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到底是不是“私生子”?

孔子是不是“私生子”的问题,大约是因《史记.孔子世家》而来。其中说:“孔子生鲁昌平乡邹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鲁襄公二十二年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字仲尼,姓孔氏。”

因为有“野合生孔子”的说法,所以,被后来的读史者解释为孔子是“私生子。”可见,孔子是私生子的说法是有根据,有来历,而不是胡乱编造的。

那么,《史记》中的“野合而生孔子”能得出孔子是私生子的结论吗?答案是否定的。中国人自古以来讨问题的方法叫“询名求实。”王安石说:“名实以符,而天下之理得矣。”我们要讨论孔子是不是“私生子”,先要看看什么是“私生子”?孔子的年代有没有“私生子”这种说法?

私生子,现在法律上的表述为“非婚生子”。在宋明理学盛行的时期,女人非婚生子,是天大的丑事。无论是生孩子的妈妈,以及孩子本身,都会受到社会的歧视。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前,“私生子”还是对人恶毒的骂人话。等到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形成“笑贫不笑娼”风气之后,人们的婚姻和性观念才突破传统理学的影响,私生子才从道德的重压之下解放出来。拥有了和婚生子女同样的地位。但是,就算是现在,单亲家庭或是非婚生的孩子,还是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歧视。这是因为传统的婚姻道德观念,还在某种程度上起作用造成的。

在宋明理学形成之前,中国人的婚姻和性的观念,是比较开放的。并不象明清之后那样保守。汉唐时期,婚姻道德虽然也有法律的规范,但是在两性关系上,无论是男女都比后来要自由的多。

我们是汉代名人卫青和霍去病为例。卫青的母亲卫媪,是平阳候家里的女奴,平阳候是汉初名将曹参的后代。《史记》载,卫青的父亲叫郑季。他在平阳候府的官员,与卫青的母亲发生关系之后,生了卫青。按现在的说法,卫青是私生子。但在当时不存在这种说法。平阳候府奴仆生的孩子,还是奴仆。这与清代《红楼梦》中贾府的情况一样的。所以,卫青是家奴出身。我们举卫青的例子,并不是出于对私生子的歧视,而是想说,在那个时候,对卫青的身份来说,是不是婚生并不重要,更重要的定位是“家奴”。在那个时候,人们大约没有后来的私生子的概念。因为私生子是要承受道德歧视的。而家奴体现的是社会等级地位的差别。

五四之后,孔子做为封建文化的代表被打倒。孔子做为两千多年的文化偶像,被塑造成了道德上的完人,要打击他。必然要把他所有的“不道德”都挖出来。于是,“野合生孔子”的“私生子”的出身,自然成为打击孔子的最好抓手。

关于“野合生孔子”一事。到唐代的时候,儒家的儒家知识分子已经觉得有点别扭了。于是,注《史记》的时候进行了辩析。《史记索隐》对此是这样解析的:

《家语》云:“叔梁纥娶鲁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于颜氏征在。从父命为婚。”其文甚明。今此文“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征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于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

这里的意思说,叔梁纥的妻子施氏生了九个闺女,他的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叫孟皮。孟皮脚上有病。这样叔梁纥没有健康正规的继承人。于是,便向颜氏求亲,娶了颜征在。由于是老夫少妻,没有按正规程序走,草草把婚结了。这就是所谓的野合。

《史记正义》又对《索隐》进行了发挥: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

《史记正义》解释了“野合”之后,又对叔梁纥与颜氏的婚姻进行评论说:“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征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

《正义》据此材料推断叔梁纥娶颜征在的时候超过六十四,有点牵强附会之感,不过。叔梁纥和颜征在是正式夫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从《史记孔子世家》第一段上下文之间的逻辑关系上,可以看出来。叔梁纥娶颜征在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生儿子。因此,他们向尼山祈祷。这也是孔子字仲尼的原因,仲是排行老二,尼是因为祷于尼山之故。

我们再看看卫青的母亲与郑季的关系就行了,他们二人的关系,就是今天意义上的“野合”,情之所之,两个人就好了。至于生不生孩子,他们不在乎。卫青后来当了大将军,《史记》中也没说他与父亲郑季的关系。可见,野合的孩子在社会关系上,从属于女方。

