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韩信受胯下之辱是怂了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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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受胯下之辱,就现象而论,就是怂了。天底下强横霸道的事情多了。被人欺侮,无能为力。也只得认怂了。韩信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后来努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荣华富贵,当了楚王。当他以楚王的身份身锦还乡之时,当初侮辱他的流氓如果没有吓得尿了裤子,算他胆子大了。这时的韩信,动一动手指头,足以要了他的狗命。可是,韩信毕竟不是常人,他的做法与一般人大不相同。
《史记》中记载:信至国,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耶?杀之无名。故忍而就于此。
这个侮辱了韩信的少年,在韩信富贵之后,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而且还当了官。韩信自己解释说,当初他侮辱我的时候,我难道不能杀他吗?当然是可以的。如果当初杀了他,没有名气。所以,我忍到现在。韩信对这个少年的评价是:“此壮士也”。壮士是什么?大概是身强体壮,敢打敢拼的人吧?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当官吗?我看这个标准是有点问题的。身强体壮,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此少年当年欺辱韩信难道是好事吗?当然不是,我觉得,此人好仗势欺人,算不得什么好人。而韩信对他超出常规的报答,其实不是为了他好。只不过,为了掩饰自己当年的怂包,如此而已。
我们试想,韩信如果把这个人杀了。只是报了当年的仇恨。可是他受辱之耻是永远洗不掉的。但他不报仇,传达的意思却是,钻个胯下算什么?老子愿意,如果当初老子不钻,他也不能把老子怎么样?既然此事是老子自己愿意的,那就不存在受辱的问题。这应该是阿Q精神在两千多年前的表现。
个人觉得,韩信在报恩这事上,体现出很大程度的价值错乱。恐怕也是他最后被兔死狗烹的原因。漂母给了他一个月的饭吃,他报之千金;下乡南昌亭长,供他吃了几个月,最后供不起他,不给他吃了。他最后报答人家一百个小钱,说人家是小人,为德不卒,好事做到一半就不做了。这是明显的升米养恩,斗米养仇。而侮辱了他的人,他反而给人家高官做。按他这个处事的逻辑。他为大汉朝立了大功,刘邦最最后把他杀掉,大概是同样的逻辑。可见,大英雄的思维方式,不是一般人能懂的。
苏东坡在《留候论》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着大,而其志甚远也。
初读这段话的时候,我很怀疑,这是在写韩信,但苏东坡写的偏偏是张良。细想一下,很有意思。张良和韩信同为汉初三杰,功劳都很大。但张良在建立功业之后能全躯保身,而韩信虽然功劳很大,却最终身死,与其自身性格上的缺点大概不无关系。我觉得,从他对受辱这件事的处理上,能看出他性格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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