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推崇仁爱,对社会有价值吗?

仁爱,谓宽仁慈爱;爱护、同情的感情。语出《淮南子·修务训》:“ 尧,立孝慈仁爱,使民如子弟。”《史记·袁盎列传》:“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

本来没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不需要回答的。“仁爱”对社会的正面价值是不用说的。这个词包含两部分相互联系的内容,一是“仁”,一是“爱”。“仁”者爱人。是孔子说的。题主在问题的论述中所列的材料,虽然基本上不违背儒家本义,但是事例中的内容,均非正宗的儒家论述。《淮南子》是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所修,在百家中属于杂家。而《史记》的作者史马迁,也不是纯粹的儒家。所以,他所著的史记,与遵循儒家史观的班固所修的《汉书》风格上有很大不同。

当然,上述两种说法,都不违儒家本义。淮南子说,尧立孝慈仁爱,使民如子弟。尧作为天下的王,他对待人民的态度,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子女一样。这当然没有不对。它在现在依然有现实意义和正面价值。如果我们的执法者,行政者,能把服务的对象看成自己的亲人兄弟姐妹一样,社会不是更和谐吗?当然,依法行政是前提,但这与仁爱既不矛盾,也不冲突。

《史记 袁盎列传》中的“仁爱士卒”,与上文的“孝慈仁爱”是一样的,只是后边的“士卒皆争为死”会使人觉得,袁盎的仁爱,目的不纯。但换一个方向,无论任何年代,做为军队的一员,将士们如果有了不怕牺牲的精神,同样是有价值。如果在部队中,人人贪生怕死,遇敌而逃,那么这样的队伍还能打仗吗,还要它干什么?

仁爱的表述,儒家有很多。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是最简单明了的。其它的还有“已所不欲,勿使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些,都可以归之为“仁”的范畴。至于爱,基本上就不用解释了。爱就是对人好。

既然“仁”与“爱”都是面的价值,仁爱和在一起,也是正面价值,为什么一提到儒家所推崇的,便有许多人出来批判,说它是不好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麻痹人民群众的。是维护封建秩序的。这种说法其实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这儿讨论的是“仁爱”,这两个字的意思,是放在那儿的。儒家来说,是这个意思,其它人来说,还是这个意思。比如爱,儒家说,人应该爱自己的父母,你不能说不对,儒家说,人应该爱自己的妻子,你也不能说这话错了。如果这个世上有所谓的普世价值的话,“仁爱”既中其一。任何时代,爱护别人,推己及人,都是正面价值。一提到儒家,立马就一棍子打死的态度,是蛮横不讲理的。

儒家思想,做为一种封建统治思想,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确实失去了活力。到了僵化的地步,对中国进入现代化起了阻碍的作用。但是,做为政治理论的哲学,与学术理思想的儒家,是不一样的。应该对中国近代落后负责的是政治思想,也就是统治者的指导思想。而非儒家的“仁爱”。

儒家到汉代成为统治思想的时候,已经与孔的思想不太一样,有了变化了。董仲舒在原来儒家的基础上,加入了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思想。其中加入的天这个概念,是为统治服务的。统治者本来就是天子,到这时,他的行为就代表天了。等到宋明理学的时候,儒家又进行了发展,在儒家原有的思想基础上,加入佛家思想的成果。但无论是董仲舒也好,程朱也好,他们在发展儒家的时候,并不是把儒家的所有观点统统修正了。程朱在提出了“天理”,与“人欲”的概念。程朱理学,最本质的东西,其实是在这两个概念上做文章。至于,“仁”与“爱”的概念,从孔子,一种到程朱,都是没有改变的。为什么别人提起仁的时候,就是“爱人”,到了儒家这儿就不是了呢?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对的。

“仁爱”的思想,其根本的内容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推己及人的精神。这种精神在今天依然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勿庸置疑的正面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值得我们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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