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统治观,对待平民百姓下人可以毫不留情的残酷镇压,对待大夫般达官贵人犯错可以网开一面,不予严罚。

封建社会的法律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严酷的管制,而达官贵人可以为所欲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

因此,社会上豪门恶霸可以强取豪夺迫害百姓,用钱贿赂县州官。官官相护,共同欺压黎民百姓。

古代有识之士才会振臂一呼:"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才有了现代社会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进步观念。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如果仅从字面意思来看,似乎是在说对普通老百姓不用讲礼节,而对士大夫则不可用刑,显然有着太过浓烈的阶级意思,让人感觉极度不公平。那么,这句话到底该如何理解呢?古人又为何要这么说呢?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成语,出自于《礼记·曲礼上》,其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式”是先秦马车上的横木,“抚式”则是一种乘车礼仪,意思是乘车时要两手倚凭车前横木,将身体前俯。而上文中的“抚式”则是一种见面礼仪,即一手扶横木,一手行礼。意思是说,国君与大夫相见,国君行“抚式”礼,而大夫则要下车向国君行礼;大夫与士见面时,大夫行“抚式”礼,士则要下车向大夫行礼。

因此,这里的“礼不下庶人”,可就完全谈不上对普通百姓的歧视了。而是说老百姓无需遵循这项礼仪,毕竟先秦时期的普通老百姓,是没有资格和能力乘车的,自然也就无法“下之”行礼了。可见,原本“礼不下庶人”中的“礼”乃是特指乘车礼仪,意思是说普通百姓不用遵循这种乘车礼仪。

至于后半句“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的“刑”主要是指先秦时期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所谓“墨”便是在罪犯的脸或身体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劓”则指割去鼻子,“剕”则是砍掉脚,“宫”则是指“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大辟”便是死刑。可见,这里的“刑”主要指的是肉刑

而按照周礼,诸侯是要定期朝见天子的,而士也是要经常朝见卿大夫的,如果卿大夫或者士受了肉刑再去朝见,那本身就是一种违背礼仪的做法,即受刑之人不能随侍国君身侧,而如果不去朝见,显然同样于礼不合。因此,便规定即使贵族犯罪,只是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肉刑”,而并不是指不用受到刑罚。

实际上,关于这句话的解释,不仅我们现代人有疑问,古人对此同样有疑问。根据《孔子家语·五刑解》的记载,孔子的弟子冉求(字子有,通称“冉有”,尊称“冉子”)便曾向孔子发问,“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

孔子的回答则是,“……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杀……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意思是说,如果大夫以上贵族犯了罪,如果罪行在“五刑”之列,便应该在罪行暴露之后,戴着用兽毛做的白色帽子,受托水盘、盘上放剑,亲自前往宫阙请罪,而君主不必命令有司官吏捆绑揪拽将其捉拿。如果罪行在“五刑”之上,那么听到国君判处死刑的命令后,贵族便要向国君方向跪拜两次,然后自尽,君主也不必命人对其予以刑杀。至于“礼不下庶人”,则是由于百姓忙于劳作,做不到礼节充分,因此不能要求他们在礼仪上做到面面俱到。

可见,在孔子看来,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只是由于士大夫以上的贵族身份高贵,且有较高修养,因而不必用平常的刑罚对待他们,而贵族则应该谦恭自省,主动承担刑罚;老百姓由于平时忙碌,没有空闲时间讲究礼仪,因而不用在礼仪方面过于苛责百姓

