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山东兰陵男子当街暴打女儿?
3月28日,山东兰陵县一男子当街殴打女童,用拿鞋连续击打女童头部,并拎着女童衣服将其拖行数十米。30日,@兰陵公安 称,男子周某殴打的是其亲生女儿,事情源于女童与校外一商家发生争执并被对方所打。
面子大于天的怂包,这就是原因。
自己女儿被打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商家打一个小女孩都是没有道理的。作为父亲,理应为孩子寻回公道,孩子有错可以教育孩子,商家必须为打孩子给个说法!孩子受欺负了都不能为孩子讨公道,不是怂包是什么!
不敢对商家怎么样,丢了面子就把气全撒在年幼的女儿身上,面子大于天,哪里管女儿!
可怜的孩子,大庭广众之下,先挨别人打又挨父亲打,这对她是多么大的羞辱!女孩的伤害不只是身体上的,更主要的是心理上,如此父亲会造成孩子性格扭曲,创伤会伴随一生。
如此无视法纪没有人性,可以依据《家庭暴力法》对他进行惩处吗?如果只是批评,谁来保护孩子?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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