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我作为女人:坚持不支持老夫少妻!坚决支持老妻少夫!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新婚夫妇喜,老夫配少妻,婚姻虽美好,情礼总不依。老夫心中喜,儿女心有气,表面不吱,暗中怨言寄。老夫沉得气,总忍少妇欺,家中有争论,少妇离家住。好话劝进家,总喜发脾气,百家分财产,又多扯皮事。老头八十九,少妇二十九,相差六十岁,怎好手寄手。少妇出门走,外面情夫有,不许私出门,少妇不是狗。老头八十九,怎可出风头,骨头已老朽,快了阴曹走。安心度晚年,无力沾花朵,何必老折腾,结果弄得丑。不是你有钱,少妇喜爱你?老夫少妻隔代人,几对恩爱几代成!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回复诚邀:我个人认为:无论老夫少妻也好,老妻少夫也罢,有钱难买他们愿意。别人爱咋咋地,只要不侵犯双方个人的家庭,沒踩法律的底线就0K!

做最好的自己,眼光不要驻足其它人身上,足智多谋用在自己的巧心思上!更何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他们各自认同的事情,与旁人有何相干。

所以说:我觉得如上的问题,纯粹是爱情无需分档次,爱就爱了隶属于正常!无论结局如何,只要曾经拥有就没毛病。人生有多少计较,新有多少烦恼;有多少包容,就有多少欢乐。心若贪着永远都是无底洞。念念维系,心若向阳,心若淡泊,人生:将会分分钟清新洒脱。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能否接受“老夫少妻”?

本答题者打心里喜欢,一百个赞成,可是老婆意见不配合,很难达成一致,滴水也泼不进的死扛啊!

而且她最近又学会了一种叫“鬼步舞”的,那个脚步灵快的舞姿啊,一点都看不到有退位的迹象。

心里看到答题突然灵光一闪的希望,随即就是失望,实在耗不到“少妻”到来了,只能绝望,命苦啊!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老夫少妻,世不稀奇,婚姻法并没有规定,老夫不能少妻,少妻年龄要适合婚姻,法定年龄,便可结婚,男方没有老婆,单身的老汉,男女俩厢情愿,不会违法,可登记结婚,男女任何一方不能欺骗对方,欺骗婚姻是违法的,老夫疼少妻,世上有之,别以为男人老了,上了年纪,就失去生育能力,这样看法是错误的,男人对生育能力,是没有年龄的,只要身体好,就能生育,女人就不一样,女人身体断经之后,她自然不会怀孕,但现在生活好,五六十岁的女人,有的对房事也是需要的,老夫少妻,三年前,在网上闹到非常热闹,长沙一老汉,文长林72岁,娶了少妻张凤28岁,老夫少妻和好,好感情,民政局给老夫少妻办了结婚姻证,隔年生了一儿子,听说后来还再生一女儿,老夫少妻,有个别女人,她也是喜欢的,老夫他不会随便离婚,会疼少妻,这是当然,喜欢就好,感情不分年龄,俩厢情愿就好,老夫少妻世不稀奇。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

对于老夫少妻,你是怎么看?受悟空邀请回答:

目前老夫少妻的现象,在城乡各地见怪不怪。尤其有钱有势退休拿工资的老人,人老心不老,老牛吃嫩草,这种婚姻是男人贪色,女人爱财的表现,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2014年5月,我地退休老师石根生65岁,娶了一个39岁,和自己一样大的女人李金花。石老师退休后每月工资4500元,老伴去世有10多年了,两中两子一女都成家立业,儿子在市农业局工作,李老师退休后独居生活李金花人到中年,风韵不减,离婚后孤自生活,周边有许多单身汉看上她,登门求亲,她置之不理。10月中旬有一天,石老师上街遇到了李金花,李金花说出了自己离婚的经过,言语中吐露出了对石老师的爱慕之情,石老师邀请她在饭店吃了饭,互相加了微信,成为了好友。

10月1日国庆节,石老师和儿女商议,要与李金花登记结婚,儿女们见父亲决心已定,也没有干涉了,婚前石老师给了李金花5万元见面礼,还买了"三金",共花了10万,李金花终于和石老师登记结婚,住进了石老师的家。

2018年3月中旬,69岁的石老师高血压复发,治疗无效去世了,石老师的儿女,要李金花离开自己的家,李金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财产,人民法院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判给了她50%的财产,她才离开石老师的家。

老夫少妻还会发生离婚现象,一个60、70岁的老人,如果娶上一个30、40岁的女人,一老一小,年龄差异大,感情失调,性生活不和谐,女人得到财物,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吃亏上当的还是老人。2018年我地退休干部吴清国62岁时,老伴去世了,他孤单寂寞,在县婚介所征婚,与本县离婚女阿英相识了,阿英36岁比吴清国女儿小两岁,阿英提出条件,婚前要给两万元彩礼,还要买"三金",吴清国花去了五万元,最后两人登记结婚,结婚一年后,阿英天天和吴清国吵闹不休,他说吴清国和自己性生活不和谐,两人感情破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清国离婚。法院认定阿英诉讼请求事实,判决他们离婚,阿英分得了10分之一财产,离开了吴清国的家。

一个人老了身体进入了衰弱期,一个中年正是青春旺盛期,这样老夫少妻结婚,出现悲剧是难免的。我对老夫少妻的婚姻不看好,不是大家是否赞同?欢迎你留言探讨。

三农领域创作者:何满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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