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这个问题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太重要,有很多男性已经没有处女情结,女性有同居史是否告诉男方,这件事要有合适的场景,合适的话题,才能从女人口中说出,如果这样的话题,有机会说出两个人关系可能已经不一般了,可能剩饭又煮过一遍了,其实这种话可说可不说,说了男人虽然心里不快,也许会一世记在心中,那又有什么用呢,必竞都是过去,就算女人守口如瓶,男人从知识和肌肤之亲之后也会明白和知道的,也只是一知半解,又不是自己亲身经历却实无法考证,何况女方还会失口否认,生理上的问题,也是瞬间即逝,需要时相互配合,谁又去纠结过去的不快,影响身下的现场发挥,何况现在有很多男人也有同样的同居史,彼此彼此,都半斤八两,谁一生绝对不会犯一次错,糊涂一时。世上的男女一生中,情史很少有从一而终,多多少少都有小故事,还有不少的有婚外情,有出轨的经历,但他们仍然以家为重,知错能改,谁都年轻过,难道有过婚史的男女就会永远背着遣责的心里生活一辈子,谁又能保证几十年没有犯错,一生也不会犯错,只有熟知异性,了解性生活,有足够的性基础,都不会把同居过看得太重,夫妻虽然有性作基础才能更好的生活,但也并非绝对靠性才能维持,其中就有责任和义务,但是没有性爱也不行,但可多可少,既可频繁,也可清心寡欲,长期在一起的夫妻根本不会为性方面的事去琢磨,更不会为早已过去的同居史耿耿于怀,说难听一点,和谁在一起不是夫妻,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会照样过,也许今天离开你,明天的他会比你更厉害,更有男人味,毕竟都是一种思想再作怪,过去的传统思想虽好,现实社会却在改观,时代不同了,人们不在将自己局限于那个封闭的时代,我的青春我作主,要为自己而活着已经在现代人心里扎下了根,道德伦理演变成了道德绑架,只有改观你才能跟上时代,别在纠结同居史,你有本事你去尝试,你也可以有别的选择,你既然选择了她,你就要接受她的一切,包括她的过去,和赠送你的贵冠,否则你走你的阳关道,去找为你留着第一次的人,可能永远也没有见面就告诉你她是处女身,就算有这样的人,也是更不可靠的人,现实中除非你是幼儿,其它的就别想了。
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女性过去的“同居史”和“出轨史”千万不能告诉现在或者未来的男友和老公。而且还要一直保密,闭口不言!
一旦坦白,便有三大不利因素,会让你处于永远的被动之中。
“卖相好才会有好价钱”,女性一旦把过去和别的男人的同居史告诉了男方,就相当于破了卖相!破了卖相的,再好也难以取得一个好地位。
自史至今,男人对女人的在乎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纯”,一个与他人同居过或者与几个男人有过关系的女性已经由“纯”变“浑”了!这个时候事实没有了清白,但要坚持自己的“清白”,装也要装到死!
为什么?不是很多男人都口口声声说不在意一个女人的的过去么?不在意那是假的,说不在意为的是在刚刚开始接触和交往的时候,为了在女方面前建立“宽容、大度、高尚”的一种形象,以便能够快速得到女性的认可和爱慕。
但是到了结了婚成了家的时候,女性曾经坦白的与别人的同居史,便会成为女性在道德上永远被动的“污点”!也会成为男人在争吵中最有力的戳痛点!
所以在此告诫女性千万不要傻!适当的隐瞒也是营造美好形象的有力手段。学会伪装自己的女人才会更能够适应“生存”。
举个例子:
一个大学同学,大学期间交往过三个男朋友,发生过同居是必然的,毕业后参加工作,又交往了第四个男朋友,善良而又坦诚的说,她都谈过三男朋友了,希望作为第四个的他可以走进婚姻的殿堂和对方的“坟场”,意思就是可以从结婚过到死,就是一辈子!
然后第四个男朋友信誓旦旦的回应,不在意她的过去。然后在一起之后,每每闹别扭吵架,他便会甩出难听的话语,“你以为你很纯么?除了我有几个男人会要你!”、“想想你过去的那些行为我都恶心”、“难道你不随便么”、“不要管我,先管好你自己吧”。句句都是伤人的话,实在被羞辱的毫无尊严,不得以便分手了!
然而再谈第五个男朋友的时候,她一口咬定和任何男人都没有过关系,谈过恋爱只限于正常交往,为此她还去做了“某膜”的修复手术。没想到的是与第五个男朋友交往不到一个月便被对方求婚!而且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才“交出”了自己!
如今他们的孩子也都三岁多了,她把“个人历史的污点”封印在天知、地知、她知、唯独别人不知的最深处。现在日常生活中不论是和老公吵架还是闹别扭,永远都是理直气壮,从来不会被道德羞辱!
所以树立自己尽可能完美的形象和第一印象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只要对方没有证据的事情千万不要傻傻的坦白,就让它烂在心里就行了!
