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时,总统和陆军,空军,海军总司令谁说了算?
当然是总统说了算,他是最高领导人。
现代政治制度有别于古代个人独裁制度,战争行为、过程、决策,都需要不同的国家机构进行审批、议论、放权。
当权力经由国家拍板,由领导人为主席方签署命令后,才能下放到相关作战部队头上。
然后各级部队开始按照规程进行运转,在权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战争。
因为各个国家的政治结构都有区别,因此每个国家的战争运转方式可能都有些不同。
比如美国,美国是典型的国家元首式军政结构。
总统在名义上拥有五军统帅身份,并拥有海军陆战队的全权委派能力。
但一切军事相关的动员,都需要美国国防部进行指令。
按照书面解释,国防部是美国总统领导及指挥全军的办事机构,亦是发布总统、国防部长命令的指挥机关。
朝鲜战争以前,美国管“国防部”叫“战争部”,通过美国战争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盟军司令部委任的军官,甚至可以成为盟军总司令,如艾森豪威尔、史迪威等。
国防部里真正决定美军的军事行为、战争战术、装备后勤、训练大纲的机构,是参谋长联席会议。
参谋长联席会议是国防部的下属的办事机构,它囊括了美国全部军种的最高长官,如海军参谋长、陆军参谋长、空军参谋长、陆战队司令、国民警卫队司令等,也被称为“上将的圆桌”。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被定义为“总统军事顾问”,同时也是美军最高级的军事长官。
按照1986年的《尼古拉斯法案》,联席会议的主席是各军种首脑的上峰,乃军权最高者;其副主席为“军队第二领导人”和主席临时顺位者。
不过,尽管参谋长联席会议直接作用于军队,是彻头彻尾的军权组织,但它不能代替国防部长签署总命令,亦必须听命于国防部和国防部长。
通过美国政府—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方式,美国总统便可以完成政治到军事的国家管理。
但是,总统也没权力独断专行,毕竟美国联邦政府是个三权分立机构,总统之外还有国会、联邦法院。
也就是说,假如美国要打仗,总统说了不算,还得国会投票通过,联邦法院认为合法才行。
(一般联邦法院不掺和总统与国会的事情,只进行基本的司法审核与解释,从历史来看总统和国会硬要打仗他们压根不拦着)
等这三家都通过了,才能下发命令授权国防部打仗,然后国防部长再下令参谋长联席会议做战争活动,继而才是五军总司令的事。
比如懂王要发动战争,他需要先咨询国防部长和联席主席,后者会拟定一个初步计划。
懂王如果觉得满意,便会初步署名这个计划,然后把文件拍到美国大法官和国会的桌子上。
大法官那看看没啥问题就会通过,也许为了某个准备中的战争,他们还会与白宫一起出文件要求立法以方便司法解释。
国会可能会卡一卡,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参议院也多半没问题,因为议长都是副总统兼任,懂王直接将文件甩给彭斯就行了。
麻烦的是众议院,议长是民主党的佩洛西,懂王必须与之达成利益一致,或者除非能让共和党撕赢她,否则别想国会通过议案。
等这些全部搞定了,战争授权也就到手了,总统可以立即授权给国防部和联席会议,将管理权和顾问权变成武装统辖权。
处于战争状态的美国总统,其拥有接近于独裁的权力,这被称为“宪法赋予的处理战争事务的完全权力”。
比如二战的罗斯福,他一个命令就能让全国的日侨、日裔被关进集中营。
反恐战争时的小布什,可以一个命令就违宪成立“特别军事法庭”,将抓来的俘虏关在关塔那摩肆意折磨。
据说懂王也一度做过这种打算,想通过战争状态的总统权力实现连任。
总统有权了,国防部也就有权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各军种大佬也就有权了,他们才能不断调集军队,拉出装备,制定各种详细的战争计划并发动攻击,那些带兵的地区司令才能动手。
但即便总统全权,关于战争财政支出、部队装备列装等情况仍然需要国会拍板,总统虽然有一定的采购和拨款干预权,但大部分时候只是行政执行者而已。
比如美军的M16步枪,一会儿国会嫌全自动浪费弹药,改三连发,一会儿国防部大骂国会是敌人,又通过总统容许的采购案改回全自动,不停的变来变去
