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又是婚内出轨惹的祸,应该将婚内出轨列入刑事案件,警醒所有想出轨者!
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已经违背了道德的要求,后来开车撞死的丈夫,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按理说应当被判死刑,可她居然只获刑15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1年2月,大连法院二审判决了一女子婚内出轨,开车撞死丈夫案件,该女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01、女子婚内出轨,与男友同居王某雪是大连瓦房店人,1990年出生, 2014年和31岁的男子刘某结婚,生有一儿子。
2017年,丈夫刘某发现妻子王某雪婚内出轨,十分气愤,丈夫告诉了岳父母,岳父母把妻子打了。妻子索性搬出来和男朋友住在一起。
据说夫妻俩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没有谈妥,一直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案发前夫妻俩已经闹了大半年,婚一直没有离成。
02、夫妻起争执,妻子任性开车撞丈夫2018年7月29日,夫妻俩带着孩子到瓦房顶拍完周岁照片,孩子留在姥爷那,夫妻俩开着车返回大连市内。
在车上,王某跟丈夫说,晚上她要用车去接她的男朋友和别的朋友。丈夫一听说她是要去接朋友的,自然不同意。
一路上两人起了争执,争吵不断时,丈夫刘某气得把车停下来,走到车头,拍着车头盖,指着妻子说:“有种你就来撞死我。”
正在气头上的妻子,以为他是要用死来让她妥协,于是从副驾驶座上爬到了驾驶位上,将车挂上d档,直接踩了油门撞了上去。
当她感觉车的左前轮从丈夫的身上压过去后,她踩了刹车,挂了p档熄火,随后把丈夫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急救。
丈夫因被车碾压,双侧肋骨多处折断,肝脏破裂,右肾破裂,急性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03、错上加错,其罪难赦这名女子真的是胆大包天,不仅在婚内光明正大的出轨,还搬到男朋友处跟男朋友非法同居。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夫妻间忠诚的义务,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良俗。
她的行为在婚姻中属于过错方,作为丈夫,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一些。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妻子需要赔偿丈夫的损失。
但是丈夫可能念及旧情,两人在离婚上一直没有谈妥,这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作为一个男人,谁能够容忍妻子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的跟别人非法同居?这顶绿帽子,谁能受得了?
特别当妻子还说要拿车子去接男友时,丈夫恼羞成怒是很正常的,但这位丈夫当时并没有骂妻子,也没有打妻子,可见他仍然爱妻子的。
而作为妻子,竟然因为丈夫的威胁就开车撞了丈夫,这位妻子真不是简单的人,与其说一时冲动,不如说是心狠手辣。
虽然事后她积极救治了丈夫,但在面对婆婆的责问时,她仍然撒了谎,说丈夫是下车买东西,她没注意看,就把人撞了。
案发后,王某的父亲为了让女儿轻判,说女儿有精神病,还说他的姥爷就是有精神病,可能遗传给了外孙女。不过他主动赔偿前亲家一家的经济损失,最终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因此,法院认为,王某因为琐事与丈夫产生矛盾后,故意驾车撞击丈夫,造成他受伤、死亡,她的罪行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但由于这起案件是由婚姻矛盾引发的,妻子能积极救治伤者,主动自首,主动赔偿,故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04、强烈要求将婚内出轨列入刑法范围今年发生了多起婚内出轨导致伤人、死人的案件。
1月24日,辽宁双辽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男子因妻子出轨伤害了岳父母及妻舅,造成一死两伤。
1月16日,广西桂林一位女子因爱生恨残忍杀害情夫家三个孩子。
1月18日,吉林松原一男子因妻子出轨,开车撞了一对男女,女子是凶手的妻子,丈夫随后又拿刀砍了被撞男子40多刀致其死亡。
现在社会由于女子出轨,男人被戴绿帽子后,觉得深受羞辱,难以吞下这口气而痛下杀手的例子实在太多。
有人说婚姻出轨是男人或者女人无能,未能守住伴侣,笔者认为这是出轨付出的法律成本实在太低,大部分出轨者认为大不了就离婚,反倒能落得个轻松自由。
如今单靠道德来作为婚姻忠诚的约束,其力度是不足的,如果每一个人都有良好的自制力,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出轨事件的发生。
如果婚内出轨能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出轨者受到法律的惩罚,也许能够让婚姻中的双方有所警醒,自觉约束自我的行为。
写在最后:家庭的稳定,国家才能够稳定,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其中有极大的方面是因为婚内出轨而导致的。所以强烈要求将婚内出轨列入刑罚,单靠离婚冷静期是很难阻止离婚的发生,反倒有可能催生出更多的刑事案件!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女方婚内出轨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本就有错在先,竟然又开车扎死丈夫,看起来十恶不赦,必死无疑。
然而,案情并非那么简单。女子出轨,分居,但双方并没有离婚,因孩子才一岁,三口之家也是有联系的。事发当天,女子要用车接情人遭到丈夫拒绝,双方发生恶吵,情绪都很激动,丈夫下车拦车,女子激愤之行踩油门,悲剧发生。事发后,女子送医抢救并报警,可惜人没救过来。
女方积极赔偿,有自首情节,且主观并没有故意杀人之动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十五年还是合适的。只可惜她的孩子,失去了父亲,又会在成长期失去母亲的陪伴,令人担忧。
夫妻之间感情没了,该离婚离婚,但不应该婚内出轨,更不应该过于情绪化处理问题。只要有孩子,搭伙过也好,离婚也罢,互相之间应该留有余地。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