人生短短三五十年的夫妻感情生活,学会合理的伪装自己,往往会获得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女性的你,你主动坦白过多少“污点”给老公?又有多少次被老公拿“污点”损自己!
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他问的时候,你说你谈过恋爱,并且超过半年,他自然就懂了,
没有谁是傻子,也别把别人当傻子,这玩意除非你不结婚,不然一试便知,瞒不了的。
对他来说,你有过一次,跟一百次,区别不大,你懂的。
如果怕对方介意,过半年再说吧。
我觉得没必要隐瞒,看过很多有隐疾的,隐瞒对方,结婚后对方发现,又何必呢?
而你这个,现在来说基本不算事,也没必要太在意,并不是男生不介意了,而是屈于形势,不得不妥协,因为很难找到没有恋爱经历的人。
不得不说,女人犯的错,最终还是男人买单了。
题外话,也是你太老实了,换个女人遇到这事,根本不叫事,你敢问她就敢理直气壮的告诉你有过,如果你敢说介意,她就敢居高临下的鄙视你直男。
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你可以有故事,但不能有事故
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我不介意你有同居史,其实我也…”小强说了一半不说了,担心说出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小燕无法接受。原来小强之前有一份特殊工作,在一家餐厅陪女人喝茶、聊天,每月就有上万收益,客户都是女老板。
小燕和小强认识不久,就相谈甚欢,彼此推心置腹,打算结婚了。可小燕心里一直藏着一件事,不知道该不该和小强坦白。
原来小燕以前谈过一个男朋友,同居四年,打胎打了两次。第一次打胎的时候,小燕就不同意,提出和男朋友结婚,但男朋友声称:“我们现在没钱养孩子,这个孩子不能要,再等几年,我们存钱多了再要孩子还不晚…”小燕听了她,把孩子打了。没想到过了一年多,小燕又怀孕了,这次男朋友还是要求打掉,理由和以前一样。小燕征询了医生的意见,医生告诉她,“你这次再打掉,以后就很难怀上了。你以前流产过,而且有长期的妇科炎症,输卵管已经产生了黏连堵塞、有积水,未来极可能导致不孕。”小燕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次无论男友说什么,她也不打了,只着急结婚。但没想到男友很快不辞而别,只在手机上回复一条信息:我们分手吧。从此再也联系不上,打电话也不接。小燕哭成泪人,后悔自己看错了人,这个男人太不负责了,用10万个“渣”字形容他都太少,一直把自己当玩偶。小燕不想做未婚妈妈,无奈之下,冒险打了胎。
现在,小燕决定把这件事和小强坦白,但她没有说的那么详细,仅仅模糊不清的告诉小强,“以前有同居史”。没想到小强说:“我不介意你有同居史,其实我也…”小强说了一半不说了,担心说出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小燕无法接受。
原来,小强之前有一份特殊工作,在一家餐厅陪女人喝茶聊天,每月就有上万收益,客户都是女老板。喝茶、聊天只是表面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富婆和小强有了彼此联系方式。富婆如果觉得小强符合她的口味儿,就会有更多的“深入交流”,场所就不限于餐厅了。由于小强高大帅气,嘴巴又甜,很会安慰女性,所以小强的女客户一直络绎不绝。今天约好和这个富婆见面,明天就要马不停蹄赶去见另个富婆…仅仅两年多时间,小强的身体就出问题了,每天觉得浑身无力,尿道总有脓性分泌物,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前列腺癌。
小强本想把这些事隐瞒下去,差一点说漏了嘴。见小燕没有追问,他放心不少。医生还说他患有无精症,这是绝对不能跟小燕说的。他打算隐瞒下去,能瞒多久就瞒多久,自己相处过那么多女人,略施小计就能把小燕摆平,将来领养孩子算了。
话说小燕见小强毫不介意自己有同居史,感动得眼泪汪汪,躺在大帅哥的怀里,小强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小燕感到无比幸福。她也在想,小强刚才只说一半就不说了,肯定和自己一样,有几年同居史,没关系,像他这么帅,有很多女生追求太正常了。
小燕只对小强坦白了一点点,她认为自己做对了。她想和小强结婚,现在如愿以偿了。
女性有过同居史相亲要不要如实告诉男方?
绝对不能说,除非你脑袋瓜子让驴踢了,打死也不能承认。因为这种事你告诉他,比不告诉他危害要大的多,无论对他还是对你。由于传统观念作怪,中国男人非常在乎女人的贞操,有了与别的男人同居史的女人,一般是没人和你谈的,特别是在互不相识,初次相亲的情况下。假如你们恋爱谈的很深了,热恋了,就更没有必要告诉他了,因为这对于他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弄不好会出人命。这不是诚实不诚实的问题,而是必须要考虑后果的问题。说白了,这种事瞒都瞒不住,我相信任何一个女的都不会傻到会承认这种事,其后果重了是你死我活,轻了是一拍两散,最起码会使女方自己的身价大跌,一辈子都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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