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本有有沦陷的危险,英国女王和高层的打算就是准备撤退到加拿大,因为加拿大至少名义上还是英国的,而美国则是独立国家。

其实除了加拿大以外,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还是英国,澳大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格林纳达,牙买加,新西兰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所罗门群岛,图瓦卢的元首。

伊丽莎白二世是以上国家的元首,其实也是“日不落帝国”的余晖,英国在“英联邦国家”当中仍然保持着巨大的影响力。

但是现在对于加拿大的影响力,最大的不是英国,而是邻居美国,作为领土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却只有区区6万人的军队,安全全靠美国保障,在政治,经济上全都听从美国的指挥。

加拿大为什么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

目前世界各国的政治体制主要分为两大类:民主共和制、君主制,而这两大类政治体制之下又可以细分为多种不同的具体形式:中国、朝鲜、古巴、越南、老挝等国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美国、俄罗斯、法国、德国、韩国、新加坡、意大利等国实行的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君主制国家分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和君主专制国家:目前君主专制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已相当罕见,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沙特,其特征是无国家宪法、禁止政党活动,国王直接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君主立宪制国家又可以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所谓议会君主制是指君主仅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议会则作为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际政务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负责处理,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英国、日本、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麦、荷兰等国;所谓二元君主制是指有明确的国家成文宪法、有议会和政党活动,但君主仍掌握一定实权,只是军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宪法制约,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主要有卡塔尔、阿联酋等国。

正因为世界各国的政治体制不同,所以我们在国际新闻中看到各国处理内政外交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也各不相同: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等国实行的是资本主义总统制民主共和制——在这种体制下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对外的最高权力象征,与此同时也是国家实际行政职能的行使者。德国、意大利、新加坡、印度等国实行的则是议会共和制——在这种体制下总统只是象征性意义上的国家最高元首,但并不实际处理国家政务,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首脑上台组织内阁负责实际处理国家政务,所以我们对德国总理默克尔、印度总理莫迪、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等人的名字耳熟能详,可有几个人知道这几个国家的总统是谁,有人甚至以为这几个国家没有总统。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现任德国总统是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其总统官邸为贝尔维尤宫;印度现任总统是拉姆·纳特·科温德,其总统官邸为维多利亚宫;新加坡现任总统是哈莉玛·雅各布,新加坡总统府位于新加坡乌节路上;意大利现任总统是塞尔焦·马塔雷拉,其总统官邸为奎里纳尔宫。

大体上介绍完了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后我们再来看加拿大实行的是那种政治制度呢?加拿大实行的是议会君主制。也许我这么说仍令大家感到费解,因为君主制国家没总统很正常,可也没听说加拿大有国王啊?其实加拿大有国王——国王就是大西洋对岸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历史上加拿大和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一样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美国通过独立战争脱离了大英帝国的统治,成为了一个独立国家,然后组建了自己的议会、制定了自己的宪法,由议会根据宪法选举出来的美国总统就成为了美国国家权力象征性和实质性的最高掌握者。然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情况和美国有所不同:这三地都没爆发过像美国独立战争那样的独立运动,直到19世纪这三地依然是英国的殖民地。不过和其他殖民地所不同的是:这三地的本土居民都属于少数族裔,而主体民族主要是从英国迁徙来的盎格鲁撒克逊后裔,这里的居民直接移植了英国的宪政体制,这意味着英国政府不能像在其他殖民地一样无视当地居民的利益而肆意扩张自己的权力。到19世纪晚期英国将这些以盎格鲁撒克逊后裔构成英语民族聚居的实行宪政体制的地区设置成为自治领——自治领实际上是殖民地迈向独立国家道路上的过渡阶段:可以制定自己的贸易政策,拥有自己独立的军队体系,可以有限度的进行外交活动,但在涉及对外开战的问题上必须服从于英国政府的命令。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丧失了世界工厂的地位,在世界经济份额中的比重相继被美、德两国超越。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的殖民地掀起了风起云涌的民族独立运动,在这一过程中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由白人英语民族组成的自治领也趁机要求英国给予更大的自治权限。到1918年一战结束时英国已损失了1/3的国民财富和300万青壮年劳动力,与此同时还欠下美国大量债务。英国政府为避免大英帝国的解体而在1931年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赋予自治领独立解决对外对内政策、交换外交使节和签订国防协定等权利,自治领由此成为与英国同为平等成员的英联邦国家。在英国殖民时期加拿大由英国任命的加拿大总督实际管辖,成为自治领后英国仍会向加拿大派驻总督,但总督已不掌握实权。如今的加拿大议会才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理组建内阁,内阁受议会监督,内阁的法令经议会批准生效。在这种政治制度下总理是掌握实权的政府首脑,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象征者的则是英国国王,由英国国王委任的加拿大总督作为英国国王的代表存在,但不实际参与加拿大的日常行政事务。现任加拿大总理是2015年当选的贾斯廷·特鲁多,现任加拿大总督是2017年7月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任命的朱莉·帕耶特。事实上伊丽莎白二世不仅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格林纳达、牙买加等国的国家元首,不过包括在英国本土她都不掌握有实际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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