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我是家里大儿子,户口迁出后村里分土地,总共分了我爸妈,外婆,二弟,三弟,妹妹六个人60亩地,没有我的土地。外婆和妈妈早已去世,妹妹已出嫁十九年。前几年二弟一直在家里闹要把土地给他和三弟平分,没有我的份。现在国家逐渐征用土地,征了10亩左右并给了补偿款,二弟怕土地全部征用后给的补偿款带我分,回老家天天吵,又弄了份平分协议让我爸和三弟签了,请问有效吗?(并且二弟可能伪造了证明,说村里重新分配土地,分给了他女儿和三弟儿子土地,应该没有重新分配,要不然出嫁十几年的妹妹的土地不可能还有,两个弟媳不可能没有分配到土地。)我真的没有份吗?二弟和三弟凭什么平分其他人的土地呢?父母的土地征用给的钱算遗产吗?我有继承权吗?打官司能打赢吗?

我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认为要弄明白几个法律概念,然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搞清楚自己该亨受什么?争取什么?放弃什么?应该怎么做。

一、遗产问题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生活品。从这一点来看,土地不在继承范围。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

二、土地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制。任何单位组织都无权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从这一点来看,土地性质属于公有制,不是私有产品。

三、农村土地性质和作用

这里所指的土地就是指村民依法获取的村集体的承包土地,它是村集体以农户为单位,按人头平均分配的,由农户自主耕种粮农作物,并获取收益,但不得私自变更他用。

现在来谈一下你的问题。你是一个户口已迁出的人,作为你父母的孩,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责任田和宅基地是不属于遗产类别。因此,你没有权力继承,而你的兄妹也不能继承。当父母或一方去逝后,他们只享有代为管理。而土地的的益和宅基地的地上部分,如果遇到占用和补偿是可以作为遗产,享受你应得的那部分,其它的你就不要再考虑了。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首先很抱歉的,给你说出这个真实的情况。我户口迁出去的时候,你就已经脱离了农村的集体成员。

所以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各种福利和具体的各种待遇,你都是没有权利能够享受的。

这种情况在我们这边也常常遇到,那么今天我们根据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给大家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被继承

农村里面的土地,只不过属于国家对于农村户口分发的经营承包权,让农民对土地进行利用或者进行获利。

所以针对于承包土地经营权来说,它不属于是有财产,是不能够被继承的。只有个人的私有财产才能够对做以遗产的方式进行继承。

所以分析了提主提问的这个问题,想要获得平分这个征地的补偿,我们觉得几乎打官司的赢概率比较小。

今天我们就逐一的从整个案例当中给大家分析一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承包经营土地,以户为单位

我们农村里面的承包经营土地,是应该以每一户来作为单位,而不是个人作为单位。

谁当你将户口已经搬迁出农村的时候,你就已经脱离了这个集体,那么经营承包土地自然你就没有份。

在题目当中也提到了,你没有获得经营土地的承包权。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在目前的看法当中,对于这个所征用获得的钱,你是没有分配的权力。

父母的户口和谁在一起?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父母的户口是和谁在一起,比如说父母的户口和弟弟在一起的,那么基本上他的经营承包土地,在父母去世之后将会更改为你弟弟的名字。

所以根据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他们的这个承包经营土地名字已经更改为他们的名字的时候,他们可以一分都不分给你。

妹妹的户口是否已经搬迁出去?是否还在农村?

在这里我们分析到,你有一个妹妹那么出嫁了,针对于她出嫁的地方是在哪里,比如说他是否还住在农村,户口是否还在农村?

如果户口还在农村,并且在婆家并没有分得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时候,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获取这个土地征用的拨款的。

也就是属于你妹妹的那一部分款项,是完完全全原封不动都落在你妹妹的名字头上的。

假如她已经是嫁到城市里面,或者嫁到农村里面,并在当地取得了经营承包土地村,那么它原本的经营承包土地的面积就应该没有了。

假如你父母经营承包土地,上面有经济作物的。

农村的父母房屋被征用也可以分得一部分,这个是属于私有财产的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假如在父母在世的时候,那么这些土地上面他种植了很多的经济作物,那么现在征用的时候,会分为两部分的赔偿。

一部分是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专用,另一部分是对于土地上面的经济作物的价值赔偿。

那么作为你已经搬迁出去的户口,但是你对于父母要是有这个直系亲属的关系。

针对于经济作物赔偿这方面,是可以获得一部分的赔偿的。所以针对这种情况之下,大家还要具体的分析清楚。

好了,今天我们就唠唠叨叨的分析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明白了没有。当然也希望大家能够妥善的处理这些问题。

