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的爱狗行为对社会有害还是有益,是正能量吗,值得弘扬吗?
爱狗与爱其它小动物一样,都是有爱心的表现,这原本是没错的。关键是怎样的做法才是真正的爱狗?这个问题之所以被拿来讨论,是因为有些人打着爱狗的旗帜,做的事情都未必是真爱狗。这几年所谓爱狗人士所做的两件影响较大的事情,一是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二是大闹玉林狗肉节。这两件事,都是以爱狗的名义进行的,但我很怀疑,参与者未必是真正的爱狗者。
真正爱狗的人,或是真正有爱心的人,一般会因为喜欢而自己养狗,而且也会因为同情而收养流浪狗。使得狗与人和谐相处。最终因你的爱心与仁心使得社会更加和谐。如果达到这样的效果,自然也就为社会传播了正能量。我们看看上述两件事。
高速拦车事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狗是偷来的,可以报警。对于入室偷狗的行为,老百姓们都是恨的牙痒痒的。如果你们的行为使得犯罪分子受到打击,这是传播了正能量,可是在这个事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是运狗的车主,他不过是社会底层为了生活而辛勤劳碌的普通人。你们的行为,对狗肉产业链中真正得到丰厚利益的盗狗分子,丝毫无损,而把一个为了生活而辛劳的运输者,做了替罪羊。这种做法的本身,体现了一伟大的以狗为本的爱心。
几年前胶东地区农村入室偷狗的行为很猖獗,晚上进入人家院子之后,如果被户主发现,还会威胁主人。因为这些都是地痞流氓黑社会性质的人,人们遇上了大都自认倒霉,连报警的都很少。爱狗人士们人多力量大。为什么不想法把这些人绳之以法呢?对狗最残忍的,其实正是这些人。但是,他们不敢。因为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你可以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去侵害小司机的利益。而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非法利益和你拼命。于是,所谓的正义,除了对合法经营者实施群体暴力之外。面对社会黑恶势力的时候,立马便怂了。玉林狗肉节经营狗肉被骚扰的老板,就是合法的经营者,如果你因为他经营狗肉而恨他,那是你的自由,如果他违法了,你可以举报他,但你没有惩罚他的权力。况且,你也没有拿出人家违法的证据。
爱狗者,当然是有爱心的。无论爱狗这个称号有多么的高大上,你有爱的权力,别人有不爱的权利。如果爱狗人士在爱狗的过程中,把人分成两类,一类是爱狗的,一类是不爱狗的,并且自然的把两类人对立起来,这样的做法只能产生社会的不合谐。因此,这样的做法也不可能传播什么正能量。
爱狗的人,肯定不是坏人,对狗都有爱心的人,不可能对人反而冷漠了?只是打着爱狗的旗帜,行社会暴力的那些人,未必真是爱狗的。我倒怀疑,他们与那些入室盗狗的人,是不是一伙的?因为真正的爱和正能量是我自己能做点什么?而不是强迫别人做什么,不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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