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二套房子,你会把你的房子给你的亲人(朋友)吗,为什么?

来女士和许某的事是因为房子,如果你是来女士,会不会把房子给他儿子做婚房,为什么。

我觉得这个问题要看去怎么看待,来女士失踪案的罪魁祸首,就是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来女士没有接受丈夫的要求,给予他和前任妻子所生孩子的房子,最终酿为惨剧。但是如果我个人有两套房子,会不会给予其中一套给丈夫儿子,我可能会给。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房子对于来女士来说,是否特别重要?

说到这个我们就要细分关系了,来女士和她现任丈夫许先生属于二婚,在她结婚前。也就是来女士一婚的时候,她就有了一个大女儿。而在和现任丈夫结婚后,他们两人又生了一个小女儿,大女儿已经成家了,小女儿才只有11岁。他们家的后代,考虑到来女士本身已经53岁了,她和丈夫是没有生男孩的,家庭将来的归属后代,很可能断了香火。

而许先生之前在一婚的时候,和前妻生了一个儿子。如果说在来女士一家,六七十岁时应该养老的时候,作为许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儿子,能够有孝心抚养来女士一家,并且给予他们养老送终,那是可以把房子给予许先生儿子的。

另外,据了解到来女士每个月工资有五六千、加上退休金等等,一个月一个人就有八九千块钱。而丈夫本身也有工资,他们一家人存款是超过七位数的,那么完美就知道,他们一家人是属于富裕、不缺钱的。如果许先生儿子有孝心,关心疼爱老人。可以为父亲家传宗接代,那么是可以考虑,把两套房子,给予其中的一套作为儿子做婚房的。

如果说他们关系一般,相处的彼此不和谐

由于女儿毕竟是嫁出去的人,迟早是跟随老公一家的。在大多数人司空见惯的脑海里,父母长辈的房子,都是给予儿子类的,女儿类基本上不会有所继承。而如果说许先生儿子,和父亲、后妈来女士一家关系平淡,平时基本上没有来往,那就另外说了。

也基本上不会给予许先生儿子一家,由于他们这里房产权的归属,都是在于来女士旗下。许先生是没有太多的话语权的!如果许先生儿子,对于后妈(来女士)基本上不感冒,那么也不会给予他一套房子作为婚房。

一套房子的价值十分昂贵

由于在当前中国体制下,房价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基本上如果不是父母辈的努力,作为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年轻,买房子那就是一辈子的负担。而且来女士作为杭州本地人来说,房价更是十分昂贵,商业房作为一个人的重要资产,基本上是盖棺定论,除非是特别亲切的关系,才会可以考虑把房子送出去。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不能够买的上一套房子。房子作为最重要的不动产权,可以用许多种方法变现,房价升值出售、对外出租等等。每一种都是不错的投资,对于自己资产的提升是大有裨益的。因此能不能赠送给丈夫的儿子,作为新婚的房子,要视情况而定,而不是一味否定、或者一味赞成。

总结

综上所述,房子可能会给予给,也不一定说的太绝对,我们需要对比他们之间关系的好坏,是否来往等等。但是不管怎么说,由于自己丈夫的冲动过头,来女士都不能回来了。许先生自己也面临法律的严惩。

为了所谓的房子,造成了一家人的支离破碎,真的是完全不对等的错误啊。来女士那11岁的小女儿,以后怎么办呢?唉,只能祝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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