事实上,古人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即使到了秦朝以后,皇家、朝廷的礼仪可谓一丝不苟,而普通百姓则不必这么繁琐,只要遵循一些最基本的婚丧嫁娶等礼仪便可以了。而勋亲官员犯罪之后,也不是不用受到刑罚,而是会给他们一些特殊礼遇,例如赐毒酒、赐死之类,使其死的更有尊严一些。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谢谢邀请!“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的“抚式”指的是古代的一种乘车礼仪。“抚”指用手按着,或用手扶着。“式”通“轼”,古代车厢前用作扶手的横木,作用是有利于乘车人的安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夫要向国君行乘车礼,大夫必须下车,在国君的车前向国君行礼,国君在车上用手扶着车前的横木,身子略微向前倾斜一下,就可以了。士向大夫行乘车礼,士必须下车,在大夫的车前向大夫行礼,大夫一手按在车前的横木上,身体向前倾斜,一手还礼就可以了。对于平民百姓,就不需要讲究这些乘车礼节了。实际上有车乘的都是贵族阶层,老百姓哪有这样的车乘呢?所以不需要研究这些乘车礼仪。大夫犯了罪,也不是不治罪的,因为大夫都是有身份的人,犯了死罪,死也要死得体面,一般是自行了断,或赐毒酒而死,不会使用行刑人,大庭广众之下见血而死,太没有面子了。对于处过刑罚的人,一般是不能陪伴在国君左右的。古代的刑罚有刺字、挖眼、割鼻、剁手、削脚等,受过这些刑罚的人,大都是犯过罪的人,陪伴在君主身边,显得不和谐,一般不许这样的人陪伴在君主身边。

如果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理解为对待老百姓可以不讲礼节,对待当官的犯了法,可以不治罪,这就不妥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任何人也不可特殊,这才合理!因此理解这两句话的时候,不可曲解。对于老百姓,天天忙于劳作,又没有“抚式”车乘,研究这些礼仪干什么?所以对老百姓不要过于强求这些礼仪;对于当官的犯了死罪,处死也是有讲究死法的,并不是不治罪。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对天天搬砖的老百姓没有必要去用一些礼仪,礼数去苛责。

刑不上大夫的意思是,严厉,严苛的酷刑不能给当官的人用,好歹人家也是有职务的人,错了也不能用刑具去严刑逼供。

这就是说明在封建社会,人还是分等级的,而且等级严明!

个人理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看似合情合理,实际是阶级固化。

同一句话放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给人的感觉天差地别。对于《周礼》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个说法,古往今来的解读形形色色:

按照孔子的解释,这是对不同阶层人的不同要求,但本质上没区别;

成书于西汉的《礼记》认为,这一区别源于客观条件的限制;

而按照司马迁的理解,它等同于“士可杀不可辱”。

而现代的《中华大词典》则解释为:这是古代贵族的特权之一。

以上解读,其实是基于立场。

首先要明确一点,古时的“刑”,并不等同如现代的“刑法”,而是指施加在犯人身上的肉刑,比如剃光头发、脸上刺字、剁掉肢体甚至砍头。

因此,“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字面意思就是:对于尊贵的官员,不应该粗鲁、动刑;而对于普通老百姓,不能跟他们讲什么礼貌、客气。

对于这种看似“双标”的规矩,别说我们现代人,就连孔子的弟子冉有也曾怒气冲冲,并请老师给个说法:“大夫犯了罪就可以不加刑?平民行事就不用礼来约束吗?”(出自《孔子家语·五刑解》)

孔子的解答比较长,这里就没必要逐句罗列,核心逻辑提炼如下:

礼教本身是为了引导人们正直善良、奉公守法、恪守节操;当然,那时能接受这些教育的基本就是士大夫;

为了鼓励士大夫们主动遵守以上规则,朝廷会给与他们特殊的待遇、礼遇。也就是说,统治者对士大夫们客客气气,那士大夫也要投桃报李、看好自己的节操;

万一士大夫们违背了自己应当遵守的原则,那自然是要遭受对应的惩罚的。但是,鉴于他们曾经道德高尚、地位超然,如果对其用刑,会让其他士大夫产生兔死狐悲之感;因此,君主直接允许他们以更体面的方式遭受惩罚:无需经历肉刑羞辱、直接认罪自杀。

那为什么“礼不下庶人”呢,是因为这些人忙于生计、劳苦奔波,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礼,所以不能对他们提太高的要求,并不是鄙视的意思。

