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这个290千米的定义只是不想让导弹射程超过300千米,以造成出口问题和国际纠纷而已。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世界上没有什么《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世界上相关条约只有美国和苏联互掐的《中导条约》(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和《反导条约》(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以及西方“导弹技术控制组织”限制制度(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

听名字就知道,所谓“导弹技术控制组织”只是西方人搞出来的一种“准入俱乐部”罢了,它在1987年4月16日,由美国、英国、法国、西德、意大利、日本、加拿大这七大国秘密磋商后签订,一般简称为“MTCR”。

MTCR主要内容大致是:

1.限制500公斤载荷,能发射到300公里以外的导弹、火箭相关系统。

2.限制无人机、巡航导弹、靶机等无人飞行器的扩散。

3.不允许随意转让火箭子级和发动机、导引头、弹头、和相关部件及产研设备。

通过这个制度,这些工业和科技强国等于垄断了导弹技术和导弹的出口,限制了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相关技术和互相交易导弹产品,构成了军火商的“世界贸易规定”。

实际上“MTCR”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应,它连国际公约的范畴都达不到,但的确通过这些工业和科技强国的默契形成了一套制度准则。类似这样的西方集团“规则”很多,例如“防止生化武器扩散条约”、“瓦纳森安排”等等。

美国倡导建立起“MTCR”后,连续加入了几十个国家加入,你要享受西方先进的产品,就得顺从他们的制度。像印度这样的军购大国,自然是削尖脑袋往里面钻,他们认为这能获得敏感技术、扩大相关武器出口市场以及迈进其它的“规则”集团获利。

这个条约封锁不了苏联,更限制不住美国自己,它无非就是世界警察自己给自己立法罢了,何况MTCR并不是法律,遵守纯靠自愿。

1987年两伊战争期间,伊朗使用从“未知渠道”购买的仿制自“蚕式导弹”控制航道,先是发射4颗导弹砸了以色列,继而打伤一艘利比亚油轮。造成了很大影响。

10月16日,上头了的伊朗人又在美军护航舰队眼皮底下发动攻击,巨大的蚕式导弹从美国海军“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头顶飞跃,由于在400米的高空盘旋,最后选了最大的30万吨级的科威特油轮海岛城号(Sea Isle City)攻击,挂着美国国旗的海岛城号被炸得稀巴烂,18名船员受伤。

美军巡洋舰当时吓得一身白毛汗,屁滚尿流连退37海里,随后此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美关系。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双边交流,我国“默许”承认了MTCR规定,但没有加入,只有观察对话机制。

美国的行为完全是单边的霸权主义,即便拿出MTCR条款,所谓禁止300公里射程、500公斤弹头都已经搞过头了,MTCR对成员国只是“限制”。一切都只是美国人借题发难罢了。

如果按前苏联与美国签订的《中导条约》来看,按照条约美苏双方都得削减500到5500公里的所谓“中程”陆基巡航导弹和弹道导弹导弹,然而谁执行了?

美国倒是一直想把中国拉到《中导条约》中,真正的给套上枷锁,但咱就是不跟趟。

中国参考MTCR条款后,做出了类似的《导弹出口管制清单条例》,《条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

正因为《导弹出口管制清单条例》的管控,所以我国对清单范畴内300千米以上射程的导弹进行了自我约束。

不过嘛,陪你签条约是看得起你,中国人的哲学是大家互相退一步不伤面子。何况“规定”在中文里等同“龟腚”。你说300千米,好!那我弄个290千米吧。

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这确实是一个好问题!近些年来,我国所有出口导弹的最大射程只有290千米,这是受《……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限制——省略号部分是我国的全称,受审核限制,代以省略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查。《……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于2002年8月22日公布并实行,该条例共 24条。

我国在制定导弹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时,借鉴的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准则和技术附件。“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并不是一项正式的国际条约,也就是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各成员国属于自愿遵守,可根据本国的政策、法律参照“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实施。换句话说就是,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该制度于1987年4月16日建立,由美、英、法、加拿大、日本等西方七国最先达成一致。

尽管该“制度”是为了确保美国及其盟国免遭导弹的威胁,但在延缓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扩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制度推出的背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印度、巴西、埃及等国的导弹工业刚开始建立,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导弹发展计划,该制度就是为了限制这些国家的导弹技术,确保美国及盟友不受导弹威胁。MTCR的准则和附件历经数次修改,各成员国根据MTCR准则和附件,制定导弹出口的控制法规。