实在不明白的,大家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因为他们在这一方面比我们更加专业。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既然你自己承认是在分地之前迁出了户口,那么有两种可能。1、你转为城镇户口。2、你的户口转入外村。虽在自己村未分得土地,一定会在外村分到。为此,你村在分土地承包地时,己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你也承认当时分了你爸妈、外婆、2弟3弟、妹妹6口人的土地。明显没有你的份。虽然你妈与外婆去世,妹妹出嫁,但由于土地政策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保持农村长期稳定。所以你家60亩地仍由你家现在人承包。值得一提的,你妹妹虽出嫁,但到婆家指定未分上承包地,故你家的地应仍有你妹的。你两个弟妹,估计娘家己分得土地,你家的土地也应没她俩的份。你姪女姪子是你们家人口,他们应有承包权,所以现在你家土地承包权应由你爸、2弟3弟、妹妹、姪子姪女6人享受。你没有什么承包权可以继承的。

至于以前10亩地的拆迁补贴,如果有你妈妈、外婆的份,你只有继承她俩的,你应得到的继承款。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当农户家庭承包到土地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当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作为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所以说,不管你户口迁出与否,都不存在继承土地一说,包括你的其他兄弟姐妹都不能继承。

由于你是将户口迁出才分得的土地,也就是说你不是村集体成员,没有承包经营土地的资格,所以如果其他家庭成员死亡的话,你也不能承包经营他们的土地,全部家庭成员死亡的话,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至于你有没有权力继承土地补偿费,要看土地是谁承包的。如果土地是被你父母承包的,虽然说你没有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力,但是土地被征收给予的补偿是合法财产,你与其他兄弟姐妹有均等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

如果土地是被你兄弟姐妹承包的,他们土地被征收给予的补偿,是人家家庭的合法财产,人家还健在,你肯定不能继承。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当下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混得好一点的就去大城市买房,而混得差点的就回村继承住房和宅基地,然后开始自己的自主创业之路,我国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到了尾声,土地确权让农民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遇上拆迁占地也不用这么麻烦。

农村越来越完善,现在的农村和大城市的差距正在逐渐减小,对于农民来说,是个好事情,但却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城市里的人也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大城市迁户口回农村是不太可能了,农村就好像是一块放在屋里的大饼,门外的人想进来尝尝鲜,但是屋里已经容不下他们了,很多人都有这么一个疑问,那就是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带你们了解农村土地的归属问题。【农村土地归属】

对于农村土地的归属,许多小伙伴都会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土地只要是谁耕种的,那么土地一辈子都是属于村民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稍微懂点农村土地的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村民只有承包权和耕种权,村民没有土地的买卖权和转让权,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了解了这一点,那么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这也要看情况,如果家里就你一个孩子,而你的父母则在农村,是可以依法继承家里土地的,但是继承的不过是使用权而已,土地的使用权合同一般是50年为一期,当父母年迈或者病逝之后,土地的使用权到达期限后,村委会是有权利进行土地回收再分配的。

如果家里有弟弟妹妹,并且他们都是农村户口,那么你就没有土地的继承权,土地的划分也是非常清楚的,有限过继给拥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如果合同日期没到,可以让户口外迁的子女代为继承,所以一般来说,这类人是无法继承农村的土地的。总结:

能不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不是关键,最关键是要知道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土地的买卖权,一定要明白这一点,而且农村的土地还有时间期限的,超出期限无人耕种,那么村委会就会行使土地流转措施,城市户口想继承土地简直是难上加难。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户口迁出的儿子有权继承家里的土地吗?

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个人,不管户口有没有迁出,都不能继承,只能继续承包,这是概念问题。对于户口迁出的,按照新修改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村集体是不能收回其承包的土地的,前提条件是在二轮承包之后户口迁出的。按照题主的描述,是在二轮承包土地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出,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承包到村里的土地,通俗讲就是没有土地,也就不存在继续承包的问题。

没有土地,在土地被征用以后,补偿款就和你没有关系,你二弟完全没有必要制造假证明来糊弄你。

现在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征地就意味着补偿,有可能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那么?在征地过程中,具体都有哪些补偿?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是安置补助费,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由全体村民会议讨论费用的具体用途,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补偿费归个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村上集体安置的由村集体讨论使用,由单位整体安置的交由安置单位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交给个人使用。

从这个规定我们就知道,征地以后只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而土地补偿费是通过村民讨论如何分配的,安置补助费就更不用说了,是按照户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来支付的。如果你不是村里的人,也没有承包的土地,你就没有权利参与土地征地以后得费用分配,说白了,村上征地以后补偿的费用是你们家有地的六个人的。

在户内已经获得了征地补偿款后,要如何分就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了,均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应该六个有地的一起分,赡养老人的可以多分一些,出嫁的妹子可以少分一些,这个就要兄妹们坐下来一起协商了。至于你,如果兄弟们不给你分也是合理的,你只有继承父母这一块了,在父母获得应得的那一份补偿款以后,如果父母给你,你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

题主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户口已经迁出,肯定是在外面有工作了,生活也应该不错,还是需要以家庭亲情为重,不要把钱财看的太重,最后闹个兄弟不和,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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