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00五年乡镇机构改革中因去外地办事未能参加考试而被下岗。下岗后因为没有技术就到大城市拣废品维持家庭生活,当时儿子还没成家,女儿刚上初中,自已又下岗了,生活负担非常重。我每天起早贪黑拣破烂挣点钱维持家庭生活,后来经人介绍找了份保安职业。当保安时也抽空拣破烂,别人上八小时班,我就向队长请求每天上两个班十六小时,有时还加半个班。靠着这些徽薄收入来养家糊口。后来,儿子也在城市成了家并且有了稳定的工作。女儿也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而且自己也坚持每年交最低标准的社保。下岗十六年来一直在拣破烂当保安,二O一九年回老家乡里。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在每月领养金3722.66元在城里拣破烂当保安时被家乡的同事发现,说我没出息,拣破烂,干保安丟人现眼。请问?我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来维持家庭生活算丢人吗?

为什么下岗,是因为你工作了几十年的单位不要你了,于是你便失去了生活来源,此时此刻你必须自己找份工作养家糊口,然而你这般的岁数,连辛勤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单位都不要你了,又有那家单位去要一个即将退休的人呢?

无奈之下,你只得去捡破烂换些钱来养活自己养活家人。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捡破烂不丢人,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总比那些不劳而获的人不知要强了多少倍…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丢人肯定是不丢人,既没偷也没抢,更没骗,只是暂时没找到工作,维持生计而己。当然在一些富人眼里,那肯定是受歧视的,因为TA们无法体验下岗失业后(尤其是大龄下岗,技术单一的产业工人)找工作的艰难。如果有一点经济能力,是都不愿意也不可能从事这一行当的。当保安还可以,但是有些待遇好的单位,竞争者也是很的。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凡是靠自己劳动维持生活的,都不丢人。我也拾过破烂,甚至我自己调刋自己,写了一首打油诗:

弟弟省里当主席,

哥哥在家捡垃圾。

弟开奔驰向北漂,

哥哥生活也得意。

至于保安,没有哪家愿意招聘我,我也就不抱这个奢望了。

注明:这个主席不是什么政界的主席,而是文艺界的一个分类主管,不过也叫主席。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实话实说,靠劳动吃饭不丢人!在那“疯狂”的个年代,到哪里能拣到破烂呦?就是想找份保安岗位,还要托关系找熟人;每月挣个“二百五”也能维持生活。

确实如此,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国企改革被逼下岗职工太多了。

曾经的往事不堪回首,下岗职工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奔波,不管干什么事;一天干多少小时,做最脏最累的事,只要一天能挣到钱;就是给家庭一家老小有个交待。

曾经的“站街”的,不就是为填饱肚子吗?丑什么?总比呆在家饿肚子好吧!

曾经的“拉人力车”的,不就是为了多拉1个客人;与交警“打游击”,大街小巷乱奔乱窜;目的不就是挣2元人力费吗!

曾经的“下黑窑”挖煤,冒着生命危险;只露两眼转动满脸脏兮兮的,不就是多想挣点血汗钱吗!

曾经的“无证小贩”,拉着人力车售卖水果;被城管撵得满城跑,不就是为一家人能吃上饭吗!

曾经的“……”……

太多太多了!

我就是2000年7月,夫妻俩人从国企买断工龄下岗失业的;曾经的“堂堂正正”的国企职工,变成了“街头小贩”;就是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和诚信服务,一天挣几个铜板坚持下来的;一干就是二十多年,我丢人了吗?

丢谁的人了?

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欺四不骗;五不拐六不诈,七不乞八不讨;九不放弃生命,十打十做买卖;

挣最干净的钱,做最平凡的人!

我丢人了吗!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活着就是好汉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不偷不抢,不贪不赖,凭自己的辛苦付出挣着干净的钱,一点都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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