对外出口的导弹最大射程300公里,不仅是MTCR的上限,也是我国导弹出口管制条例的上限。这不仅包括弹道导弹,还包括其它导弹、火箭弹等。比如我国出口白俄罗斯的A300多管远程火箭炮系统的最大射程也是290公里,而我军自用型的射程就大大超过这一数值——虽没有官方数据,但根据一次演习报道的数据推测其最大射程至少在380公里,外媒推测A300自用型的射程在450公里左右。

11月6日开幕的珠海航展,航天科工集团展出了一款CM-401反舰弹道导弹系统,射程290公里。这是世界上第一款外贸反舰弹道导弹,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戏称:惹急了,什么都敢卖!CM-401最大速度6马赫,平均飞行速度4马赫,能够在临近空间的空域进行全程高超音速机动飞行。它的性能相当先进,绝对属于世界顶级水平,但射程受我国导弹出口管制条例的限制,因此也只有290公里。

这一标准的最大意义就是防止导弹技术扩散,尤其是弹道导弹技术,对于世界和平来说,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不仅是整个导弹系统出口受限,就是零部件、相关技术、数据资料、图纸、制造材料等凡是一切与导弹相关的都在出口管制之列,因此就有了导弹出口管制清单——凡清单所列,皆在限制出口之列。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等可以自用,但射程达到300公里的不允许出口。

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在本届珠海航展上,在航天科工集团展区的反舰武器展上,CM-401反舰导弹武器系统引发了网上军迷们的极大关注。

作为一款国产新型弹道高速反舰导弹,CM-401平均飞行速度4马赫,最高速度可达6马赫,可在临近空间的空域进行全程高超音速机动飞行,在末端对敌舰艇编队进行高速俯冲天顶攻击,具有多弹道协同和突防能力强的特征。

从媒体发布的性能指标看,CM-401属于近年来国外热炒的高超音速武器的范畴,现有的舰载反导武器尚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拦截,因此CM-401的面世,意味着类似装备或将装备在国产新型水面舰艇上。

但令人不解的时,此款大威力的反舰弹道导弹,射程仅为290公里,尚不足300公里,原因就是CM-401是一款外贸版反舰导弹,必须遵循有关出口管制条约,所以军工将其射程控制在了290公里左右。

原来国际军火市场,对反舰导弹的出口有限制规定,中国已签署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条约规定禁止出售和获得射程超过300公里,弹头超过150公斤的弹道导弹,及相关的技术和部件。

后来,限制指标进一步紧缩,限制射程超过300公里,弹头100公斤的所有弹道导弹和,并将控制范围扩大到了巡航导弹。

因此签约国家不得销售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CM-401是反舰弹道导弹,所以得遵守条约的规定,因此其射程就被严格控制在300公里以内。

迄今为止,军贸大国没有公开出口过受限制的导弹,美国出售多以射程在150公里左右的导弹为主,其中出口最多的鱼叉反舰导弹射程仅120公里;俄罗斯出口印度的反舰导弹包括和印度联合研发的布拉姆斯巡航导弹射程都不到300公里。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

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看到这个问题我似乎看到了邪恶的兔子,眯着眼睛甩着小钱钱的样子。今年的珠海航展相当精彩!歼-10BTVC在开幕式上超机动四连一出,让在场军迷一半落泪,中国人终于做到了!如果说外场飞行表演的明星是歼-10BTVC的话,室内展馆的明星就是这款CM-401反舰弹道导弹了。不得不说一句,兔子急眼真是什么都敢卖啊!CM-401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研制的一款临近空间弹道的反舰弹道导弹,此次珠海航展是首次公开展示,目前具体性能还不知道,但是可以根据其性能数据窥探一下。和东风-21D/26不同,CM-401弹道导弹的临近空间弹道更低一些,大概位于海平面20km高度之上,末端突防速度可以达到6马赫,就算是世界反导能力最强的美国,面对这种高超音速突防的反舰导弹目前也是束手无策。看到室内展馆的介绍,这款导弹的射程仅仅290千米,和东风-21D/26相差甚远。有人说这是因为中国加入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反舰弹道导弹也是弹道导弹,条约规定出口的弹道导弹射程不能超过300千米。但是实际上,世界上目前并不存在这么一个《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仅仅有一个在2003年制定的《反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守则》。更有意思的是这份守则中并没有提及出口弹道导弹的一些事宜,而且在签署国中,笔者并没有找到咱们国家的名字。兔子曾经说过:没签过的纸,就是厕所的屎,要被它限制是根本不存在的。真正限制我国出口弹道导弹射程的是西方导弹俱乐部的导弹及技术控制制度(MTCR)。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七个工业强国为了不让自己受到导弹威胁而联合签署的一份条约。