当然,如果美国突然挨别人打了,那么美军当机立下就能反击,总统可以立即指挥,而国会也会马上通过战争决策。比如日军袭击珍珠港后,美军当即反击,罗斯福随即在国会通过了宣战议案,发表了战争演讲。
如果非要绕开国会动武也不是不行,对内可以使用国民警卫队,对外可以使用海军陆战队。
美国总统有在紧急情况下召集国民警卫队的权力,像拜登的就职活动、特朗普平息疫情暴乱,都招来了若干国民警卫队。
国民警卫队编制上是缩水的预备役,但在武装水平上与正规军没什么不同,从坦克到F35应有尽有。
但面对总统的召唤,国民警卫队同样有拒绝的权力,他们受各地州长钳制,州长不松口,国民警卫队压根懒得动。比如懂王召唤国民警卫队时,就有几个州明确拒绝了出动。
海军陆战队与总统更亲,他们的职责与明朝锦衣卫有点类似,总统亲军,仪仗门面,还负责军舰上的独立驻扎,进行使领馆的对外安保。总统可以直接指派他们出动,完成烈度不算太大的军事行动。
陆战队规模有限,成规模的任务往往需要海军的配合,所以做归做,实际能力是个瘸子,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中也总是跟着海军做小弟。
总的来说呢,战争时期肯定是美国总统最大,他说了算,国防部长等职务流程上也是总统任命,国会通过。各军种司令也都在国防部的管辖下,根本不可能独断专行。
但反过来,总统也就是个国策执行者,涉及到具体的指挥,还是司令官们的事儿,总统也没必要插手。
打仗时,总统和陆军,空军,海军总司令谁说了算?
总统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他决定的是战争打不打,打多大的规模,打到什么程度这种纯粹战略性的问题,而且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考虑的。
我们以美国海湾战争为例。
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后,总统老布什在听取了国务院、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以及中央情报局等各部门的意见之后,最终拍板决定:打!
这便是总统的职权。当然,还需要国会的批准,这道手续也不可少。
定下来开战之后,具体的作战计划就由国防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来制定了。国防部长切尼与参联会主席鲍威尔首先联手推出了“沙漠盾牌”计划,交给布什总统,布什签了字,美军就开始行动。后面的“沙漠风暴”、“沙漠军刀”行动也都是这么制定的。
当然,前线需要有一位司令官才行。于是切尼和鲍威尔向布什推荐了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施瓦茨科普夫将军。他本来就是分管中东战事的,让他上任顺理成章。老布什大笔一挥,施瓦茨科普夫就走马上任了。
到了具体执行作战计划的时候,老布什也好,切尼与鲍威尔也好,就都退居二线了。这时候整个战场就变成了施瓦茨科普夫的舞台。就像当年的艾森豪威尔和巴顿一样,具体怎么打,完全由前敌司令官说了算。在海湾这个地方,不仅仅是美国陆军,包括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在内,统统都要听施瓦茨科普夫统一指挥。
实际上,战争一打响,老布什就只有看电视和听汇报这两件事可做了,真正忙碌的是施瓦茨科普夫。
战争打到收尾阶段,老布什这时候又粉墨登场了。当“沙漠军刀”行动进行了整整一百个小时之后,老布什下令停止了作战行动。以至于施瓦茨科普夫遗憾地说:要是能多打一两天,我就把伊拉克军队全消灭了。
但是老布什从政治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他觉得给萨达姆留口气对美国来说更有利,所以下令停战。
这便是美国面临战争时,总统、国防部长和将军各自担负的职责。美国在这方面分的是很清楚的。如果总统越权指挥下面的具体作战,那是根本就不灵的。前线总司令要么会把总统的命令顶回去,要么干脆向总统提出辞职。所以,美国一般是不会出现越级指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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