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我在318国道骑行,突然一只狼穿到我跟前,我和它两眼相望了大约五分钟,它猛的一下向我扑咬过来,我和它扭打在一起,我和它相战了一分多钟,结果它死了,我算当正当防卫吗?

狼:你晚上啥菜?喝成这样?

先认为你和狼打架,并且你赢了这种不大的概率真实的发生了。你的行为肯定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一点可能性。

因为,人与动物相遇打死动物这种情况,是属于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是针对人而言的。

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可见,如果构成紧急避险,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谢邀,骑行,如果是摩托车,还是赶紧给油,逃是最佳的。如果是自行车你就只好打狼,如果狼攻击你,打死狼肯定是正当防卫,最关键的是你能不能打的过狼,因为你说的是骑行,应该是没有长点儿的兵器,如果赤手空拳,又无人帮忙,十有八九你将变成狼的美味。

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打什么狼?要我就拿根绳子套它脖子上,让它拉着你的自行车,这样去拉萨更省力又省时!如果它有老婆孩子,就一起叫上,这样你还可以唱着:我驾着狼儿去拉萨。酷啊!哈~~~~

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你可以洗洗睡吧!!下次少喝点

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你干吗要打死它?一只狼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只要你不招惹它,它也很快就会远离你的,大家互不干扰,各自安好,岂不皆大欢喜?你无缘无故的要打死它,那不是自找麻烦吗?

我在318骑行,忽然一只狼穿出来,我打死它,算正当防卫吗?

你认为你是武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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