MTCR中明确规定,出口的弹道导弹不能射程不能超过300千米。这是西方几个国家制定的制度,我国并不是成员国,但却是遵守国之一。因为西方几个国家可以说是控制着整个世界的军火市场和战争走向,有他们的限制,其他国家根本不敢顶风作乱,去购买违反MTCR制度的弹道导弹。也就是说,并没有谁不上你出口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导弹,但是绝对没几个人敢买的。也就是说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弹道导弹根本没有市场,这也是CM-401射程设置为290千米的原因之一。美国一直拒绝我国参加西方导弹俱乐部,后来,我国干脆直接以西方导弹俱乐部的标准,加上一些我国自己的特色,于2002年8月22日正式实行了一部我国自己的弹道导弹出口制度。叫做《……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理条例》,省略号是我国全称,我看到前面的大佬说不过审核,我也不敢全写出来了。我国的这项导弹出口制度很多是借鉴的MTCR,没办法,人家是老大,突破了他的限制,其他一票小国家根本没人敢买。我国的这一制度不仅仅约束弹道导弹,还约束着其他的制导武器,包括火箭弹在内(完了,这不是自己承认了自己的火箭弹是导弹吗?)。只要稍微关注一下我国军贸,就可以发现我国出口的很多型号火箭弹射程也是290千米。其实只有是进口国家拥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射程290千米的弹道导弹,拆除无关设备,稍微改装一下,加点燃料,射程很轻松就可以突破300千米。比如土耳其从我国耍赖搞到的远程火箭弹,就被他改装之后成了射程非常可观的战术弹道导弹。这一点也从侧面印证了我国火箭炮和弹道导弹技术水平之高。

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看到有回答说是因为我国加入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事实上世界上并不存在这么一个条约,关于弹道导弹只有美苏之间签订过《反弹道导弹条约》和《中导条约》,我国并不是签约国,所以这说法明显不成立。而我国外贸导弹也并不总是只有290千米,在1988年我国曾经以近一亿美元一枚的价格出口给沙特射程近4000千米的东风3战略导弹,而就在今年年初,沙特还被曝光已经购买了我国射程将近3000千米的东风21弹道导弹,所以说我国外贸导弹射程总是290千米这个说法也不成立。(出口沙特的东风3)

在今年珠海航展中,我国曝光了首款外贸反舰弹道导弹CM401,射程290千米,最大速度达到6马赫,一举成为世界上最强的出口型反舰导弹。反观历年来我国出口的此类战术导弹,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诸如红旗9防空导弹射程在200千米,C802反舰导弹射程在120千米,没有一种导弹射程超过300千米的。所以对于题主的问题,我们应该这么问,为什么我国出口的导弹大部分射程都在300千米之内?其实主要原因在于MTCR(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这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主导的一个维护自身利益的防高新武器扩散制度。中国虽然没有加入,但是在2004年就申请过加入,而且一直与该制度保持着对话和交流,所以在出口武器上也一直以这项制度为参照。这项制度最为敏感的第一类限制贸易武器就是射程超过300千米,载荷超过500公斤的各型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我国为了防止授人以柄,严格遵守该项规定,因此把大部分出口导弹射程都限制在300千米以内,请明确,只是大部分,如果西方惹我们不开心了,我们立马可以放开这一限制!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300千米射程是国际导弹出口市场约定俗成的规矩,现在大部分的反舰、防空、空空导弹射程都在300公里以内。虽然我国目前连爆破公司都可以生产超音速导弹了,但是如果大规模出口射程超过300千米的导弹,势必会改变世界武器市场和军力的平衡,试想290千米已经是世界第一,再搞个更远的,别人连汤都喝不到了那还不得急得跺脚?这不仅容易得罪西方,也很容易造成地区动乱,所以为了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还是290千米最棒!

中国外贸型导弹,为什么最大射程总是只有290千米?这一标准有何意义?

根据《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界定签约国家不得销售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

中国本不是该条约的签约国,中国在八十年代曾经向沙特出售过东风3中程弹道导弹,当时美国的反应很激烈。

因为八十年代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不错,而沙特又是美国盟友所以此事以中国加入《限制弹道导弹条约》不了了之。

当然中国加入的最大原因就是国际上对于弹道导弹的管控对中国是有利的,所以中国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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