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事情的基本经过:
辽宁大连女子王某雪婚后出轨,被丈夫刘某发现后,公然搬出去与其婚外男友同居,两人分居。因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未能离婚。大半年后,王某雪和刘某去给孩子拍周岁照,拍完之后孩子被王某雪父亲接走。刘某驾车与王某雪同行。
途中,王某雪提出晚上要用车接男朋友,刘某不同意其男友坐车,双方发生争执。刘某下车挡在车前。王某雪从副驾驶转到驾驶座上,开车撞击刘某后,左前轮从刘某身上压过,然后熄火。之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最终认定王某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十五年有期徒刑。(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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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如何评价:
一、这比潘金莲还狠啊。潘金莲出轨也没敢这么光明正大,弄死武大郎也只是在家里悄悄地下药,这王某雪公然在路上直接撞死丈夫,更加嚣张。而且原因仅仅是因为丈夫不同意其用家里的车接情人,王某雪还觉得自己的要求很正当,这是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了啊,这是怎样奇葩的人啊。
二、王某雪为何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是犯罪者的主观心态,而非被害人是否死亡。因为故意伤害行为也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故意杀人行为有可能存在未遂。所以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如果犯罪者的主观心态是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犯罪者不具备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仅仅只是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则只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其最高量刑也可以是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没有高低之分。但量刑的区别在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应当首先考虑死刑,同时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最低量刑可以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最低量刑是十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里,法院之所以认定王某雪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主要是考虑当时车辆前轮压过刘某后,王某雪立即停车,并将刘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显示其并没有剥夺刘某生命的主观故意,所以认定王某雪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但个人认为这个认定值得商榷,因为从另一个角度说,王某雪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晓开车撞击并碾压刘某可能会导致刘某死亡,但王某雪却放任这个结果的发生,当时的心态虽然不能认定为直接故意杀人,但构成间接故意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当时的心态应该是压死也行,压伤也行。那么就应当按照死亡结果来认定其主观心态。
当然,我们只是看到新闻,没有看到完整案卷,不可能完全知晓整个过程。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事案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在无法确定王某雪当时的心态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进行理解,也就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至于王某雪未被重判,主要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王某雪事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王某雪家人事后积极赔偿刘某家人,取得了刘某家人的谅解;第三,王某雪与刘某的孩子刚满一周岁,如果重判对孩子来说也是另一种伤害。
所以不论王某雪被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这样判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样认定罪名会带来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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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某雪能否继承刘某的遗产?认定为王某雪属于故意伤害罪就会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刘某的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
事发时,王某雪和刘某尚未离婚,王某雪还是刘某法律上的配偶。而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可以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况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这里法律规定使用的是列举式,没有规定其他情况可以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而根据这一规定,继承人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时才会丧失继承权,现在王某雪只是故意伤害刘某,并非故意杀害或者虐待刘某,显然不符合驳回其继承权的情况。