霍去病的情况和卫青一样,他母亲和平阳候家里的官员霍仲孺好了之后,生了霍去病。霍去病小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父亲是谁。直到当了大将军之后,才知道自己是霍仲孺的儿子。于是去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并把兄弟霍光带到了朝廷。

孔子的情况明显与卫青、霍去病都不一样。他父亲娶颜征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生儿子。而且孔子从小继承的身份就是叔梁纥的后代。叔梁纥是宋国后代,宋是商朝后代。这个家族历史是很伟大的。祖先微子在历史上被称为大贤,宋襄公是春秋五霸之一。虽然不击半渡沦为历史笑柄,但他身上体了礼的精神。孔子的祖先弗父何就是宋襄公的儿子。比宋厉公大,却把国君让给了宋厉公。后来,这一支到了鲁国。所以,孔子虽然贫穷,但家族是很辉煌的。孔子从出生后,就继承了叔梁纥家的贵族身份。这一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颜征在死了之后,孔子把母亲和叔梁纥合葬在一起。本身说明了孔子是叔梁纥一支正宗嫡系传人。当时对贵族来说,丧葬制度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决不是可以随便的。《史记》说,叔梁纥死的时候,孔子年纪小,不知道父亲的坟地。母亲也不告诉他是“讳之也”。这好像是很奇怪的事。对于此事,《史记索隐》是这样解释的:“谓孔子少孤,不知父坟处,非谓不知其茔地。征在笄年适于梁纥,无几而老死,是少寡,盖以为嫌,不从送葬,故不知坟处,故不告耳。非讳之也。”

《索隐》的这个解释,我觉得很有道理。颜征在年轻守寡,不随送葬,大约是合理的。按当时人的想法。要是叔梁纥舍不得年轻的媳妇,纠缠他。岂不是做鬼的与做人的都不得安宁。现在这样想大约是迷信,当时这样想,应该是很正常的。所以,颜征在自己并不知道叔梁纥坟墓的具体位置。孔子问她,只好不说。

因此,《史记》说,孔子的母亲死后先“殡于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邹人(车免)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殡,不是埋在土中之意,而是停灵在某个地方。五父之衢,是鲁国中的某个街道之上。孔子把母亲停灵在这个地方。司马迁说是“慎之也”,因为要先打听清楚叔梁纥坟墓的具体位置,才能合葬。真到一个知道位置的老妈妈告诉了孔子。

综上所述。孔子的父亲和母亲是合法夫妻,孔子不是“私生子”。所谓的“野合”是没有按正规六礼的规矩操作婚事。野是质朴之意,《论语》中有“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合”是合婚之意,是指婚姻关系的达成,而不是简单的性关系。野合,即简单朴素的婚姻。与后世的理解有本质的不同。

孔子到底是不是“私生子”?

孔子的出身问题,千百年来纠缠不清,以至于后世有这样一个看法,就是认为孔子是“私生子”,这是以史书中对孔子“野合而生”的记载为依据的。圣人孔子竟然是“野合”而生?这不是有些不可思议吗?关于“野合”,现代学者从婚姻制度方面进行考察得出下面的看法。他们认为,孔子所处的时代虽然早已经是男权的社会,但是原始社会所遗留下的偶婚制对当时社会还有一定的影响。“野合”之风不仅在春秋时代没有消失,实际上在战国时代也时有发生。这反映了时代的婚姻痕迹。或许,孔子对这种“野合”风俗很不提倡,感觉这是很不文明的,所以他才千方百计地将自己死去的父亲母亲合葬在一起,作为一夫一妻的标志。这种行为与孔子提倡“礼教”以及其他的倡导文明的思想是相一致的。我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野合”的现象。我认为,原始的性风俗是允许“野合”的,它本来就是远古人类的一种婚配形式。远古的人类(甚至包括现代社会的一些地区的人们)认为,“野合”实际上更合乎天道,是吉祥、美好的象征,并不是淫秽的、丑陋的。所以,孔子的父母“野合而生孔子”,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孔子的身世到底怎样?大多数人都将孔子乃“野合而生”看作是可信的,但是更具体的,迄今仍众说纷纭,还有待于史学家的进一步研究。你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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