由此可见,按照孔子的解释,“刑不上大夫”,既是对士大夫提出的更高要求,无形中也是一种特殊阶层的荣誉感。

《礼记》中的解释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处。诸如国君、官员等“有文化”的阶层,本身都是知书达理的,他们之间接触时都有一套完整而繁琐的礼节程序,说白了就是非常有礼貌;而平头老百姓就不需要这样,因为他们人数太多,如果一个个都这么繁文缛节,一是做不到,而是很耽误事,所以干脆就免了那些客套的规矩、直来直去得好,这就是礼不下庶人、仅供士人专用的意思。

至于为啥“刑不上大夫”,那是因为这些文化人素质都很高,不仅有气节、有理想、有抱负,而且特爱面子,压根不需要有关部门上刑,他们总是会主动自觉地自我惩罚。

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 / 报任安书》里也提到过一句:“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当时他的因为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惨遭汉武帝的腐刑羞辱,因此悲愤地表示自己“士可杀不可辱”心情。然而,为了编修《史记》,他不得不痛苦地忍辱负重、苟且偷生。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所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实际上是儒家道德观的体现——具备一定身份与地位的士大夫们,对于个人道德修为、待人接物的礼节是有着崇高的追求的,对于这类人,不应当施以刑罚的羞辱。

而在本质上而言,这其实是儒家“等级观”在国家运作体系中的表述而已。儒家思想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有序,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则是“复古”——即恢复周礼所提倡的等级分明、尊卑有序,“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无论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还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都是这一核心理念的体现。

要实现这一目标,儒家强调士大夫阶层要由内而外主动提高个人修为、道德情操,要讲究温良恭俭让,崇尚仁义、中庸。对于这一高尚的群体,怎么可以用剃光头、剁手指、当中砍头这种羞辱性的惩罚?而且也很没有必要。

从理论上而言,假如士大夫都能做到孔子所要求的标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个个都是高尚的人、没有低级趣味的人,其他人确实应该对其客客气气、尊重有加。

但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即使在先秦时期,有文化也不等同于有素养。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舍己为人的永远只是少数人;对于那些掌握了各级权力的士大夫阶层,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仅指望他们主动自觉地从善去恶,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不仅如此,正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士大夫们对于利益得失才能看得更清楚,由此比目不识丁的老百姓更加理智、理性,在面对利益抉择时也许会更加的冷酷、识时务;寻常老百姓里面的性情中人往往更多,反而会有情有义。也许这就是“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原因吧。

因此,如果仅凭身份、地位,就在刑罚处理上对士大夫、百姓进行区别对待,其实是尊卑观念作祟。有知识不等同于有道德、没文化也不等于不懂礼,从这个概念上来说,法家所提倡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更加公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按照自己想的解释一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我觉得这句话,从情理之中的解释就是,对于“礼”在接受教育的人要执行,对于一般的老百姓就不要强迫他们……,而刑就是刑法,不上大夫,这里仅仅是读过书,考取功名的人,对于知道廉耻的人,动刑以后,一是外观不好,二是一打以后的供词就什么都有,有辱斯文。

这些句话是过去的时候,读书没有普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的人越少,让有一种人就忘乎所以,高高在上。

其实,我对这句话不反感,甚至于还比较喜欢,教书育人的人,考虑到绝大多数的人,没有读过书,为此只是强调一下,读书人与不读书人就该不一样。比如讲的礼貌,这在今天来说就是一个与生俱来的,在过去,一般人是不知道。从举止言谈到衣服等一系列的为此对于这种情况,不要求老百姓像法律法规一样遵守。但是对于学生之间或读过书的必须要有一个样子。我觉得应该是一个正常的事情。可是有人给解歪了,说读书人瞧不起人。

读书为什么?我觉得古代先贤就是要后人有一个廉耻心❤。对于读过书的考取功名的,作奸犯科,一旦证据确凿,斩立决,但是对于以刑法逼供的做法,一是读书人可能在逼供下瞎说八道,乱咬一通。另外一个就是惨不忍睹。有损形象。刑不上大夫,不是为了有错误不追究。其实我觉得不怕话糙理不糙,就怕歪嘴和尚念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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