但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大众对心理逾期,也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因为王某雪不但有故意伤害刘某导致其死亡的行为,而且在事发前其存在出轨,也正在协商离婚,对于其出轨,如果诉讼离婚也是要少分财产的。而现在王某雪故意伤害刘某致死,反而不但可以继承刘某的财产,显然是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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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议最高院制定司法解释,对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解释为包括故意伤害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理解为这里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同于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
即便没有制定司法解释,也应当适用《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剥夺王某雪的继承权。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一,女子开车撞死丈夫属于刑事犯罪。人从呱呱落地出生,就依法享有独立的生命权,除了生老病死,罪大恶极依法处决外,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否则就是犯罪。该女子为了与自己男友见面,在面对丈夫躺在车前不让她开车走的情况下,尽然开车直接从丈夫身上碾压过去,导致其丈夫抢救无效死亡。客观上实施了开车碾压丈夫致死的行为,主观上具有开车碾压他可能不会致死的间接故意,对该女子追究15年刑事法律责任,也是考虑其撞人后采取救人送医院的量刑情节。
二,女子婚内出轨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有失公德,婚后该女子无视夫妻间忠诚义务,出轨第三者,从社会伦理道德来讲属于出轨,从法律角度来说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民法典基本原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该女子本应对自己出轨行为感到懊悔,但是不但不收敛,不顾及丈夫感受,还要开车与男友见面,赤裸裸的违反社会公德,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对此行为要给予谴责和唾弃,受害者家庭也有继续追究的权力。
三,婚姻家庭是件严肃的事情,遇到问题要冷静,切不可头脑发热一错再错。婚姻遇到问题,相互间要坐下来协商,不可欺骗对方,也不要逃避,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纸永远包不住火的,还有感情存在就相互谅解继续过,一点感情都没了,就好好散伙,世界那么大,离开了谁都能过,本来出轨第三者就错了,还要干开车撞人之蠢事,错上加错,罪加一等。
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我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夫妻也好,情人也罢,或是平民凡人,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有剥夺他(她)人的生命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健康权,生命权受法律保护。
我国刑法对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过失或故意)即杀人定为重罪,科刑一般在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间。
二,本案这位女人(罪犯),婚内出轨,离婚未果,且在婚姻存续期内,以驾车方式将丈夫撞死。
另,在婚内与他人公开同居,足见其对婚法规范视为儿戏,其行为是无知,是愚昧,还是狂妄理性丢尽,让人费思,困惑。
三,人民法院科刑15年畸形,不公,显示法的公平,公正与威严。
由上:当前,离婚率持续走高的态势下,这一判决本我有异议。
离婚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不论男或女,行使权利要依法,守法,合法。
任何人在婚姻有效期内的任性,蛮横行为,或出轨,或劈腿均是对个人,对对方,对家庭的极端不负责的性为。
因出轨,劈腿闹出性命的恶性案件不时在我们眼前看到。
因此,婚姻有合,也有分,彼此不合适,可以协议分手,可以诉讼分手。
故婚姻一旦有了裂纹,能补则补,补不了,要“文斗”切记不可“武斗”,一旦情理失控,本案便是最佳的注脚。
生命很贵,也很脆弱……。
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如何看待辽宁女子婚内出轨与丈夫分居,开车撞死丈夫获刑15年的事?
正常情况下,开车故意撞死人应当重罚,15年有期徒刑肯定是太轻。但是,本案确实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宣示处理。
首先,女方出轨有错,但夫妻感情已经没有。按理,女方出轨,男方可以主动提出离婚,而从西安来看,男方似乎不大愿意离婚,以至于双方感情越来越差,差到女方公开要用车去接情人。这样的婚姻,实际已经名存实亡。
其二,女方属于故意撞死人,但又是男方挡在车前。女方要去用车接情人,丈夫不同意,妻子恼火之下,冲动地将丈夫撞死,并在撞人后,看到后果严重,积极将丈夫送往医院治疗。虽然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但有认错情节。
第三,父亲已死,母亲如果再处以极刑,孩子怎么办。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加上女方积极赔偿,给予有期徒刑,也能理解。毕竟,女方不是罪大恶极,不是惯犯,而是冲动之下的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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