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不用去自首,如果女方家里要告男方就等他们去告,就算他们踏破派出所的门槛,也不会对男方有任何的威胁。

首先,问题的题目已经告知我们两个重要的信息。

一个是女生21岁,已经属于成年人,男生不存在与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女生是自愿与男生发生性行为,所以男生并不构成强奸罪。

那么男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男生并没有触犯强奸罪的法律,去自首也没有任何意义。

拓展回答:女生愿意跟男生在一起,那么他们两人就处于恋人关系,而婚前发生性行为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很正常,至于未婚先孕只能说是安全措施没有做到位,并不是控告男生的理由。

还有一个就是女生家人不同意结婚,这无非就是男生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或者是女生家人瞧不上男生这个人,认为女生跟着男生不会幸福,所以才不同意结婚。

女生21岁,已经有自我分辨的能力,在选择伴侣上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就算是结婚后不幸福,无论什么样的结果都应该是自己去承受。

所以,家人不同意自然有家人的道理,谁家的父母不希望女儿嫁一个好男人,嫁过去能够过上幸福的日子。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依我看来,男方不必去自首。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放出风声来要告男方,其本意只是想要男方赔偿一些钱财,如果真的要告男方直接就去派出所告了,何必多此一举来通知男方呢。

1、因为女方家里也明白, 21岁的女儿已经成年了,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年轻男女缺乏避孕的经验,同居后怀孕太正常不过了。即使去告男方胜诉,男方的结局不外乎坐牢和赔偿两选其一了。如此一来,影响了女儿的名声不说,再嫁前做人流对女儿的身体也不好。如果男方能主动赔偿一些钱财和解,实为上策。

2、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的原因一是对男方的家庭不了解,二是嫌弃男方小气、舍不得为女儿花钱。我想这是到了男方表现诚意的时候了,作为男方应该与父母主动上门提亲,说明自己的家庭情况,并答应女方家里提出的条件。一般来说,这些条件离不开房子、车子与彩礼。或许你们的好事就成了呢?

3、也别把女方的家里人想得太坏,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个好男人有个好归宿。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同事们,但凡在外打工时间稍长的都为儿女们买了房子、车子。在找女婿这件事上并不苛刻,小两口只要能真心实意地相爱,父母也就别无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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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21岁女生怀孕了,女方家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什么?为什么要自守?21的女生已经成年,是女生家里不同意结婚,该咋地就咋地,男方何罪之有?更谈不上自首,也没有必要去自首,女生还是自己找找原因吧。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告男方什么?男方自首什么?准备去哪里自首?

自首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这里面连民事责任都很难谈得上,更何况刑事犯罪呢?为什么男方会觉得自己需要自首呢?是自己觉得犯了错吗?

作为一个工作十几年的法律人,下面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一、男方一般没有刑事犯罪的问题。

婚前同居在现代社会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双方都是自愿,都是合法年龄,其中就不存在犯罪的问题。

对于自愿同居的人,唯一构成犯罪的可能有三种:

第一种是女方未满14周岁,男方已满16周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女方属于幼女,男方将构成强奸罪。题主说女方已经21岁,自然不存在这个问题。

第二种是男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欺骗女方感情。这种情况下,男方将构成招摇撞骗罪,或者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种问题可能性不大。

第三种是男方已婚,然后与女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下,男方将构成重婚罪。问题中讲,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那么男方也不太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如果排除了这三种情况,男女双方你情我愿,自然不存在犯罪的可能。

反而是女方家人,如果使用暴力手段干涉男女双方结婚的话,可能会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男方一般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个事件里,由于男女双方是自愿同居,不管怀孕是双方自愿还是意外,只要男方没有欺骗行为(比如已婚欺骗女方未婚),在这个事件里,男方就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女方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损失,自然也不存在男方需要向女方赔偿的问题。

而且,退一步来说,就算男方存在过错,需要对女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应当由女方提出赔偿要求。女方的家人无权向男方主张赔偿。

如果女方家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会被法院以女方家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驳回起诉。

综上,男方既没有自首的必要,也没有自首的地方,建议与女方共同协商,谈谈解决的办法。如果女方家人反对的有一定道理,确实是为女方考虑的话,男方没有解决办法的话,该分手就分手。而如果男方有给女方幸福生活的意愿的话,又有能力的话,那一定要和女方共同努力,争取更美好的未来。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小伙儿,你自首什么?就因为你搞对象了去自首?21岁早已是成年人她想啥做啥都有自己独立见解,就算你当初要求她和你在一起住也无所谓她不是未满16周岁啊。至于她家同不同意跟她不挨着,就算她现在不同意了也就到此结束,你也担不了啥责任。她家不同意用告你的方式来搅黄你就范只是吓唬你,只要你坚持爱她非她不娶你就努力争取,她要动摇了就没办法了。现实中有多少女方家里不同意的甚至家人以死相逼也没用,女方的坚持终成眷属的大有人在,也都过得很好!

只要姑娘铁了心非你不嫁你别辜负了她做出样子给她家人看,努力工作挣钱就娶她吧!加油!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结婚,要告男方。男方自首可以吗?

21岁女生自愿跟男生在一起并且怀孕了,不构成犯罪,不存在自首的问题。可以放心😊

我国法律对婚姻的政策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21岁已经成年,可以自愿选择结婚对象。他人不得干涉,包括其父母及家人。法律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女方家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无权告诉您。反而你和女方可以控告其家人干涉你们婚姻自由的法律责任。

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您委托他人与女方家人沟通,表现出你的诚意。讲政策法律,讲感情,争取女方家人的认同和祝福。必要时,可以向妇联基层村委会或居委会从中协调调解。最后祝愿您们幸福,如果是真爱,就坚持住,不要因为这点挫折就放弃。

父母出于对儿女的过度关心,特别是在我国由父母包办婚姻传统习俗的影响下,很多时候会干涉儿女的婚姻。首先必须明确,干涉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子女对父母不宜直接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还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父母认真的沟通,让他们知道干涉儿女的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辅之以法律解释,同时可以通过有关单位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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