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锦衣卫发明的“弹琵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

比十大酷刑还要猛吗?

谢邀。

所谓“弹琵琶”是明朝诏狱里的一种酷刑,百度百科里有一段对它的描述,可惜百度百科搞错了。

百度百科说:

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这段话,史书上是有的,但不是出自《明史》,而是出自明末清初的文人傅维麟所著的《明书》。傅维麟曾经参与过清朝修《明史》,但是他参与度比较低,这段文字《明史》也没有引用。

为什么百度百科搞错了呢?因为受到吴晗著作的误导。

明史研究大家吴晗有一本书,是他关于明朝历史的论文汇编,叫《吴晗论明史》,其中有一篇论文叫《明朝的锦衣卫和东西厂》,这篇论文引用了上面关于琶刑的文字。

吴晗注释说,这段文字引用自“《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其实是错误的,应该是《明书》卷七十三《刑法志》才对。

编辑百度百科的人,没有仔细核对,也跟着错了。因为检索《明史》,这段文字是不存在的。

弹琵琶,这种酷刑的名字不知道是谁起的,应该是清朝人或者后来人。关于这种刑罚的实施过程,百度百科也有介绍:

1、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2、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其描述的具体行刑过程,真假现在也难分辨了。

明朝的东厂和锦衣卫,合称厂卫,向来喜欢在诏狱外和诏狱内使用酷刑来刑讯拷供。

为什么说还有诏狱外呢?因为有的人还没资格进诏狱,所以锦衣卫或东厂的人,为了邀功请赏,往往先在诏狱外用一番酷刑。他们称为“打桩”。

当有人进了诏狱,则如同从十七层地狱进入十八层地狱。诏狱外的私刑已经足够骇人听闻了,进了诏狱的人,则是如同赴死,死前还要忍受一番折磨。

明朝诏狱里的刑罚,有“五毒俱全”之说,这五毒是五种主要的刑罚,其分类是根据五种刑具而定的。

这五种刑罚是:械,镣,棍,拶,夹棍。

通过这五种刑罚衍生出来的,又有十八酷刑,在诏狱里,锦衣卫对新来的犯人拷问,往往一套一套的使用,如果犯人一直不招供,锦衣卫就把五毒所包含的所有刑具一套一套地招呼上去。

进了诏狱的很多人,基本都撑不过五大刑罚里的两种,然后就死了,而骨头比较硬,比较厉害的,能撑过四种,而能撑过第五种刑罚拶刑的,则是百里无一。

关于诏狱里的用刑,厂卫还搞了很多明目,比如廷棍,夹棍,脑箍,烙铁,一封信,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除此以外,还有灌鼻,钉指,鞭脊背,压脚踝。等等。有些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有些是明朝厂卫发明的。

这些酷刑,每一样都让人受不了。让人生不如死。

例如,械刑里面,有一种是大太监刘瑾创制的立枷刑,这种枷锁,重达150斤,给犯人戴脖子上,几天犯人就死了。到了魏忠贤的时候,枷进一步增大。

诏狱里用刑时,主审官跟执行人员还有暗语,比如对于寻常的用刑,主审官一般说“打着问”,如果严重一点的就说“好生打着问”,如果是特别重大特别要紧的,就说“好生着实打着问”。

五毒大刑,一般人经历两种就可能死去或者屈服招供,哪怕是伪供。有人能撑个三四种,大部分撑不过拶刑。就算骨头再硬的人,到了拶刑,要么求死,要么求饶。

“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具体用刑方法跟夹棍相似,又有所不同,其实施的时候,用刑具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反复搞好多次,让人生不如死,死去活来。

这种刑罚有一个特点,如果夹得轻了,十指会折断,如果夹得重了,十指反而不会折断,但是会把肉都从手指上全都撸下来,骨头却不受损伤。

其他的刑罚,最重的时候,人会死,死了就不痛了,这种刑罚,不会死人,却可以反复折磨人,折磨的人生不如死,精神崩溃。所谓十指连心,手上的疼痛程度是远大于其他地方的,如果天天让你疼的死去活来,却死不了,想想都害怕。

这种刑罚,不是明朝首创,明朝之前的唐宋就有了,但是明朝诏狱里使用最多。

明朝大礼议事件后期,嘉靖帝将很多大臣下了诏狱,并且命令自己的宠臣张璁去审讯那些大臣。

其中下诏狱的有刑部尚书颜颐寿,颜颐寿向来不服张璁,觉得他是靠巴结嘉靖帝上的位,不齿张璁的为人。

张璁于是对颜颐寿使用了拶刑,还笑着问他,服不服啊?颜颐寿受刑之后,疼痛难忍,跪下大叫,哭天抢地,鬼哭狼嚎,对张璁说:爷饶我啊!(真香)

如果说有什么刑罚比弹琵琶还让人痛苦,我觉得就是拶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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